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设置1.进入设置页签下的工作流设置,然后点击工具栏上〖向导〗按钮显示"工作流设置向导"界面,开始设置工作流。可使用右键的工作流复制功能,复制光标所在的工作流,输入工作流名称并保存为一个新的工作流,然后根据需要做修改。2.请您选择是要"新建工作流"或者是"修改已经存在的工作流程",对于第一次使用的用户请选择"新建工作流";3.输入新增的工作流名称;4.设置工作流程相关选项逐级拒绝:表示审批没通过返回时只能返回上一级审批人,不能越级返回。例如3级审批人拒审后只能返回2级审批人,不能返回1级审批人。必须本人取消审批:选择此项则一张单据的弃审只能由审批人自己进行,不能由他人弃审。已审批的业务在终审前允许删改:如果选择此项则已经被审过的单据在最终审批之前允许被修改或删除等任何操作。额度分级控制时,需要终审:设置了金额额度进行分级控制时,每个审批工作流都必须经过最后一级审批人终审。注意如果在审批流设置返回级次时,不论"金额"限制还是"数量"限制,只要选中"额度分级控制时,需要终审",则最后一级的返回级次只能是第一级,不管是否选中"逐级拒绝"选项5.设置具体流程信息设置级别和返回级别,流程间的约束条件等。点击〖新建〗按钮弹出具体"修改"界面:1.输入要设置级别的级次,如果要设置1级就在名称栏中输入"1",如果要设置2级就在名称栏中输入"2",但要逐级设置不能越级设置,即只能先设置1级后再设置2级。2.选择"返回级别"的级次,下拉列表中显示已设置好的级别级次。例如:如果在第四步中选择了"逐级"拒绝,那么在选择返回级别时必须逐级返回。3.输入不同审批级别的限制金额和限制数量。如果在第四步中选择了"额度分级控制时,需要终审",则最后一级审批人可以不输入限制金额,因为只要是进行了额度分级控制本审批工作流程必须经过最后一级审批人审核才能生效,所以无须金额限制。4.设置每级是否允许进行修改,如果总设置"已审批的业务在终审前允许删改"设置为允许修改,则所有人都可以删改此单据,级次上的"允许修改"选项置灰,不允许选择;如果总设置为不允许修改,则级次上的"允许修改"选项可选,如果选择此项,则在此级审批前此级次上所有审批人可修改单据,但不能删除单据,如果不选择此项,则在此级上不允许修改数据。注意限制金额的额度必须后一级大于或等于前一级。设置工作流级次界面中的"允许修改"选项,如果选择是,则此级次审批前允许此级上的所有审批人进行修改,否则不允许修改,如果是第一级,则此选项置灰,不可设置;6.设置具体审批人信息对于不同级次的审批工作流程设置审批人、替换人和是否启用等详细信息。选择审批流程的级次,点击〖新建〗按钮弹出具体"修改"界面:1.输入本级流程的审批人、替换人(如果审批人不能审核时由谁可以替代审核签字)姓名,选择是否起用本级审批流程;审批人、替换人设置时可指定操作员,也可指定角色。2.如果设置审批流级次时设置了金额限制,这里就只能输入数量限制了;如果设置审批流级次时设置了数量限制,这里就只能输入金额限制。注意可以在同一审批流程级次中设置多个审批人,只要其中有任一个审批人审核过,该张单据就可以进入下一个流程了。所有的审批级次都必须设置完成,才能进入下一步。已使用的审批流,在修改时,可新增和修改审批人,不能删除审批人。7.设置具体通知人信息选择审批流程的级次,点击〖新建〗按钮弹出具体"修改"界面:选择被通知人、通知类别、通知方式和是否启用的标志。E-Mail短信门户通知:这里设置的信息显示在企业门户界面的信息中心中,通知上显示某张单据处于什么审批状态(审核时或弃审时)该工作流程应该通知哪些相关人员知道、审批流程已经到达什么审批级次等详细信息。8.启用业务类审批控制选择要进行控制的业务类,点击右键,选择"启用业务类"功能;9.设置业务类要使用的审批流选择要进行设置的业务类,点击右键,选择"设置流程"功能,进入设置界面;选择按类别进行控制,包括无类别、按部门、按采购类型/销售类型等;然后选择具体的类别内容,和使用的审批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