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类公司使用人资系统时,纳税年度的划分

栏目:s-hr cloud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17浏览:1

集团类公司使用人资系统时,纳税年度的划分

不同的公司使用SHR系统计税时,集团内分子公司使用统一纳税单位,但是纳税年度各不相同,部分公司采用每年1月份为个税累计起始年度,另外一些公司采用上年12月份为个税累计起始年度,这样导致的结果为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的配置无法满足所有单位的需求。

系统在计算规则中可以针对不同的计算规则设置纳税年度起始年、纳税年度起始月,但这一设定是否可以绕开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表单独计税,并且个税起征点不受影响,同时面对不同纳税年度下交叉人员如何计税(所谓交叉人员有两种情况:1、上个月在一个计算规则内计税,本月在另一个计算规则内计税。(上月为12月,本月为1月这种临界情况)2、同一个月在两家单位分别计税)

集团类公司使用人资系统时,纳税年度的划分

不同的公司使用SHR系统计税时,集团内分子公司使用统一纳税单位,但是纳税年度各不相同,部分公司采用每年1月份为个税累计起始年度,另外一...
点击下载文档
分享: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客服QQ
  •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