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房产原值应该如何处理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1 业务场景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指引: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房产原值应该如何处理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2 解决方案
2.1 解决方案总述
开启房产原值构成管理参数,关联房产基础信息和土地税源信息获取宗地容积率,通过宗地容积率计算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2.2 关键操作
-步骤1开启房产原值构成管理参数
路径:【基础设置】→【参数配置】→【税务参数】
选择需要开启参数管理的税务组织,开启房产原值构成管理参数值
-步骤2维护新关联房产基础信息房产原值面板初始价值
-步骤3土地编号关联房产编号
路径:【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税源信息】
选择需要分摊地价的土地税源信息,维护应摊入土地价值面板。增行后点击房产编号字段,选中需要关联土地的房产编号,系统联动计算,保存后对应房产信息下推变更分录,记录应摊入土地价值。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宗地容积率 | 地块上的建筑物总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 |
应摊入土地价值 | 对应房产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
3 注意事项(可选)
注意事项1:开启房产原值构成参数,土地编号关联房产编号,土地税源信息单据保存,会触发每套房产基础信息变更分录下推;关联土地编号的房产基础信息【计算摊入土地价值】按钮可以触发所有关联房产应摊入土地价值变更分录下推。
注意事项2:开启房产原值构成参数,房产基础信息单据需要手工维护房产原值面板初始价值字段。
注意事项3:已关联房产编号的土地税源信息不允许删除。
注意事项4:下推房产基础信息变更分录的变更后房产原值小于变更后出租房产原值,或下推变更时间不在房产取得时间和纳税义务终止时间内,下推变更分录失败。
4 参考资料(可选)
房产基础信息:https://vip.kingdee.com/link/s/lBtls
土地税源信息:https://vip.kingdee.com/link/s/lBtZ0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季度版本号/patch补丁号) | 更新内容 | 更新时间 |
V_6.0.8 | 初始版本 | 2024年3月 |
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房产原值应该如何处理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本文2024-09-22 23:04:05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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