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排程基础设置(五)--优先规则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优先规则定义了汇总排程时处理付款请求的顺序,系统中预置期望付款日期先后顺序为默认规则。支持汇总排程处理时,指定总额的排程比例,并调用所选的优先规则决定排程处理的次序。
1.2 应用场景
企业现金流紧张的时候,采购付款类业务有1000笔付款请求,需要筛选重要合作供应商或项目,优先安排八成的付款请求。用户若决定使用汇总排程自动处理,则需要调用优先规则定义排程顺序。
1.3 系统路径
操作路径:【资金云】→【付款排程】→【基础设置】→【优先规则】
1.4 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影响因素 | 影响因素是规则定义优先规则的排序依据,系统提供期望付款日期、申请日期、供应商分类、供应商自定义分组、项目分类、项目自定义分组及付款类型共7种影响因素可选择。 |
优先次序 | 对优先的次序进行具体定义。当期望付款日期、申请日期作为排序依据时,默认以日期先后作为排序标准,且不允许修改。当供应商分类、供应商自定义分组、项目分类、项目自定义分组、付款类型作为排序依据时,用户可根据业务需求自定义次序。 |
2 主要操作
2.1 规则新增
前提条件
系统中维护了供应商分类以及供应商、项目分类以及项目基础资料。
操作步骤
进入规则新增界面,指定优先规则‘影响因素’、‘优先次序’,维护规则的‘适用组织’,规则“保存”操作后生效。
优先规则配置样例:
规则1,按供应商分类排序。
此规则指定的优先顺序为 属于 供应商分类测试 类别的供应商优先级第一,属于 待分类 类别的供应商优先级第二,后面各类别的供应商优先级依次往后排列;可通过上移、下移操作调整供应商分类的顺序。
规则2,按供应商自定义分组排序。
此规则指定的优先顺序为 xx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北京xx有限公司 两家供应商优先级最高,上海公司、北京公司、北方供应商001 三家供应商优先级次之。
2.2 规则引用
前提条件
发起排程时,排程组织有匹配到适用的汇总排程规则并成功调用。
操作步骤
步骤1,从付款任务池或者是付款排程处理列表发起排程,生成付款排程处理单。
步骤2,在付款排程处理单详情界面,点击汇总卡片单汇总维度信息栏,会弹出汇总排程编辑弹窗,通过“优先规则”字段指定组织可用的优先规则。指定【供应商优先规则】后点击“确定”按钮。
汇总排程处理执行【供应商优先规则】的排序逻辑说明:
先按照“规则1”执行排序,若部分收款人供应商优先级次相同,则按“规则2”进一步排序,若仍不能区分优先级,则排程处理时再在中随机优先安排。
由于“xx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公司”、“北京公司”三家供应商分类为供应商分类测试;
北京xx有限公司 供应商分类为 内部供应商;
北方供应商001 供应商分类为 待分类。
因此按【供应商优先规则】执行后的排序结果为:
优先级 | 供应商名称 |
1 | xx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2 | 上海公司、北京公司 |
3 | 北方供应商001 |
4 | 北京xx有限公司 |
付款排程基础设置(五)--优先规则
本文2024-09-22 23:18:07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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