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设置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账套启用后,就可以登录KIS主控台,对总账系统的一些基础参数进行设置。这些参数是总账系统的基础,它的设置关系到所有财务业务和流程的处理,用户在设置前要慎重考虑。
1.2 系统路径
【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总账】→【系统参数】
1.3 字段/按钮说明
基本信息,参数字段说明
参数 | 说明 |
记账本位币 | 此处仅列示记账本位币的代码和名称,记账本位币信息是在设置账套时确定的,账套一旦启用便不可以再修改。 |
本年利润科目 | 在此处可选择设置本年利润的会计科目。单击<本年利润科目>右面的按钮,系统将为您列示出所有的会计科目,选择一个具体的科目做为本年利润科目。 |
利润分配科目 | 在此处可选择指定利润分配的会计科目。单击<利润分配科目>右面面的按钮,系统将为您列示出所有的会计科目,选择一个具体的科目做为利润分配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结转到该科目。 |
数量单价位数 | 此处对数量单价设置了具体的小数位数后,在“凭证录入”时,数量和单价在自动计算后将按照所设置的小数位数四舍五入后进行保存。 |
启用多调整期 | 如果选择这一个选项,则启用多调整期,否则调整期业务处理将不能使用。选择这一个选项后显示“调整期间”的页签,在调整期间全部为关闭状态且没有使用的情况下,此勾选可以取消,一旦存在状态为已打开的调整期间或者存在已有调整期间录入凭证的情况下不可再取消此勾选(即变成不可编辑状态)。 |
启用往来业务核销 | 如果选择这一个选项,则启用往来业务核销,否则核销管理将不能使用。不使用金蝶KIS系统应收、应付管理系统的用户最好选择此参数,可以进行应收应付业务的账务核销,对于已使用KIS系统应收、应付管理系统的用户可以按业务需要对除应收、应付以外的会计科目进行设定。 |
往来业务必须录入业务编号 | 选中这个选项,则凭证录入时对设置了往来业务核算的科目必须录入往来业务编号。 |
账簿核算项目名称显示相应代码 | 选中该选项,账簿在显示核算项目时会显示相应的核算项目代码。 |
账簿余额方向与科目设置的余额方向相同 | 用于账簿格式的显示,如选中这一个选项,则在显示账簿时,账簿的余额方向始终是同科目的方向一致,如果不同,则是以负数来进行显示,如应收账款的科目余额方向为借方,当科目余额为借方余额时,则直接显示为,借100;如果科目余额为贷方余额时,以负数来显示,如借-100。如果不选择这一个选项时,当余额方向同科目本身的方向相反时,则是显示科目余额的方向,金额始终为正数,如上例,余额是贷方余额时,显示为贷100。 |
凭证/明细账分级显示核算项目名称 | 核算项目可以分级设置,选择该选项,则在凭证录入时和明细账查询时(显示核算项目信息时),会显示核算项目所有级次的项目名称;如果不选择这个选项,则只显示最明细级次的核算项目的名称。如核算项目客户分两级设置,一级为地区,二级为具体核算项目,一核算项目代码为001.001,为华东区-上海公司,如果选中了这个选项,则核算项目显示为001.001-华东区-上海公司;如果不选中这个选项,则显示为001.001-上海公司,只显示最明细级次的核算项目名称。这个选项对凭证录入和明细分类账查询都有效。 |
明细账科目显示所有科目名称 | 选择此项,在预览、打印明细账的时候, 显示该明细科目的全部内容,如上一级科目;否则,只显示最明细科目。 |
明细账(表)摘要自动继承上条分录摘要 | 选择了该选项,系统在生成明细分类账、数量金额明细账、核算项目明细账时,如果凭证中该条分录没有摘要,则明细账摘要自动继承上条有摘要分录的摘要。如果不选择该选项,则自动继承凭证中第一条分录的摘要,而不是上条有分录的摘要。核算项目明细表在不选择该选项的情况下,如果第一条分录科目下挂核算项目且有摘要,则自动继承第一条分录的摘要,如第一条分录科目下不挂核算项目,则不继承摘要,核算项目明细表的摘要栏为空。 |
结账时要求损益类科目余额为零 | 损益结转采用账结法的企业,必须选中此项,则在结账时如果损益类科目的余额尚未结为0,将无法进行期末结账;损益结转采用表结法的企业,则不需要此项选择。 |
多栏账损益类科目期初余额从余额表取数 | 对于采用表结法的用户来说,不是每一期都会结转损益,该选项使多栏账损益类科目期初余额从余额表取数,从而使多栏账损益类科目期初余额在表结法下能够对应正确取数。 |
多栏账成本类科目期初余额从余额表取数 | 成本类科目处于未结平的状态(余额不为零),系统参数选择该参数。多栏账取数时,左边多栏式与具体明细栏目的期初余额取自初始余额录入的期初余额。成本类科目已结平(余额为零)时,不选择该参数,左边多栏式余额为零,但具体明细栏目的期初余额取自初始余额录入的实际损益发生额。 |
数量金额明细账商品核算项目显示规格型号 | 科目带商品数量金额核算时,选择该选项则在数量金额明细账商品核算项目显示规格型号。 |
核算项目余额表非明细级核算项目的余额合并在一个方向 | 选择该参数,核算项目余额表按照其明细级核算项目的余额汇总后,如果即有借方余额又有贷方余额,需要以借贷方的差额填列,填列方向选取差额的正数方向。 如果选择了系统选项“账簿余额方向与科目设置的余额方向相同”,则此选项的作用就会失效。 |
凭证,参数字段说明
参数 | 说明 |
*凭证分账制 | 外币的处理有统账制和分账制两种,统账制下,每笔外币业务都必须折合为本位币进行记录;如果是分账制,则录入外币业务时,则不需要进行外币的折算,直接记录外币的原币金额。分账制一般是应用于外币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对于外币业务量较少的单位,一般采用统账制进行外币业务的处理。在凭证录入中,如果是统账制,一个凭证中允许不同的分录是不同的币别;分账制中,不同的分录必须是相同的币别。 凭证分账制参数一般只使用于金融行业,一般企业绝对不要选用。 |
凭证过账前必须审核 | 对凭证过账作出限制,如果不选择此选项,凭证不审核也可以过账;如果选择了这个选项,则凭证必须审核后才可以进行过账处理。一般情况下都应选择这个选项,使业务的处理流程更加严谨。 |
凭证过账前必须出纳复核 | 该参数控制在凭证过账前需检查凭证是否经过出纳复核。选择该选项,凭证必须经出纳复核后才能过账。该选项只对有现金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凭证有效,即只对这类凭证在过账前进行检查是否出纳复核,对其他不涉及到现金科目和银行存款的科目不用进行检查。 |
反审核与审核必须为同一人 | 当勾选此选项时,只有该凭证的审核人才能反审核该凭证。即相同用户才可进行审核、反审核凭证;当不勾选此选项时,相同或不同用户都可进行审核、反审核凭证。 |
凭证过账前必需核准 | 对凭证过账作出限制,如果不选择此选项,凭证不核准也可以过账;如果选择了这个选项,则凭证必须核准后才可以进行过账处理。企业应视具体情况下选择这个选项,使业务的处理流程更加严谨。 |
每条凭证分录必须有摘要 | 选中此项,凭证录入时,系统会自动检测,否则不予保存,如果有机制凭证,系统会自动在每条分录上添上摘要。 |
凭证查询分录科目显示核算项目 | 如果选择了此参数,则在凭证分录序时簿的<科目名称>一列中同时显示科目下挂的核算项目;反之,凭证分录序时簿中,在<科目名称>一列显示的只是凭证分录的科目名称,不会显示该科目相应下挂的核算项目。 |
现金流量科目必须输入现金流量项目 | 在总账中,可以通过在凭证中对现金流量科目指定现金流量项目的方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具体对现金流量表的操作中有参加“现金流量表”部分)。如果在凭证中必须对现金流量科目输入现金流量项目,则需要选择这个选项;否则,现金流量项目为非必录项,凭证保存时不做检查。 |
录入凭证时指定现金流量表附表项目 | 如果用户选择该选项,则在凭证录入时对于附表相关科目,必须输入现金流量附表项目,凭证保存时检查该作证是否合法,如未输入附表项目,则视同作证不合法,不予保存。如果用户取消该选项,则在凭证录入时,不对附表相关科目是否录入现金流量附表项目做检查。 |
不允许修改/删除业务系统凭证 | 对非总账系统生成的凭证,如果选择这一个选项,则凭证在总账中只能查看,不能进行修改或是删除。 |
现金银行存款赤字报警 | 当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小于0时,在凭证录入时会出现相应的提示。 |
往来科目赤字报警 | “往来科目赤字报警”的控制与“现金银行存款赤字报警”类似。该选项控制的科目范围是在科目设置中设置了“往来业务核算”的科目。赤字报警根据科目的余额方向来判断,如:在科目设置中设置的科目余额方向为借方,则当余额方向为贷方时,给出预警提示;在科目设置中设置的科目余额方向为贷方,则当余额方向为借方时,给出预警提示。如某往来核算科目出现赤字,系统给出提示:“往来科目赤字,是否继续?”,选择【是】则继续,选择【否】则重新输入数据。 |
银行存款科目必须输入结算方式和结算号 | 选择此项, 在凭证录入及保存的时候,对于银行科目(在科目属性设置中选中了<银行科目>这一选项的会计科目)系统会作强制性检查,如不通过,凭证无法保存。 |
凭证套打不显示核算项目类别名称 | 选择了该选项,凭证套打打印时不打印核算项目类别名称或代码,只用打印出具体的明细核算项目的名称或代码。 |
科目名称显示在科目代码前 | 选择了该选项,凭证中科目名称显示在科目代码前面 |
不允许手工修改凭证号 | 选择了此参数,新增凭证时,由系统根据用户选择的凭证号规则,如选择了<凭证号按期间统一排序>、<凭证按年度排列>,给出一个凭证号,在凭证中该凭证号显示为灰,不允许用户修改。修改凭证时也不允许修改凭证号。如果不选择此参数,则凭证号可由用户自行修改并保存。 |
新增凭证检查凭证号 | 在网络应用的时候,如果不需要系统分配的凭证号,自己录入,可选此项;否则,系统自动给新增的凭证增加凭证号。 |
凭证号按年度排列 | 有此选项,凭证号按年度排列。如第1期的最大凭证号为125,在结账到第2期后,新增凭证时,凭证号从126开始;如果不选择该选项,凭证号按期间排列时,第2期新增凭证,凭证号从1开始。 |
凭证号按期间统一排序 | 有此选项,凭证号按期间排列。如第1期的最大凭证号为125,在结账到第2期后,新增凭证时,凭证号从1开始;如果不选择该选项,凭证号按年度排列时,第2期新增凭证,凭证号从126开始。 |
凭证审核 | 此参数提供两种选项:<禁止成批审核>,即如果选中这一个选项,则必须一张张凭证的单独审核,不能进行多张凭证的批量审核。<必须双敲审核>,即如果选中这一个选项,必须对凭证执行双敲审核这一步骤。该选项主要是满足金融、证券等特殊行业的需要。 |
凭证日期处理 | 在“凭证日期处理”中,增加选项<凭证录入截止日期>和<月份调整系数>,供月份和截止日期的选择。如账套期间为8月份,8月份的结账日是9月6日,则在9月6日前仍然可以增加、修改凭证,在9月6日后便不再允许对8月份的凭证进行新增、修改和删除。可处理为:在凭证录入截止日期的选框中输入数字6,在月份调整系数中输入数字1即可。月份调整系数可输入正自然数和负自然数,实际的控制月是“当前账套期间加月份调整系数”,当月份为0,只选择结账日,则默认该结账日为所有月份的结账日。当结账日为0时,则月份可以随便输入,不做控制。当<结账月>和<结账日>都为0时,则不控制结账月和结账日。 |
对总账凭证号取号顺序的特别说明:
凭证号按期间统一排序 | 凭证号按年度排列 | 对总账凭证号的取号顺序产生的影响 |
未选中 | 未选中 | 凭证号按“期、凭证字”排列。 |
选中 | 未选中 | 凭证号按“期”排列,不考虑凭证字。 |
未选中 | 选中 | 凭证号按“年”排列,考虑凭证字。 |
选中 | 选中 | 凭证号按“年”排列,不考虑凭证字。 |
“调整期间”标签页的设置及说明:
数据项 | 说明 |
调整期间 | 数值框,系统自动从正常会计期间的最大数值后一位开始编号,不允许手工录入, |
名称 | 文本框,必录项,录入调整期间的名称,长度限制:40个字符 |
说明 | 文本框,非必录项,录入调整期间的说明性文字,长度限制:500个字符 |
系统设置
本文2024-09-22 16:05:44发表“kis知识”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enku.my7c.com/article/kingdee-kis-85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