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5.0.018 | 初始版本 | 2023年03月30日 |
V5.0.025 | 计提周期增加调用“计提方案”和计提“共享方案”的逻辑 | 2023年08月21日 |
V6.0.4
| 汇总一般纳税人第三步总览表中增加即征即退、预缴税金行次 | 2024年01月14日 |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部分公司对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的计税口径和计提时的计算口径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即便使用了税务信息化系统,也没法针对同一个组织设置两种计算口径。而且税务信息化系统通常为了保证纳税申报的合规性,会限制计税的周期与纳税申报周期保持一致,无法按照计提的财务核算周期归集涉税数据进行计算。因此,税务人员需要通过税金计提功能在每个月财务关账前将相关税金自动报送给会计核算。
1.2 应用场景
增值税计提功能的主要需求是在税务云中计提增值税相关业务的税金,并可以直接下推凭证至财务云总账,从而实现财税一体化
增值税税金计提功能与增值税纳税申报相似均需通过底稿编制页面,在对应税款所属期内,完成税金统计。
1.3 系统路径
【增值税】→【税金计提】→【计提底稿编制】
1.4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基本信息 |
底稿编码 | 根据系统编码规则自动生成 |
税务组织 | 需要编制底稿的税务组织 |
所属税期起/止 | |
底稿编制 |
第1步 | 政策确认 |
第2步 | 计税底稿 |
第3步 | 纳税总览表 |
按钮说明
提交 | 提交当前计税底稿至审批流 |
编辑 | 编辑当前计税底稿第三步总览表 |
重置底稿 | 重新计算底稿内所有数据 |
重新取数
| 保留第二步计税底稿中的手工修改数据,其他数据进行重新取数和自动计算 |
规则配置
| 跳转至该组织的申报项规则配置界面 |
2 主要操作
编制底稿时,所属税期的起止跨度按照计提方案的计提周期进行选择,计提底稿会按照计提规则自动归集税务组织的涉税数据按照计提方法进行计算,完成政策确认、调整确认后即可输出税金计提的计算结果。
步骤1:政策确认
打开计提底稿编制界面,选择税务组织和所属税期起止时间,确认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有调整请到【税务云】→【基础资料】→【税务组织管理】→【纳税主体信息】进行修改编辑。
步骤2:点击“下一步”按钮,打开计税底稿界面,查看并核对计税底稿上的数据,确认是否正确。如有调整请到【税务云】→【增值税】→【基础设置】→【申报项配置】/ 【申报项规则配置(共享)】修改业务规则。
同时,需要用户注意的是,与增值税申报计税底稿不同,增值税税金计提的计税底稿只显示已配置取数规则的收入明细底稿。
步骤3:点击“下一步”按钮,打开纳税总览表界面,查看并核对纳税总览表上的数据,确认是否正确。如有调整可点击“编辑”按钮进行手工修改。
3 后续操作
用户需要配置计提的取数规则,实现增值税计提底稿的取数自动化;根据调研结果,部分用户的计提取数规则和申报底稿取数规则是相同的,计提底稿编制时,其各项数据的取数规则默认与增值税申报表保持一致,因此,用户可以通过增值税应用【基础设置】功能中的【申报项规则配置】和【申报项规则配置(共享)】增加数据类型,将规则数据共用。同时,考虑到计提税金的时间性差异和发票数据源差异,计提底稿编制页面支持手动修改规则用途,包括收入项目、进项转出、进项抵扣项目、差额扣除项目、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