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单未正常同步时处理方法
问题描述
库存与核算松耦合的方式,如果库存单据审核未及时生成核算成本记录,或生成核算成本记录失败,或者采购核销之后未执行核销拆单,如何快速处理?
解决方法
方法1-重新执行:库存单据提交/审核/核销都会在核算记录对应日志。因此,如果遇到库存单据没有同步到核算,检查核算单同步日志和核算业务处理日志,如果有错误,需要根据错误日志提示处理异常,然后选中对应日志单击重新执行即可。操作路径:存货核算→后台监控→后台日志→核算业务处理日志,存货核算→后台监控→后台日志→核算单同步日志
方法2-批量同步:核算业务处理日志下的批量同步,提供两个功能:重新拉核算单和重新拉核销拆单,分别针对单据审核同步和核销拆单同步。
方法3-重新同步:使用核算成本记录列表界面→更多功能菜单下“重新同步”功能。在核算成本记录未核销拆单、未生成凭证、未费用暂估/费用分摊,且计价方法是非实时移动or先进先出or标准成本核算时,可以选中对应单据单击重新同步,即可实现库存单据不反审核的情况下,重新触发库存单据审核同步核算成本记录的功能。
方法4-制定定时任务,自动执行:在系统服务云→系统管理→调度管理→调度计划中,将“核算自动同步单据”任务启动,指定自动捞单的执行时间,定时将当前时点之前指定时间内的单据重新调用重新同步功能。
适用版本
星瀚5.0版本之前,库存单据提交、撤销在核算单同步日志中记录日志,审核、反审核、采购核销、销售核销在核算业务处理日志中记录日志
星瀚5.0版本之后,库存单据审核审核才同步,单据审核、反审核、采购核销、销售核销只记录核算业务处理日志。
注意事项(可选)
注意事项1:核算业务处理日志→批量同步功能中的核销记录同步功能默认隐藏,重新执行核销拆单时,需要先在开发平台将“核销记录同步”功能放开才能使用。
注意事项2: 如果所有的库存单据提交或审核在核算单同步日志和核算业务处理日志中都没有记录,请检查库存与核算联用参数是否被禁用,路径:供应链云→业务设置→共用参数→系统联用参数,库存与存货核算联用参数启用核算单才能正常同步。
注意事项3:核算单同步的自动捞单功能只能自动拉取记账日期在执行时点之前指定日期范围的单据,未来日期的单据不会自动同步。
核算单未正常同步时处理方法
本文2024-09-22 22:51:14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enku.my7c.com/article/kingdee-xinghan-129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