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过程 U9CBO-基础设置开发规范 文件编号:U9-SE-××-SPEC-×× 版 本 号 : 修改状态:0 编 写 人 :周天成 审 核 人 : 批 准 人 : 批准时间:2008-06 第 1 页 共 8 页 适用对象 该规范适用于全部 U9 开发人员。 版本记录 【此部分要记录该文档形成过程中的历次版本变更过程及变更的内容】 版本 修改与参与人 修改时间 修改原因 修改概述 审批人1.0 周天成 2007/07/02 原始文档建立 相关文档 【此部分包含对该文档起指导与约束作用的相关文档以及预计在该文档指导与约束下将要建立的文档。】 � CBO-基础设置用户手册.doc 约定 标有 ★ 的条目表示强制性规范。 第 2 页 共 8 页 基础设置规范细则 1.科目 1.1 会计要素 1.1.1 功能概述 维护会计要素。 1.1.2 使用前提 • 定义会计要素表(必做) 1.1.3 栏目说明 会计要素 栏目 说明 会计要素表 参照会计要素表 编码 录入会计要素编码 名称 录入会计要素名称 方向 枚举值: 第 3 页 共 8 页 栏目 说明 • 借方(默认) • 贷方 表外科目 用户选择,新增时,默认:False 损益科目 用户选择,新增时,默认:False 会计要素分类 栏目 说明 编码 录入会计要素分类编码 名称 录入会计要素分类名称 1.2 科目属性 1.2.1 功能概述 维护及查询科目属性。 1.2.2 使用前提 • 定义会计要素(必做) 1.2.3 栏目说明 第 4 页 共 8 页 科目属性 栏目 说明 会计要素表 参照会计要素表 会计要素参照会计要素 编码 输入科目属性编码 名称 输入科目属性名称 上级 上级科目属性 • 默认为左树中焦点所在的会计要素或科目属性,用户可改; • 其他情况默认空 ; 方向 科目属性方向,新增时: • 一级科目属性的方向默认取所属会计要素的方向 • 非一级科目属性的方向默认取上级科目属性的方向,用户可改 第 5 页 共 8 页 1.3 标准科目 1.3.1 功能概述 提供标准科目维护。 1.3.2 使用前提 • 建立账簿 (必做) • 建立标准科目表 (必做) 1.3.3 栏目说明 标准科目 栏目 说明 标准科目表 参照标准科目表 编码规则 根据[标准科目表]带出 科目编码 用户录入标准科目编码 第 6 页 共 8 页 栏目 说明 科目名称 用户录入标准科目名称 科目属性 • 一级科目:若从根结点“科目”中新增,默认为空;否则,默认从左树结点中带入,可修改。 • 非末级科目:本字段不可编辑,由上级科目带出。 • 只能选择所属标准科目表引用的会计要素表所属的科目属性 余额方向 • 枚举值:借方余额、贷方余额、双向,由用户选择 • 默认:一级科目的余额方向默认取科目属性的[借贷方向],非末级科目的余额方向默认取直接上级的[余额方向],用户可改。 标准科目表 栏目 说明 编码 标准科目表编码,系统维护 名称 录入标准科目名称 编码规则 在界面上直接录入科目编码级次; 被引用后,不可以修改 会计要素表 参照录入会计要素表 1.3.4 操作说明 复制标准科目表 选择已经存在的标准科目表,将其所有的标准科目复制到当前标准科目表中,覆盖写入目标标准科目表,若目标标准科目表不能删除,则复制不成功。 操作前提• 已经存在标准科目表. 操作步骤点击操作->复制标准科目表按钮。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 第 1 步:参照选择源标准科目表 ; � 第 2 步:系统自动带入当前的"目的标准科目表"; � 第 3 步:确定,完成复制标准科目表。 复制下级科目 第 7 页 共 8 页 选择已经存在的标准科目,将焦点行科目的下级复制到其他同级科目中。 源标准科目与目标标准科目必须为同一级次 ; 目标标准科目必须已经创建,且必须为末级科目 ; 系统为目标科目自动创建与源标准科目结构一致的下级科目。 操作前提• 已经存在有下级科目的标准科目。 操作步骤点击操作->复制下级科目按钮。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 第 1 步:参照选择源标准科目 ,必须有下级科目; � 第 2 步:参照选择"目的标准科目"; � 第 3 步:确定,完成复制下级科目。 附录 Q&A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