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参数设置
1 功能介绍
主要用于应收款管理启用前,用户维护核算参数的设置。主要功能包括:
系统升级处理
系统参数设置
2 主要操作
2.1 系统升级处理
在金蝶KIS主控台,选择〖系统设置〗→〖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系统〗→〖系统参数〗进入应收应付系统升级向导界面。该界面提供两项操作:
1、设置单据类型科目
2、给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
设置单据类型科目:设置应收款管理系统的单据类型科目包括其他应收单、销售发票、收款单、预收单、退款单。
给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只是对已经做凭证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
确定是否重算余额。建议进行重算余额操作,以增强账套数据准确性。
完成系统升级后,进入系统参数设置界面。该模块主要设置一些运行参数,如会计期间、科目代码等。
1、设置基本信息
2、进行科目设置
3、设置单据控制
4、设置核销控制
5、设置凭证处理
6、设置期末处理
7、进行预警设置
8、设置其他信息
第一次使用时必须先进行系统参数设置。在金蝶KIS主控台界面选择〖系统设置〗→〖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系统〗→〖系统参数〗,进入“系统参数”界面。
2.2 系统参数设置
选择<基本信息>,界面显示包括公司信息和会计期间。
(1) 公司信息
公司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和账号。系统可以根据此处录入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新增收款单、退款单、预收单时自动填充。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和公司电话默认取账套设置中对应的内容,允许修改,但是修改后不回填账套设置中对应的内容。
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默认取系统设置-销售管理-系统参数-账套选项中对应的内容,允许修改,并且修改后同步更新销售系统、采购系统以及应付系统的对应内容,也就是说应付系统、应收款管理系统、采购系统以及销售系统的系统参数关于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内容是一致的。如果没有启用物流系统则为空,需要手工录入。在此处录入后,对发票进行套打设置时,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均是取此处内容,如果为空则不显示。
(2)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内容包括: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当前年份和当前会计期间。
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指初次启用应收款管理系统的时间。它决定了初始化数据录入时应录入哪一个会计期间的期初余额。如启用年份为2000年,启用会计期间为5期,则初始化数据录入时应录入2000年第5期的期初余额。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在初始化结束后不能修改。
当前年份、当前会计期间指当前应收款管理系统所在的年度与期间。初次使用,启用年份=当前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当前会计期间,初始化结束后,每进行一次期末处理,当前会计期间自动加1,如果经历一个会计年度,则当前年份自动加1。当前年份、当前会计期间由系统自动更新,用户不能修改。
(3) 坏账计提方法
选择<坏账计提方法>,确定坏账计提的方法。
坏账计提可以一年一次,也可以随时计提。坏账计提的方法也可以随时更改。系统根据设置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并产生相应的凭证。涉及坏账相关的凭证在进行坏账的业务处理时即时生成,不在【凭证处理】中生成。产生坏账损失或坏账收回时,根据<坏账损失科目代码>生成凭证,计提坏账时根据<坏账准备科目代码>生成凭证。
系统提供直接转销法、备抵法两种选择。如果选择直接转销法,则坏账计提模块不能使用。如果选择备抵法,则可以选择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及应收账款百分比法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选择销货百分比法,则录入销售收入科目代码,坏账损失百分比(%),计提坏账时,系统按计提时点的已过账销售收入科目余额 X 坏账损失百分比(%) 计算坏账准备。
如果选择账龄分析法,则输入相应的账龄分组,不用输入计提比例,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再录入相应的计提比例计算坏账准备。
如果选择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的综合运用,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可以按不同的客户明细录入不同的坏账比例,并分别计算坏账准备。
按照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时,计提依据分为“按照科目计提”及“按照单据类型计提”两种。
如果选择应收账款百分比法,则录入计提坏账科目,科目的借贷方向,计提比率(%),科目方向有两个选项,借、贷,允许不选,如果不选,则取计提坏账科目的余额数,如果选择借,则表示取该科目所有余额方向为借方的明细汇总数,如果选择贷,则表示取该科目所有余额方向为贷方的明细汇总数。如果计提坏账的科目存在明细科目,并且余额存在借方和贷方余额时,将存在贷方余额的明细科目剔除,只对借方余额的明细科目计提坏账。
(4) 科目设置
需要设置单据类型科目:包括其他应收单、销售发票、收款单、预收单、退款单。
以下对系统参数进行详细的说明:见下表
页签 | 数据项 | 说明 |
单据控制 | 录入发票过程进行最大交易额控制 | 考虑到发票的填开有一个金额的控制,如千元发票要求最大金额不能超过9999,在发票保存时,如果发票总金额大于控制金额则不允许保存。最大交易额的设置在客户属性中录入,不同的客户可以设置不同的金额。 |
审核人与制单人不为同一人 | 选上该选项,审核人与制单人不能为同一人,制单人不能审核自己录入的单据;否则没有限制。核销操作生成的单据不受此参数控制。 | |
反审核与审核为同一人 | 选上该选项,反审核人与原审核人必须为同一人,也就是当前单据的审核人才可以执行反审核的操作;不选则不控制。核销操作生成的单据不受此参数控制。 | |
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 | 默认不选。选上该选项,对于应收款管理系统当前账套以前期间的单据(指财务日期所在期间<当前账套期间的单据):已经审核但未生成凭证、未核销的单据的可以反审;未审核的可以删除;如果没有选上,系统提示:“不能反审、删除以前期间的单据”,确定后退出,对上述单据不能反审和删除操作。 | |
只允许修改、删除本人录入的单据 | 默认选上,只能修改、删除制单人为本人的单据。 | |
允许修改本位币金额 | 默认不选,单据上各字段的本位币根据原币与汇率自动计算且不能修改。如果选上,外币单据的各本位币金额字段可以修改,修改后不再反算原币或汇率。当单据币别为账套本位币时,不论选项是否勾选,单据上的本位币金额均不能修改。 | |
税率来源 | 当选择核算项目时,则销售发票新增时直接取对应客户属性中的税率,当选择取产品属性对应的税率时,则销售发票新增时直接取对应物料属性中的税率。 | |
应收票据与现金系统同步 | 初始化结束后,应收款管理系统的应收票据与现金系统的应收票据可以互相传递、同步更新。否则两系统的应收票据不互相传递。 | |
折扣率的精度位数 | 折扣率精度会控制到销售发票中折扣率的小数位,系统默认该精度为六位。该选项与供应链系统的系统参数的对应参数取数一致,在任意模块进行内容修改,另外模块将同步修改。 | |
专用发票单价精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精度将只会受此选项控制;而不考虑物料属性中设置的精度。该选项与供应链系统的系统参数的对应参数取数一致,在任意模块进行内容修改,另外模块将同步修改。 | |
核销控制 | 单据核销前必须审核 | 核销处理时,只显示所有已审核的单据,没有审核的单据不能进行核销。此选项必选且不能修改。 |
相同订单号才能核销 | 系统默认不选上。选上时,系统提示“注意:选中本参数时,收退款单与发票核销时必须有相同的订单号,请慎用!”,并且控制在核销时发票与收退款单必须有相同的订单号,否则不允许核销;其他应收单不需要考虑此控制;如果发票与收退款单均没有订单号视同相同订单号进行处理。 | |
审核后自动核销 | 默认选上。收款单关联发票或其他应收单、退款单关联收款单或预收单时,在单据审核的同时,系统自动按照关联关系完成核销操作。 | |
凭证处理 | 凭证处理前单据必须审核 | 凭证处理时,只显示所有已审核的单据,没有审核的单据不能进行凭证处理。此选项必选且不能修改。 |
使用凭证模板 | 如果选择此选项,则采用凭证模板方式生成凭证,在单据序时簿和单据上生成凭证也是采用凭证模板。否则按应收款管理系统设置的方式生成凭证。此选项可以随时修改。采用凭证模板方式生成凭证,您必须首先定义凭证模板,由于模板类型较多,初次使用时工作量可能较大,但模板设置好后则可以按您定义的模板来生成凭证。 | |
预收冲应收需要生成转账凭证 | 如果预收与应收采用同一个会计科目,则不需选择此项;如果预收和应收不采用同一会计科目则须选择此项;该选项建议不要随意改变。 在期末科目对账的时候,如果勾选该选项,将会把预收冲应收的核销记录予以显示;如果没有勾选则不予显示。 | |
合同控制 | 允许执行金额或执行数量超过合同金额或数量 | 默认不选。合同的下游单据将严格按照签订合同的数量、金额进行跟踪 执行,如果累计执行数量超过合同的数量、金额,在下游单据录入时将会给予提示并且不能保存单据。 |
允许发票的客户或供应商与合同不一致 | 勾选后,下推生成的发票时,允许修改客户或供应商与合同不一致并保存。 | |
期末处理 | 结账与总账期间同步 | 默认勾选。如果勾选,则应收款管理系统必须先于总账系统结账。建议选择此选项,以保证应收款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料能及时准确地传入总账系统。如果不选,总账系统结账的时候将不会检查应收款系统所在账期。 |
期末处理前凭证处理应该完成 | 期末处理以前,本期的所有单据必须已生成记账凭证,否则不予结账。建议选择此选项,否则总账数据与应收款数据可能不一致。如果勾选“启用对账于调汇”,则该选项必须勾选。 | |
期末处理前单据必须全部审核 | 期末结账时检查本期的单据必须已经审核,否则不予结账。此选项系统置为必须选上却不能修改。 | |
启用对账与调汇 | 新建账套默认选上。如果勾选,系统将会控制并实现: ü 单据审核时将校验:录入的往来科目必须受控于应收应付系统 ü 生成凭证时必须使用科目来源“单据上的往来科目” ü 生成凭证后,“往来科目”行次除凭证摘要外均不得修改,以保证单证相符 ü 明细表、汇总表、账龄分析表可以按科目查询 ü 期末可以按科目对账 ü 该选项取消后将不能重新启用。 |
(5) 启用整单折扣和反启用整单折扣
整单折扣是指在单据分录折扣(也称“标准折扣”)的基础上,对一张订单或发票提供整单的折扣功能。
启用整单折扣:在【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的明细功能下点击“启用整单折扣”,在弹出的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当成功启用整单折扣后,明细功能“启用整单折扣”显示为“反启用整单折扣”。
反启用整单折扣:在【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的明细功能下点击“反启用整单折扣”,在弹出的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当成功反启用整单折扣后,明细功能“反启用整单折扣”显示为“启用整单折扣”。特别的,当相关订单或发票已发生了整单折扣业务后,系统不允许反启用整单折扣。
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启用整单折扣和反启用整单折扣的权限授予和取消在“用户权限”的“应收系统-维护”下的“启用整单折扣”、“反启用整单折扣”中设置。
核算参数设置
本文2024-09-22 16:12:40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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