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项规则-共享方案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对于预缴申报项配置(共享)取数规则,创建规则后,需要将规则进行分配,共享方案即可通过建立共享方案、选择可分配的规则、选择规则分配的组织范围实现对共享规则的分配。
1.2 应用场景
当用户创建了共享取数规则后,需要将不同规则分配给不同的组织使用,即可通过共享方案实现。
1.3 系统路径
【税务云】→【财产和行为税】→【基础设置】 →【土地增值税税源项目配置】→【共享方案】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1.4.1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核算组织 | 创建共享规则和共享方案的组织,即“创建组织” |
被共享范围 | 使用该共享方案内的共享规则的组织,即“使用组织”,由“创建组织”在其税务管控视同中的下级组织中选取 |
适用预缴项目 | 被共享范围的组织下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 |
适用房产类型子目 | 选中的被共享组织下的所有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的所有的房产类型子母 |
1.4.2 关键按钮说明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新增方案 | 新增共享方案,每个“创建组织”均可通过“新增方案”按钮创建多个不同的共享方案 |
被共享范围“添加”按钮 | 选择可以使用该共享方案的“使用组织”,即该共享方案的共享范围 |
适用预缴项目“添加”按钮 | 分页签选择当前页签(类型)需要进行共享的共享申报项目取数规则 |
适用房产类型子目“添加”按钮 | 分页签选择当前页签(类型)需要进行共享的房产类型子目取数规则 |
2 主要操作
2.1创建共享方案
2.1.1 前提条件
当前创建组织已创建了申报项目配置(共享)取数规则
2.1.2 操作步骤
步骤1: 创建共享方案
步骤2:选择共享方案的共享范围
点击“被共享范围:添加”按钮,打开“选择被共享组织”弹窗。弹窗中的组织为“创建组织”本身和其在税务管控视图中的下级组织。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本共享方案需要进行共享的组织范围,可以多选。选中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被共享范围的选择,如下图。
步骤3: 选择适用的预缴项目
步骤4: 选择适用房产类型子目
2.1.3 后续操作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需要对本次共享范围内的组织进行共享的取数规则。点击<确定>即完成共享取数规则的选择。
注意:同一申报项配置(共享)取数规则不能同时在不同共享方案中分配给同一个组织,若存在重复,系统会进行提示。
后续“使用组织”(即“被共享范围”的组织)的计税引擎进行数据抓取时,即会根据本共享方案中配置的共享取数规则进行数据抓取。
若随着业务的变化,需要调整共享范围的相关内容,则可在左侧共享方案卡片区域选择要进行调整的共享方案,按照上述步骤调整并保存后,计税引擎即可根据最新的共享方案配置进行数据抓取。
2.2创建共享方案
2.2.1 前提条件
当前创建组织已创建了共享方案,并已分配预缴申报规则。
2.2.2 操作步骤
步骤1: 选择需要查询的核算组织
刷新后即可查询到该组织下已被分配的预缴申报规则。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季度版本号/patch补丁号)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_6.0.4 | 初始版本 | 2024年1月14日 |
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项规则-共享方案
本文2024-09-22 23:04:04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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