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协同生成但接收方单位没有确认的凭证
1. 问题描述
总账结账时检查 “本公司协同生成但接收方单位没有确认的凭证”,如图:
2. 解决方案
2.1 方法一 业务参数设置
在【业务参数设置-组织】节点,受“GL101协同凭证对方未确认,本方应不允许”参数控制。当参数值为“(提前)关账”时,接收方单位有未确认的协同凭证,本方单位不允许关账/结账。如果对方单位暂时不入账,可以修改为“不控制”,本方单位结账时不校验。如图:
2.2 方法二 对方协同凭证确认
通知对方单位,在【协同凭证确认】节点,选择对方单位进行查询未确认凭证,点击“本方修改” ,如图:
在修改凭证信息的窗口中,点击“增加”分录后,进行“协同确认”如图:
2.3 方法三 本方取消协同
本方单位在【协同凭证发送】节点,选择本方单位账簿、制单日期,点击“未确认”页签,勾选凭证分录后点击“取消协同”,本方单位就可以结账处理。如图:
在取消协同后,结账时如果又报错提示有应协同未协同的凭证,可以本方单位在【客户-集团】节点,通过选择本方单位、客户基本分类,客户编码、客户名称等条件进行查询,勾选本方单位,双击打开客户档案,如图:
在打开的客户档案界面,切换到“财务信息”页签,勾选对方单位,点击右侧方“修改”。
在打开“客户财务信息”小窗口,将“是否协同“去掉勾选为空,点击保存。如图:
在【凭证维护】节点,删除重新制单,此时系统不会发起协同业务,就不存在待协同的凭证,则不影响结账。
或者在【模板设置-集团】或【模板设置-业务单元】节点,选择凭证维护的模板,点击“修改”,在“分录信息”页签,点击“业务系统协同号”字段,在右侧的显示属性中勾选“可修订”和“可见”。如图:
重新打开【凭证维护】节点,手工填写业务系统协同号,再保存凭证。如图:
2.4 总账结账
在【总账结账】节点,点击“结账检查报告”,显示检查项通过检查,点击“结账”按钮,就可以结账成功了。如图:
本公司协同生成但接收方单位没有确认的凭证
1. 问题描述总账结账时检查 “本公司协同生成但接收方单位没有确认的凭证”,如图: 2. 解决方案2.1 方法一 业务参数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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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08-24 06:59:20发表“yonbip/nccloud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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