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单

栏目:kis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22浏览:1

其他应收单

1 功能介绍

       选择〖财务会计〗→〖应收款管理〗→〖其他应收单〗→〖其他应收单-维护〗进入其他应收单处理界面。主要功能如下:

  • 设定应收单序时簿的查询条件 

  • 浏览查询、引出、打印、预览应收单序时簿 

  • 新增、修改、删除、审核、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 

  • 退出


2 应用场景

  该界面主要是用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各种维护,如新增、修改、删除等。 


3 路径

〖财务会计〗→〖应收款管理〗→〖其他应收单〗→〖其他应收单-维护〗

4 主要操作


4.1设定应收单序时簿的查询条件


      在系统弹出的应收单序时簿的“过滤条件设置”界面。在此界面中,将执行以下步骤:

事务类型,通过下拉菜单实现,内容包括其他应收单;

      1、输入查询条件, 包括选择序时簿显示的内容以及具体的查询字段。

      2、序时簿显示内容有其他应收单(即单据头字段的内容)和收款计划。具体的查询字段列表中单据头字段系统默认显示,至于收款计划的字段根据是否选上而显示。

      3、选择“高级”页签,在该界面选择要过滤的字段作为列表查询的列头,并定义列与列之间的条件关系。在输入查询数据后,将依据列与列之间条件关系(行与行之间的关系为或)组合“条件”页签的查询条件生成最终的查询条件。

      4、选择排序字段,具体的排序字段列表中单据头字段系统默认显示,至于收款计划中的字段根据是否选上而显示,系统对排序字段提供了升序和降序的选择。

      5、保存查询方案;在方案保存界面提供了“方案共享给其他用户”的选项,默认不选上,选中时目前操作者保存的查询方案其他用户只可以查看,其他用户不能修改和保存;如果修改查询方案系统默认自动保存修改后的内容。

      6、显示隐藏列,具体的显示字段中单据头字段系统默认显示,至于收款计划中的字段根据是否选上而显示;可以通过“上移”和“下移”按钮移动字段在序时簿上的显示位置。

      7、单据状态,包括审核状态(未审核、已审核、全部)、记账状态(未做账、已做账、全部)和核销状态(未核销、部分核销、完全核销、全部)。


4.2浏览查询、引出、打印、预览应收单序时簿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过滤条件”界面,单击【确认】,系统即进入“其他应收单序时簿”界面,界面中列示了所有满足条件的其他应收单。单击【取消】,则不进入“其他应收单序时簿”界面。单据和序时簿公用功能参考“金蝶KIS云·旗舰版BOS用户手册”说明。

      在此界面中,将执行以下操作:

      1、查看、修改其他应收单;

      2、审核、成批审核、取消审核、成批反审其他应收单;

      3、查看、关联凭证;

      4、下推单据

      5、打印、预览应收单序时簿;

      6、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

      7、引出应收单序时簿;

      8、复制其他应收单。


  • 查看、修改其他应收单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上单击【查看】,可以调出其他应收单查看界面,在此界面不允许修改其他应收单,并且查看界面的所有内容均是灰显。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上单击【修改】,可以调出其他应收单的修改界面,在此界面可以对其他应收单上的项目进行修改。


  • 审核、成批审核、取消审核、成批反审其他应收单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上单击【审核】,可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审核操作。选择〖编辑〗→〖取消审核〗,可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反审操作。通过〖成批审核〗、〖成批反审〗可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批量操作。可以审核、反审当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其他应收单,如果未选择〖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则不能反审以前期间的其他应收单。如果未选择〖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则〖成批审核〗、〖成批反审〗只对当前期间和以后期间的其他应收单有效。如果其他应收单进行了核销、生成凭证等操作或者被其他单据关联,,必须先取消相关操作才可以进行反审核处理。对于销售管理系统的应收类型销售费用发票传入应收款管理系统形成的其他应收单,应收款管理系统不允许进行审核和反审的操作。


  • 查看、关联凭证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界面,单击【凭证】,可立即进行生成凭证操作。如果〖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系统参数〗中选择了<使用凭证模板>,则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上生成凭证调用凭证模板生成;否则不调用凭证模板直接生成凭证。如果其他应收单已在金蝶KIS系统的其他子系统(销售系统除外)中生成了凭证,则不需重复生成凭证,可选择〖编辑〗→〖凭证信息〗,录入该其他应收单在其他子系统生成的凭证字号即可。如果要取消关联,则凭证号清为0即可。当应收款管理系统与销售系统结合使用时,销售系统的销售费用发票在销售系统生成凭证,此处只能查看,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或关联凭证操作。如果取消关联或者关联以前期间的凭证,系统会出现提示“单据期间小于当前期间,是否取消(继续)凭证关联”,用户根据实际情况慎用。


  • 下推单据


      在其他应收单序时簿界面,单击【下推】可选择下推“收款单”、“应收退款单”、“其他应收单”。选择下推其他应收单即生成与所选单据内容相同的红字单据;业务系统的单据需回相应业务系统下推红字单据。



     

      原单据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下推红字单据:

      1)   单据未核销完毕

      2)   单据中有正数行次

      3)   被选单据的单据金额-已经核销金额-单据关联金额+单据关联且已经核销金额>0

下推时原单据上的所有负数行不会被携带到红字单据中。(“负数行”指数量或金额(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为负数的行次)


 

  • 打印、预览应收单序时簿


      选择〖文件〗→〖打印预览〗,或单击【预览】,可预览“应收单序时簿”。选择〖文件〗→〖打印〗,或单击【打印】,可打印应收单序时簿。


  • 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


      对其他应收单设置了单据套打后,可以选择〖文件〗→〖连续打印全部单据〗、〖连续打印所选单据〗、〖连续打印预览全部单据〗、〖连续打印预览所选单据〗对其他应收单进行连续打印和连续预览。


  • 引出应收单序时簿


      选择〖文件〗→〖引出内部数据〗,可以引出应收单序时簿,引出格式可以为多种形式,如电子报表格式,文本格式等等。


  • 复制其他应收单


     其他应收单序时簿上单击【复制】,或者在编辑菜单选择“按单复制”,可以对光标指定其他应收单进行按单复制功能,自动复制一张或多张与原单内容一致的其他应收单,系统出现相应提示“复制单据成功(源单据**号,新单据**号)”, 但其他应收单的源单类型、源单编号不能复制。复制生成的其他应收单是未审核、未核销状态。复制以前期间其他应收单时,系统将复制生成其他应收单的财务日期取为当前会计期间的第一天。


4.3新增、修改、删除、审核、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

 

      其他应收单主要是指一些不涉及存货内容的单据,如应收管理费等。此类单据在其他应收单模块中录入。您可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新增、删除、、修改、审核、生成凭证等操作。


      对于系统自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则不允许随意删除等,包括以下四种情况生成的单据:


      应收票据转出或应收票据背书转应收款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即应收票据到期收不到款等情况进行转出处理时,系统会在应收单序时簿中自动增加一条应收单记录,该类单据摘要显示为“应收票据转出”或者“应收票据背书”的字样,并且其他应收单的单据类型是“应收票据转出”或者“应收票据背书”。您不能对此类其他应收单进行删除、修改金额、币别和汇率的处理,也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如要删除该单据,只能在应收票据中进行“取消处理”的操作。但如果该其他应收单已进行了审核,则还必须先取消审核。该其他应收单对应的凭证字号自动取应收票据转出或应收票据背书处理时生成的凭证字号。如果该其他应收单未审核,则应收票据转出或者应收票据背书处理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


      应收款转销时在应收单序时簿中生成的其他应收单,该类单据摘要显示“应收款转销”的字样,并且其他应收单的单据类型是“应收款转销”。您不能对此类其他应收单进行删除的处理,不能修改其他应收单的金额、币别和汇率,也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如果需要删除该单据,在核销日志中反核销即可。但如果该其他应收单已进行了审核,则还必须先取消审核。该其他应收单对应的凭证字号自动取应收款转销生成的凭证字号。如果该其他应收单未审核,则应收款转销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


      期初应收票据退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该类单据摘要显示“期初应收票据退票”的字样,并且其他应收单的单据类型是“退票回冲单”。您不能对此类其他应收单进行删除的处理,不能修改其他应收单的金额、币别和汇率,也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如果需要删除该单据,在核销日志中反核销即可。但如果该其他应收单已进行了审核,则还必须先取消审核。该其他应收单对应的凭证字号自动取期初应收票据退票生成的凭证字号。如果该其他应收单未审核,则期初应收票据退票不能进行生成凭证操作。


      销售管理系统应收类型销售费用发票传入应收款管理系统生成的其他应收单。您不能对该类单据进行删除、审核、反审核、生成凭证、关联凭证的操作。如要删除该单据,只能在销售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 新增其他应收单


      其他应收单与销售发票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他应收单没有单据体的内容。即没有存货的信息资料。主要用于记录一些零星的应收账款,如应收管理

        单据界面各项目


      单击【新增】,进入“其他应收单新增”界面,下面对其他应收单的内容进行说明:见表4-4:


      

数据项

说    明

必填项(是/否)

单据类型

根据〖类型维护〗→〖应收单类型〗中的预设资料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系统预设类型包括:其他应收单、期末调汇、应收款转销、应收票据背书、应收票据转出、退票回冲单。期末调汇的单据类型主要用于期末调汇处理,此类单据原币默认为0,调汇金额为调整的本位币金额。期末调汇的应收单表示调增应收款。

单据号

根据用户定义的编码规则自动填充,用户也可以进行修改。如果编码规则选上允许修改则可以修改,否则灰显;如果编码规则没有选上“使用编码规则”,则新增时单据号码为空,允许手工录入;在系统中单据号是唯一的。控制最大是255位;

核算项目类别

可以选择客户、供应商、部门、职员或自定义核算项目类别。系统默认显示客户。此处显示的自定义核算项目类别为参数设置中新增的核算项目类别。

核算项目名称

根据选择的核算项类别,录入相应的核算项目,可以直接录入代码,也可单击【资料】或F7查询获取。如果选择的类别是客户,根据〖基础资料〗→〖公共资料〗→〖客户〗中的一些预设信息资料,系统可以自动携带客户的分管部门、专营业务员的信息。

单据日期

是指其他应收单填开的日期。

财务日期

即登记入账的日期,系统根据财务日期自动判断该单据所属的会计期间。为保证应收款管理系统与总账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建议用户财务日期应与生成凭证的凭证日期保持一致。系统控制财务日期必须大于等于单据日期。

币别、汇率

新增时系统默认携带本位币,录入核算项目后,则回填核算项目属性中的结算币别;如果发生的业务为外币,选择原币后,系统自动显示〖基础资料〗→〖公共资料〗→〖币别〗中的默认汇率,汇率允许修改。系统默认显示本位币及其汇率。

源单类型(单据头)

新增时默认为空,通过下拉菜单进行选择,内容包括:其他应收单、;选单后此处内容不显示,回填产品明细的源单类型;单据保存后该字段不显示;

源单编号(单据头)

新增时默认为空,支持手工录入和F7查询;如果手工录入必须要求录入完整的单据号,录入后系统自动回填该单据的所有存在余额的条目;如果F7查询,则回填选中的条目;选单后此处内容不显示,回填产品明细的源单单号;

往来科目

新增时,系统自动根据以下顺序携带内容:核算项目属性中的应收账款代码-系统设置中其他应收单的科目;没有则为空,允许手工修改,支持F7选择;如果选上“启用调汇与对账”的选项,则此处只能录入和选择受控科目(科目选择受控于应收应付),如果单据已经审核,可以通过序时簿上的科目指定功能变更该内容,但是控制变更后的科目必须是受控科目;

结算方式

系统自动根据核算项目携带属性中的结算方式,允许手工修改,允许为空;

金额

可以手工录入。如果先在此处录入,则系统将金额回填收款计划的第一行收款金额。系统控制金额必须与收款金额的合计相等。

金额(本位币)

系统默认根据金额、币别和汇率计算和填列。能否进行修改受应收系统参数“允许修改本位币金额”控制,选中,则在单据新增或修改时,可以进行修改(单据币别为非本位币);否则,用户不可进行修改。

源单类型

系统根据选单类型回填,不允许修改

源单单号

系统根据选单时选中的单据号回填,不允许修改;

年利率(%)

反映应收款到期没有核销时,应计算利息的利率,以百分比表示。输出应计利息表时以此利率自动计算利息,否则应计利息表则为空。

收款计划

包括应收日期、收款金额和本位币收款金额。应收日期自动默认为单据日期,此日期会影响到账龄分析表(按应收日期统计)的结果,同时也会影响到期债权列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应收计息表(按应收日期统计)的结果。如果在客户的基础资料中录入了收款条件,则应收日期会根据收款条件自动计算;如果没有收款条件但是在信用管理中进行了设置,则应收日期可以根据信用日期自动计算。收款金额自动取金额栏的金额。您可以对默认信息进行修改,但收款计划的总金额必须与金额栏的金额相等。本位币收款金额是根据收款金额、币别和汇率系统自动计算,如果未选择“允许修改本位币金额”选项,则不允许手工修改。

部门

录入相应的部门。可以直接录入部门代码,也可单击【资料】或F7查询获取,同时支持F8模糊查询;

如果客户属性指定了分管部门,在录入客户名称后系统可以自动带出客户属性中的部门;如该部门已禁用则不携带。

当部门为空时,录入业务员能自动在此带出基础资料中设置好的职员所属部门(携带后可修改);

当单据的核算项目为部门时,此字段自动取核算项目内容,不可修改;

如果部门为空,在关联单据时可将被关联单据上的部门回填

业务员

录入相应的业务员。可以直接录入职员代码,也可单击【资料】或F7查询获取,同时支持F8模糊查询;

如果客户属性指定了分管职员,在录入客户名称后系统可以自动带出客户属性中的业务员;如该职员已禁用则不携带。

当部门为空时,录入业务员能携带基础资料中设置的职员所属部门到部门字段;

当单据的核算项目为职员时,此字段自动取核算项目内容,不可修改,同时无论部门是否为空,都自动携带职员对应的部门到部门字段;

如果业务员为空,在关联单据时可将被关联单据上的业务员回填

表4-4


      如果录入红字其他应收单,只需在金额栏添加负号即可。


        工具栏


      相关内容见表4-5:

     

【新增】:

用于单据的连续录入。

【保存】:

用于对当前单据的保存。

【审核】:

用于对当前单据的审核。

【打印】:

用于对当前单据的打印,但必须先设置单据套打。

【预览】:

用于对当前单据的预览,但必须先设置单据套打。

【资料】:

用于在当前单据的字段中调出具体内容,可以使用该功能的字段包括:核算项目名称、部门、业务员。

【凭证】:

在单据上可以生成凭证,但是单据必须保存后才可以生成凭证,并且受“凭证处理前单据必须审核”以及“使用凭证模板”参数控制。

【刷新】:

在单据新增状态时灰显,修改状态才有效;使用刷新是将单据的数据恢复到修改前。

【消息】:

用于在KIS系统内发送即时消息

【短信】:

用于将发票的有关信息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指定人员

【邮件】:

用于将发票的有关信息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指定人员

【退出】:

退出单据界面。

表4-5



        菜单栏


      1、  文件:新增、保存、复制、页面设置、打印预览、打印、打印设置、套打设置;


      2、  编辑:插入一行、删除一行(只有光标在收款计划才有效);复制行、批量填充;


      3、  数据:资料查询、刷新、审核、取消审核、凭证、附件;


      4、  选单:其他应收单;


      5、  格式:背景图案、冻结列、取消冻结列;


      6、  选项:保存后立即新增、选单时需要过滤条件、*号标识必录项、批量填充只填充本列为空的行、禁止下拉列表自动显示。


      如果进行了信用管理,则保存时如果超过设置的信用额度,系统还会自动给予提示。


        多对多选单处理


      参见收款单的处理。


        修改本位币金额的处理


      在系统参数中选上“允许修改本位币金额”后,其他应收单单据体上的本位币金额字段均可手工修改,但是不反算汇率;

      修改后,保证:金额(本位币)=单据金额(本位币)=收款金额(本位币);


        其他处理


      其他应收单被收款单、应收退款关联后,不允许删除和修改;如果需要删除和修改,先在收款单、应收款单上删除关联关系;


  • 修改其他应收单


      新增后的其他应收单可以进行修改。如果其他应收单进行了审核、核销、生成凭证等其他业务操作,则不允许修改,如要修改则必须取消相关操作。对于销售管理系统销售费用发票传入应收款管理系统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则可以对收款计划、年利率、摘要进行修改。对于系统自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不能修改金额、币别和汇率,系统自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包括应收票据转出、应收票据背书转应收款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应收款转销生成的其他应收单以及期初应收票据退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


  • 删除其他应收单


      在“应收单序时簿”中选定要删除的其他应收单,单击【删除】,可以进行删除操作。如果其他应收单进行了审核、核销、生成凭证等其他业务操作,则不允许删除,如要删除则必须取消相关操作。您不能删除系统自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包括应收票据转出、应收票据背书转应收款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应收款转销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和期初应收票据退票生成的其他应收单。对销售管理系统的应收类型销售费用发票传入应收款管理系统生成的其他应收单也不能在应收款管理系统删除。


  • 审核其他应收单


      在“其他应收单新增”界面,或“其他应收单修改”界面,单击【审核】,可以对其他应收单进行审核操作。审核后的其他应收单不允许修改。可以审核、反审当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单据,不能反审以前期间的单据。对于销售管理系统的应收类型销售费用发票传入应收款管理系统生成的其他应收单不允许在应收款管理系统审核和反审核。


  • 生成凭证


      其他应收单保存并审核后,单击【凭证】,可立即进行生成凭证操作。如果〖系统设置〗→〖应收款管理〗→〖系统参数〗→“凭证处理”页签中选择了<使用凭证模板>,则在其他应收单上生成凭证调用凭证模板生成;否则不调用凭证模板直接生成凭证。


  • 复制其他应收单


      其他应收单保存后,单击【复制】,可进行复制其他应收单操作,自动复制一张与原单内容一致的其他应收单。但复制其他应收单时,原其他应收单关联的源单类型、源单编号不能复制。复制后的其他应收单自动为未审核、未核销状态。


  • 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


      在其他应收单界面,单击【打印】,可以打印其他应收单;单击【预览】,可以预览其他应收单。不过,打印、预览其他应收单前必须先通过〖文件〗→〖套打设置〗选择其他应收单对应的套打类型。


4.2.4 退出


      在“应收单序时簿”界面,单击【退出】,退出“其他应收单”的操作界面,返回到KIS主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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