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物登记、注销及变更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5.0.011 | 初始版本 | 2023年09月28日 |
V6.0.001 | 更新抵质押物支持理财 | 2023年10月25日 |
V6.0.004 | 更新抵质押物支持理财支持自动关闭注销 | 2024年1月3日 |
1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抵押和质押的定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节介绍:
业务发生时对签定的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进行登记、注销和变更。
1.1 功能介绍
(1)支持抵质押物登记管理,包含查询、新增、修改、删除、提交并审批登操作。
(2)支持抵质押物注销管理。
(3)支持抵质押物管理的逆向操作,涉及提交撤回、反审核、取消注销等。
(4)支持抵质押物管理的变更管理。
(5)支持抵质押物关联定期存单。
1.2 应用场景
适用于担保管理专员进行系统线上的抵质押物管理,主要包含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时需要进行的登记管理,和到期后需要进行的注销管理,以及信息发生变化时的变更管理。
1.3 系统路径
【资金云】→【担保管理】→【抵质押物管理】
1.4 字段/按钮说明
(1)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业务日期 | 当前业务登记时的业务日期,默认登记抵质押物时的系统时间; |
属性 | 包含:“抵押”、“质押”,默认抵押; |
物权属性 | 包含:“本组织”、“内部组织”、“客商”,手工选择; |
物权人 | 当物权属性=本组织,物权人默认为制单组织(制单组织为核算组织,则显示自身,不可编辑;制单组织不为核算组织,则按照制单组织向上取核算组织实体); |
抵质押物种类 | 属性是抵押和质押时,按属性过滤选择未禁用的抵质押物种类。在抵质押物种类中已经可以选择到类别为投资理财或者存款单据的内容。 |
抵质押物编码 | 选择范围与抵质押物种类.来源有关: 如抵质押物种类.来源 = 固定资产,F7选择固定资产卡片; 如抵质押物种类.来源 = 存款管理,F7选择定期存单; 定期存单选择过滤条件如下: (1)单据状态 = 已审核 (2)存款业务状态 in (已存款、部分解活) (3)不存在非审核状态的解活单、续存单 (4)确认状态 = 已确认 (5)存款组织 = 物权人 (6)当前登录用户,必须拥有物权人的资金组织权限,且拥有物权人组织的【定期存款处理】菜单权限 |
抵质押物名称 | 手工录入或者选择固定资产带出,多个资产用“;”隔开; |
原值 | 选择“抵质押物种类”后,如抵质押物种类.来源 = 存款管理,选择“抵质押物编码”后,系统默认本字段 = 定期存款.剩余金额 其余情况手工录入; 只能录入大于0的金额; |
最初评估价值 | 手工录入。按币别显示小数精度; 只能录入大于0的金额; |
当前评估价值 | 初始录入等于最初评估价值,可通过【变更】按钮修改; |
抵质押率 | 大于0小于等于100,初始为0,业务引用反写,等于业务引用累计抵押价值/当前评估价值的占比,新增不显示,不可编辑; |
累计抵押价值 | 初始为0,业务引用反写,等于所有关联担保单的“实际抵押价值”或“实际质押价值”累加,新增不显示,不可编辑; |
可抵押价值 | 可抵押价值=当前评估价值-累计抵押价值,担保关联使用时系统自动修改; |
使用范围 | 包含:本组织、共享、指定共享 本组织:当前抵质押物只可被物权人在后续担保合同中关联使用 共享:当前抵质押物可以被所有资金组织,在后续担保合同中关联使用 指定共享:选择可共享的资金组织,在后续担保合同中,当前抵质押物可以被无权限 + 指定共享的资金组织,在后续担保合同中关联使用 |
抵(质)押开始日 | 等于所有关联担保单的最早的担保开始日,或手工录入,担保关联使用时系统自动修改; |
抵(质)押结束日 | 等于所有关联担保单的最晚的担保结束日,或手工录入,担保关联使用时系统自动修改; |
单据来源 | 包含:“手工新增”、“担保生成”、“票据质押生成”、“投资理财生成”,不可编辑; |
单据状态 | 即抵质押物单据状态,包含:“暂存”、“已提交”、“已审核”; |
业务状态 | 即抵质押物业务状态,包含:“待押”、“在押”、“解押”、“停押”; 待押:初始默认待押; 在押:被担保关联使用,累计抵质押价值大于0; 解押:担保责任解除,担保单关闭,累计抵质押价值等于0; 注销:手工注销或应收票据“质押解除”操作反写; |
注销日期 | 记录注销操作的系统日期 |
(2)按钮说明
针对抵质押物单据的【提交】、【审核】、【撤销】、【反审核】、【注销】、【取消注销】等操作,以及对应单据状态、业务状态的改变,系统将进行如下逻辑处理: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新增 | 执行按钮后打开抵质押物新增界面; |
删除 | 执行按钮后对已选择的抵质押物单进行物理删除; 暂存状态的抵质押物单支持删除操作; |
提交 | 执行按钮后修改单据状态为“已提交” 暂存状态的抵质押物单支持提交操作; |
审核 | 执行按钮后修改单据状态为“已审核” 提交状态的抵质押物单支持审核操作; |
反审核 | 执行按钮后修改单据状态为“暂存” 审核状态的抵质押物单支持反审核操作; |
变更 | 执行按钮后打开单据明细页面,部分字段允许修改 |
注销 | 执行按钮后修改业务状态为“注销”; 已审批状态的且单据来源为手工新增的抵质押单支持注销,业务状态为“注销”的抵质押单不能在被担保单引用。 注销时,关联的担保单状态不为已关闭时,提示“您选择的抵质押物关联的担保单还未关闭,是否继续注销”(带详情说明的); 注明:单据来源为系统生成的抵质押单由业务单据撤押操作注销; |
取消注销 | 执行按钮后修改业务状态为“待押”; 已审批状态业务状态为“注销”的且单据来源为手工新增的抵质押单支持取消注销,业务状态为“待押”。业务状态不为“注销”的抵质押单抵质押单能在被担保单引用; |
查看使用情况 | 执行按钮后联查抵质押物的担保占用情况,仅联查,不可编辑; |
(3)费用页签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费用编码 | 1、非必填 2、可F7选择抵质押物费用明细 |
付款组织 | 1、选择“费用编码”后,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如没有选择“费用编码”,默认为抵质押物.资金组织。用户可手工选择,选择来源为业务单元F7基础资料 需满足条件: (1)等于抵质押物.资金组织 (2)当物权属性为内部组织时,等于物权人 + 抵质押物.资金组织 |
费用方案 | 1、选择“费用编码”后,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如没有选择“费用编码”,用户手工选择,选择来源为费用方案基础资料 需满足条件: 抵质押物.币别 = 费用方案.币别 抵质押物.资金组织 = 费用方案.组织 费用方案.产品类型 = 抵质押物 |
费用类型 | 1、选择“费用编码”后,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选择“费用方案”后,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3、如“费用编码”、“费用方案”均未选择,由用户手工选择,选择来源为费用类型基础资料。 需满足条件: 状态 = 启用 |
费用日期 | 1、选择“费用编码”后,系统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2、选择“费用方案”后,系统自动带出,可修改 3、如“费用编码”、“费用方案”均未选择,由用户手工选择,默认为抵质押物.业务日期 |
2主要操作
2.1 抵质押物登记
前提条件
(1)当前用户有对应业务组织的组织权限。
(2)当前用户有担保管理对应业务单元的【抵质押物管理】菜单及按钮权限。
(3)抵质押物种类已维护。
其中,由于抵质押物种类在抵质押单登记时是必填信息,需要在登记单据前将相关抵质押物种类提前维护好。注明:本章节的操作仅针对抵质押物登记进行说明,抵质押物种类维护说明详见【基础设置-抵质押品种类】。
操作步骤
进入菜单后,点击新增按钮即可进入抵质押物单新增登记界面,用户需逐个填写单据信息:
(1)基本信息维护说明
基本信息中,除了页面上的“单据编号”和“制单组织”为系统自动赋值,无法修改外,其他信息均为用户来登记维护的信息。
而新增页面维护中,除了必填信息需要维护外,还需要注意部分字段维护需要通过切换联动方可填写维护。例如如下截图页面中的“物权人”选择,当前“物权属性”如为“内部组织”,则“物权人”只能选择内部核算组织,倘若需要“物权人”能够选择客商信息,则需要“物权属性”选择“客商”
白色框线内均为有效的可填写单元格。
浅灰色底纹的单元格(例如单据编号),将锁定不可修改。
白色框线且附着红色“*”号的字段代表必填项,【提交】时若某个非自动赋值的字段中有值,则会校验该行对应的必填字段均需要填写完毕方可提交。
核心字段信息维护说明:
“属性”-- 必填,可选择抵押、质押进行维护
“物权属性”--必填, 可选择本组织、内部组织、客商进行维护
“物权人”-- 必填,根据物权属性对应选择
“抵质押物种类”-- 必填,F7选择已维护且有效的抵质押物种类基础资料
“使用范围”--必填,可选择本组织、共享、指定共享进行维护。
“业务日期”、“币别”、“抵质押物编码”、“抵质押物名称”、“原值”、“最初评估价值”、“当前评估价值”、“抵(质)押开始日”、“抵(质)押结束日”--必填
“备注”-- 不必填
(2)【保存】、【提交】、【审核】等操作说明
用户在抵质押物新增界面执行保存操作后,单据将自动生成一笔为暂存状态的单据,可进行后续修改、提交等操作
用户在抵质押物新增界面(或列表界面)执行提交操作后,单据状态将修改为“已提交”
用户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选中一条状态为暂存或提交的单据执行删除操作后,即可将抵质押物单物理删除
用户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选中一条状态为已提交的单据执行审核操作后,修改单据状态为“已审核”,已审核状态的抵质押物单才能被业务单据引用
用户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选中一条状态为已审核的单据执行反审核操作后,修改单据状态为“暂存”,已经被业务单据引用的抵质押物单不能反审核
(3)添加附件
若需要添加附件,可点击抵质押物新增界面的【上传附件】按钮,进入附件管理维护界面。
2.2 抵质押物注销
前提条件
(1)当前用户有对应业务组织的组织权限。
(2)当前用户有担保管理对应业务单元的【抵质押物管理】菜单及按钮权限。
操作步骤
(1)抵质押物执行注销
进入菜单后,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点击注销按钮即可将单据业务状态更新为“注销”:
已审批状态的且单据来源为手工新增的抵质押单支持注销,业务状态为“注销”的抵质押单不能在被担保单引用
注销时,关联的担保单状态不为已关闭时,提示“您选择的抵质押物关联的担保单还未关闭,是否继续注销”(带详情说明的)。
注明:单据来源为系统生成的抵质押单由业务单据撤押操作注销;
(2)抵质押物取消注销
进入菜单后,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点击取消注销按钮即可将单据业务状态更新为“待押”:
已审批状态业务状态为“注销”的且单据来源为手工新增的抵质押单支持取消注销,业务状态为“待押”。
业务状态不为“注销”的抵质押单抵质押单能在被担保单引用。
(3)抵质押物注销支持智能核算自动
在智能核算功能中提供了对于抵质押物单据的处理,截图如下:
设置智能核算方案,每天执行一次,当抵质押物的结束日期=今天,系统会对抵质押物进行自动注销关闭操作。
2.3 抵质押物变更
前提条件
(1)当前用户有对应业务组织的组织权限。
(2)待变更的抵质押物的单据状态为已审核。
操作步骤
(1)抵质押物变更
进入菜单后,在抵质押物列表界面,点击变更按钮,进入单据详情页面:
红圈中的字段为允许变更的字段。
填写修改信息后,点击【提交变更】按钮即可。
抵质押物登记、注销及变更
本文2024-09-22 23:19:08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enku.my7c.com/article/kingdee-xinghan-132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