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货对账(二)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以及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收发汇总表反映的是库存现在存货的成本数据,是在库的实实在在的东西,应该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这些科目数据进行核对数据;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一般与成本计算单进行核对数据;发出商品一般与应收未开票表进行核对数据。请各位实施、财务大佬们,别再拿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与存货收发存汇总表对账了。
另外,存货收发存汇总表是通过成本计算后,由参与核算的单据构成的报表数据,是真实成本的反映;物料收发汇总表是统计各物料在一段时间内的期初结存、收入、发出、结存的汇总数据,属于仓库的报表,其对应单据取值来源为参考成本,非实际成本,因此不具备可比性。
1、存货收发存汇总表是由参与核算的业务单据构成,库存单据中的不参与核算的单据,都不会在存货报表中体现;
2、存货收发存汇总表是基于核算体系、核算组织、会计政策来抓取数据,物料收发汇总表是基于库存组织的角度来分析数据,在多组织的业务场景下,库存组织可以保管多个业务组织的存货,因此两个的维度是不同的;
3、资产、服务、费用类物料可以在库存报表中进行体现,但是这些物料都是不参与核算的,不会在存货报表中体现。
SO,请不要再来问为什么存货收发存汇总表金额与物料收发汇总表金额对不上,物料收发汇总表金额与科目余额表存货科目金额对不上这种问题了。
不知道您是总部老师?还是机构顾问?还是客户?
但不管是哪个角色,我都觉得您的观点和思路有问题!
“不要再来问”、“显得你很无知”这样的用语也很不妥当。
我来反问您几个问题:
1,“发出商品”与“应收未开票表”进行核对吗?发出商品应该记成本金额?还是销售含税金额?销售不含税金额?
2,库存,是以“管理维度”来组织和展示数据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强调“分货主”展示数据呢?至少得保证“本货主”的库存收发存汇总表,与“存货核算”里的收发存汇总表一致吧?!
这样,用户和顾问都很容易理解,本货主的物料在仓库和存货两个系统内是一致的,和科目余额也是一致的。
库存系统“管理”的客户的物料,供应商的物料,其他组织的物料,理应“默认不显示”才对。
3,既然系统设计了“存货核算系统”的金额是准确的,库存系统的金额是参考的,为什么不直接放弃“库存系统展示参考成本”这个思路?与其“参考”不准确的,不如直接不给,仓库就只展示“分货主”的数量。
4,同上一问,为什么不在“存货核算系统”把其他货主的物料以 0 成本的形式展现出来,把“不计成本”的物料以 0 成本的形式展现出来?这样至少让顾问、用户都能有个直观的“核对”仓库和存货两个系统是一致的。
5,用友U8系统很多年前就因为某些仓库和物料可以“不计成本”的设计,导致“库存管理”和“存货核算”两个系统数据对不上,曾几何时 K3 盯着 U8 这个设计错误压着打,您不知道还是忘记了?为什么今天星空产品要走别人犯下错误的老路?
6,如果是实物,就应该有“收发存”报表;如果是“劳务”,就扯不上“收发存”概念;这都是常识逻辑,为什么要违反?为什么“服务”、“费用”类物料还要在仓库系统展现?有什么意义吗?
7,“存货收发存”汇总表与“资产负债表”存货表项的核对思路是正确的,系统没做到是系统设计欠缺,因为系统还是延续过去“仓库结余”的思路去设计的。
已领料未产出的“生产成本结余”(在产品成本)为什么不能参与对账?
已发出加工未转产品的委外发出,为什么不能参与对账?
跳出自己的眼界,可能发现另一个世界。
关于存货对账(二)
本文2024-09-16 18:58:14发表“云星空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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