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实际打卡时间为8:30-20:54。加班之前填的加班单为8:30-17:30,共7.5小时。后又补了一张17:30-20:54的加班单,共3.4小时。但是系统只计算出7.5小时的加班实际,后面那一段的时间无法计算出。烦请协助,感谢
解决方案:
【适用版本】通用
【操作步骤】 休息日加班,实际打卡时间为8:30-20:54。加班之前填的加班单为8:30-17:30,共7.5小时。后又补了一张17:30-20:54的加班单,共3.4小时。但是系统只计算出7.5小时的加班实际,后面那一段的时间无法计算出。
有2种方案可以解决:
请将2张加班单全部反审批,废弃掉一张,只提交一张08:30-20:54的加班单即可
2.请补签一张17:30的卡即可
休息日加班,实际打卡时间为8:30-20:54。加班之前填的加班单为8:30-17:30,共7.5小时。后又补了一张17:30-20:54的加班单,共3.4小时。但是系统只计算出7.5小时的加班实际,后面那一段的时间无法计算出。烦请协助,感谢
解决方案:【适用版本】通用【操作步骤】 休息日加班,实际打卡时间为8:30-20:54。加班之前填的加班单为8:30-17:30,共7.5小时。后又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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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4-09-22 22:02:27发表“s-hr cloud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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