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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NC-产品应用实战营第2期-轻松应对薪资发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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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者:赖丰2021年04月14日目录01薪资核算的一般流程02综合所得计税方案03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案0405CONTENT年中上线的薪资处理薪资数据检查与调整PART1薪资核算的一般流程薪资核算的一般流程1.薪资期间2.税率表3.公共薪资项目4.薪资方案、权限5.薪资发放项目、权限6.薪资档案7.薪资计算8.薪资审核9.发放申请、审批10.薪资发放11.期末处理薪资核算的一般流程-薪资核发PART2综合所得计税方案综合所得计税方案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综合所得计税方案-工资、薪金所得Ø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Ø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举个例子说明一下:假定居民个人2020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为25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每月“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2500元,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2020年度只在本单位一处拿工资,没有其他收入,没有大病医疗和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解析】1月份:(25000-5000-2500-2000)=15500×3%=465;2月份:(25000×2-5000×2-2500×2-2000×2)=31000×3%=930-465=465;3月份:(25000×3-5000×3-2500×3-2000×3)=46500×10%-2520=2130-930=1200;综合所得计税方案-工资、薪金所得1.税率表2.薪资方案3.薪资档案综合所得纳税方案(工资、薪金)-薪资项目设置本次扣税累计应扣税累计已扣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本次扣税基数)累计专项扣除合计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应扣税薪资项目设置-本次扣税基数本次扣税基数=增项的项目-减项的项目减项社保公积金缺勤扣款其他增项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各类补贴奖金其他薪资项目设置-累计专项扣除合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一:Ø系统项目:累计子女教育、累计继续教育、累计大病医疗、累计住房贷款利息、累计住房租金、累计赡养老人;该项目数据来源为手工输入,注意:每月需要输入/数据接口导入累计值。Ø系统项目:累计专项扣除合计,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累计专项扣除合计()。方式二:Ø增加项目:本月子女教育、本月继续教育、本月大病医疗、本月住房贷款利息、本月住房租金、本月赡养老人;该项目数据来源为手工输入,如果没有变化不需要每月修改。Ø修改系统项目:累计子女教育、累计继续教育、累计大病医疗、累计住房贷款利息、累计住房租金、累计赡养老人;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累计纳税年度函数()Ø系统项目:累计专项扣除合计,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累计专项扣除合计()。薪资项目设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Ø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1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Ø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累计基本费用扣除上年收入小于6万60000累计基本费用扣除额上年收入大于6万Ø增加薪资项目:上年收入小于6万标识:字符型,该项目输入/导入标志YØ增加薪资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过渡:数值型,其它项,设置公式:新税改_基本费用扣除额()Ø修改系统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如果[薪资发放项目.上年收入小于6万标识]="Y"则60000否则[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过渡]薪资项目设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Ø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本次扣税基数-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专项扣除合计Ø系统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新)。薪资项目设置-累计应扣税Ø系统项目:累计应扣税,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薪资项目设置-累计已扣税Ø系统项目:累计已扣税;数据来源: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已扣税()薪资项目设置-本次扣税Ø系统项目:本次扣税,由公式计算:@扣税函数@(3,[薪资发放项目.本次扣税基数],[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扣税],[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已扣税])综合所得计税方案(工资、薪金所得)-薪资项目设置项目数据来源公式累计专项扣除合计其他系统-薪资累计专项扣除合计()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由公式计算如果[薪资发放项目.上年收入小于6万标识]="Y"则60000否则[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过渡]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新)(本次扣税基数,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专项扣除合计)累计应扣税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新)(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已扣税其他系统-薪资新税改_累计已扣税()本次扣税由公式计算@扣税函数@(3,[薪资发放项目.本次扣税基数],[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扣税],[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已扣税])综合所得计税方案-劳务报酬所得Ø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本次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说明一下:2021年1月,公司聘请某居民个人到单位进行培训,支付劳务报酬28000。Ø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8000×(1-20%)=22400(元)Ø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2000Ø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22400×30%-2000=4720(元)综合所得计税方案-劳务报酬所得1.税率表2.薪资方案3.薪资档案4.薪资项目5.薪资计算PART3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案财税〔2018〕164号文件:Ø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个例子说明一下:2021年1月,企业发放上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39000元,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即39000/12=3250元,对应到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据为210,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9000*10%-210=3690元。Ø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Ø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税率表2.薪资方案3.薪资档案4.薪资发放项目5.薪资计算综合计税Ø在月度薪资方案中增加年终奖的项目,纳入到本次扣税基数即可。PART4年中上线的薪资处理年中上线的薪资处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基本费用扣除附加专项扣除合计累计已扣税年中启用薪资方案时,需要增加调整项目,调整项目需要导入历史期间的累计数据。Ø增加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过渡:其它项;公式: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新)(本次扣税基数,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专项扣除合计)Ø增加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调整:其它项,手工输入;Ø修改系统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公式:[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过渡]+[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调整];Ø增加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调整:其它项,手工输入;Ø修改系统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公式:如果[薪资发放项目.上年收入小于6万标识]=“Y”则60000否则[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过渡]+[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基本费用扣除_调整];Ø如果累计项,比如累计赡养老人,数据来源为手工输入,那么累计值直接输入即可;Ø如果累计项是根据本月项计算的,那么累计值需要输入到本月项目中,次月注意修改本月项的金额。Ø增加项目:累计已扣税_过渡:其它项;公式:新税改_累计已扣税();Ø增加项目:累计已扣税_调整:其它项,手工输入;Ø修改系统项目:累计已扣税,公式:[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已扣税_过渡]+[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已扣税_调整];Ø注意: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调整项目需要清零。PART5薪资数据检查及调整薪资数据检查及调整1.本次扣税基数不对,如何检查?Ø查看本次扣税基数的公式是否正确,核对每个项目的数据;Ø公式中涉及的项目在当前界面是否都显示;通过“显示设置”将项目都显示出来,再进行核对;Ø注意薪资项目权限中未分配项目,公式中有该项目的,需要分配权限后检查数据;Ø注意一些临时性的项目,比如过节费、高温补贴等,需要清零。2.部分人员的基本费用扣除没有累计。Ø检查上月的薪资档案是否有该人员;Ø检查薪资档案的税率表是否为累计综合所得对应的税率表;Ø薪资档案的“纳税申报组织”是否有变化,如本月与上月的纳税申报组织不一致则会重新累计;Ø可增加调整项调整数据,可参考年中启用薪资方案进行处理。3.本次扣税数据不对,如何检查?Ø检查薪资档案税率表、扣税方式、累计方式、纳税申报组织;Ø本次扣税=累计应扣税-累计已扣税;Ø核对本次扣税基数、累计专项扣除合计、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是否准确;Ø是否设置了合并计税;4.之前的月份没有扣税,本月应当扣税,却没有扣税,如何调整数据?Ø税率表、薪资档案设置正确的情况下:可先核对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Ø排查每月的本次扣税基数,找出有差异的项目数据,将差异的数据在本月进行调整:可新增加一个项目,设置为扣税,将差异的数据录入该项目中,最终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数据调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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