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1/8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1.业务背景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中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发布的财税〔2018〕164号文件中明确了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此次税法修订,最大变化有三:一是对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税,每月累计预扣;二是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使用原来的计税方法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2.适用产品适用产品:EASHR各版本,不适用于金蝶s-HR、K/3WISEHR。3.需要调整内容员工专项扣除信息需要自行收集并导入期末输入;新增薪酬项目;新增计税公式;薪酬方案中取消使用原来内置的计税项目:起征点、应纳税所得额、代扣税,改为引用新增的计税公式。【备注】:以上需要调整的内容,请先在测试环境下配置,测试通过后再在正式环境下操作。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2/84.产品操作指引4.1.1.新增薪酬项目建议在根HR组织创建,逐级往下级HR组织分配。新增项目(1):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住房租金、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扣除项目,HR将收集的各项数据导入期末输入,如下图:新增项目(2):当月代扣税、个税起征点(原来内置薪酬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代扣税、起征点不再使用,需要从薪酬方案中删除,请使用新建的薪酬项目);新增项目(3):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础减除费用、累计社保扣除、累计住房公积金扣除、累计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累计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累计住房专项扣除、累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代扣税等项目,用来记录当前纳税年度累计到当月的各项数据;新增项目(4):已发收入、已发免税收入、已扣基础减除费用、已扣社保、已扣住房公积金、已扣子女教育专项、已扣赡养老人、已扣住房专项、已扣继续教育、已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已预扣预缴税额等项目用来记录累计至上月的各项数据。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3/84.1.2.计算调整1)获得累计到上月的各项数据取数对应关系:薪酬方案中累计到上月的各项数据,通过期末输入取数或者函数取数,取得上月的累计数据,如下表:(两个方案均可用,各有利弊:方案一需要每个月都进行取数操作,方案二需要新增公式。)薪酬项目期末输入取数/函数中传入的薪酬项目已发收入累计收入已发免税收入累计免税收入已扣基础减除费用累计基础减除费用已扣社保累计社保扣除已扣住房公积金累计住房公积金扣除已扣子女教育专项累计子女教育专项扣除已扣赡养老人累计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已扣住房专项累计住房专项扣除已扣继续教育累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已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代扣税【方案一】:通过期末输入中“取数”功能获取(仅适用于EASHRV7.5、V8.0)已发收入、已发免税收入、已扣基础减除费用、已扣社保、已扣住房公积金、已扣子女教育专项、已扣赡养老人、已扣住房专项、已扣继续教育、已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已预扣预缴税额等项目用来记录累计至上月的各项数据,通过期末输入中“取数”功能引用上期的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起征点„„累计代扣税等项目的数值,需要针对每一项进行取数。见下图: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4/8【方案二】:通过已有函数获得累计到上月的各项数据已发收入、已发免税收入、已扣基础减除费用、已扣社保、已扣住房公积金、已扣子女教育专项、已扣赡养老人、已扣住房专项、已扣继续教育、已扣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已预扣预缴税额等项目用来记录累计至上月的各项数据,通过以下函数引用上期的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起征点„„累计代扣税等项目的数值,需要针对每一项进行设置。同一个纳税年度下的才累计,因此需要判断,从纳税年度的第一个期间开始,该项等于0,从第二期间开始取上个期间的值,比如在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工资,薪酬期间为201812,则201812为2019纳税年度的第一个期间,那么公式中需要判断如果薪酬期间的月份为12月,则这些累计到上月的各项则都为0。见下图红框内数字“12”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如2019年度对应的薪酬期间的第一个期间是201901,这个该数字修改为“1”。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5/82)通过公式计算得出累计到当月的各项数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础减除费用、累计社保扣除、累计住房公积金扣除、累计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累计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累计住房专项扣除、累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项目,用来记录当前纳税年度累计到当月的各项数据公式如下:累计收入=已发收入+当月收入累计养老保险=已扣养老+当月个人养老„„以此类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础减除费用-累计社保扣除-累计住房公积金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如果有些项目不存在,可删减,比如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6/83)通过设置公式算出当月代扣税首先算出累计代扣税,通过以下公式计算: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累计代扣税=0;}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03;}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44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00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1-2520;}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00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4400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2-16920;}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20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0000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25-31920;}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60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2000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3-52920;}elseif(累计应纳税所得额<=960000&&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60000){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35-85920;}else{累计代扣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0.45-181920;}然后算出当月代扣税,公式设置为:当月代扣税=累计代扣税-已预扣预缴税额。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7/84)注意事项1、因为不能使用以前的计税方式,薪酬计算时,要取消勾选计税方式;2、调整个税方式方案,针对于一月多次计算时,需要调整公式。比如“已发收入”用来记录累计至上月的累计收入,当月第二次结账时,需要修改函数itemvalue_rel_period的第一个参数为0.但是结账到下月计算时,需要修改回来,仍然设置itemvalue_rel_period的第一个参数为0。3、如果是当月第二次计算工资,这时候取社保计算不要勾选,否则会重复扣除,另外,有些累计项需要重新设置公式,比如累计起征点,非当月第一次计算时,赋值为0,这样结账到下个月时,才不会重复累计上月两次的数据。4.1.3.非居民个人计税调整非居民个人计税的税率表使用的是2018年10已经调整的税率表。【方案一】:继续使用2018年10月已调整的税率表,在非居民个人的计税方案中引用标准税率表,只需将代扣税基数值维护正确,代扣税会自动计算。该方案有个弊端:居民个人使用新建的项目:当月代扣税,而非居民个人继续使用原来内置的薪酬项目:代扣税,在报表统计上项目口径不一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使用方案二。【方案二】:针对非居民个人设置当月代扣税公式如下:if(应纳税所得额<=0){当月代扣税=0;}elseif(应纳税所得额<=3000&&应纳税所得额>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03;}elseif(应纳税所得额<=12000&&应纳税所得额>300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1-210;}elseif(应纳税所得额<=25000&&应纳税所得额>1200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2-1410;}2019年新个税调整—金蝶EASHR产品应用方案8/8elseif(应纳税所得额<=35000&&应纳税所得额>2500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25-2660;}elseif(应纳税所得额<=55000&&应纳税所得额>3500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3-4410;}elseif(应纳税所得额<=80000&&应纳税所得额>55000){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35-7160;}else{当月代扣税=应纳税所得额*0.45-15160;}【备注】:使用方案二,与居民个人计算调整保持一致,则原来内置薪酬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代扣税、起征点同样不再使用,需要从薪酬方案中删除,并新增。5.进一步获得帮助在进行新个税的应用调整时,如遇到困难,请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帮助:1、通过云之家联系朱晓或熊馨雨;2、通过KSM提单反馈问题;3、通过电话(0755-86071654)联系。(仅限应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