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与目的】
当在EAS现金流量指定的设计原理中,对既没有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类科目,也没有涉及损益类科目的凭证,系统校验不需要指定现金流量主附表项目,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为了指定的现金流量附表项目的金额与实际相符,往往对于这类凭证也需要指定现金流量,因此提供了附表调整功能。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总账〗->〖现金流量〗->〖附表调整〗
【使用时机】
需要对不能在凭证界面指定附表项目的凭证补充指定附表项目时。
【操作说明】
1.操作前提
附表调整功能权限已经设置。
2.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总账〗->〖现金流量〗->〖附表调整〗按钮,系统弹出附表调整条件查询界面。
主要参数属性说明:
数据项 | 说明 |
按期间查询 | 二选一,选择按会计期间范围进行查询。 |
按照日期查询 | 二选一,选择按记账日期范围进行查询。 |
币别 | 选择输出何种币别的附表项目数据,包含原币、综合本位币和综合报告币。 |
包含未过账 | 默认不勾选,查询界面不包含未过账凭证;勾选则包含未过账凭证数据。 |
步骤二:设置具体的方案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附表调整查询界面。
步骤三:如果逐笔指定附表项目时,选择菜单〖编辑〗〖修改〗或单击工具条的【】,或使用快捷键【Ctrl+E】,系统弹出一个附表调整界面。
在附表调整界面,选择对应的附表项目后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对单张凭证的附表项目指定工作。
步骤四:如果批量指定附表项目时,单击工具条的【】,系统弹出一个现金流量项目对应的科目界面。
步骤五:对附表项目设置对应的科目后,单击工具栏的【】,退出指定界面。点击【】,系统弹出一个提示界面,点击【确定】系统自动按科目设置上的流量项目更新附表项目。
每一个附表项目可以设置多个对应科目,但是每一个科目只能对应一个现金流量附表项目。
3.系统业务规则
不需要指定现金流量主附表项目的凭证,可以使用附表调整的功能补充指定。
对于包含现金类科目或者损益类科目的凭证,在指定完现金流量主附表项目后,则在原凭证的基础上剔除指定了现金流量项目涉及的科目金额,剔除之后的凭证则可以在附表调整中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