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销持股比例
抵销持股比例可维护投资关系和持股比例,利用新准则权益法进行权益抵销时,需要维护抵销持股比例作为权益抵销的数据来源之一。
【用途与目的】
利用新准则权益法进行权益抵销时,通过将合并单元下的各个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股权比例维护到系统中,作为权益抵销的数据来源之一。
【操作路径】
〖战略管理〗->〖法定合并〗->〖抵销业务〗->〖抵销持股比例〗
【使用时机】
进行新准则权益抵销维护抵销持股比例时。
【栏位说明】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被投资公司 | 是 | 被投资公司 | 被投资公司与当前生效的投资关系中的被投资公司不允许重复 |
投资公司 | 是 | 投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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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持股比例 | 否 | 抵销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不能小于0,也不能大于100 |
等效持股比例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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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是 | 股权关系生效日期 | 当前生效日期不能大于当前期最后一天 |
抵销分录模板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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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否 | 文本字段。 | 无 |
【操作说明】
操作前提
抵销持股比例的权限已经设置。
操作步骤
当合并范围采用新准则权益抵销方式时,方可维护抵销持股比例。
在金蝶EAS Cloud主界面,选择〖战略管理〗→〖法定合并〗→〖抵销业务〗→〖抵销持股比例〗,进入抵销持股比例序时簿;在该界面可进行生成、新增、变更、指定模板等功能操作。
新增
若前期已存在抵销持股比例,则当期第一次进入抵销持股比例界面,系统会自动复制前期数据到当期。
若未维护股权关系,可以通过新增的方式新增抵销持股比例。
在“抵销持股比例”的界面中,单击工具栏的新增【】进入以下的界面,选择投资公司、被投资公司、生效日期、抵销分录模板,输入抵销持股比例后,单击【保存】,可保存成功。
变更
若抵销持股比例发生变更,可以通过变更的方式变更原抵销持股比例。
在“抵销持股比例”的界面中,单击工具栏的变更【】进入以下的界面,选择投资公司、生效日期、抵销分录模板,输入抵销持股比例,其中变更后的生效日期需在上一次的变更日期之后,单击【保存】,可变更成功。
生成
1、若参数GR_CSL_GenerateCalculation(抵销持股比例【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显示)为是,按钮【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分开显示,点击工具栏的生成【】,若维护了股权关系,系统将依据股权关系自动生成当前合并范围的抵销持股比例,但不会自动计算等效持股比例。
2、若参数GR_CSL_GenerateCalculation(抵销持股比例【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显示)为否,按钮【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合并显示,点击工具栏的生成并计算持股比例【】,若维护了股权关系,系统将依据股权关系自动生成当前合并范围的抵销持股比例,并自动计算等效持股比例。
3、自动生成的抵销持股比例可执行修改、变更、删除等操作。
指定模板
抵销持股比例必须要指定模板(新准则权益抵销分录模板),系统才能自动生成抵销分录。
在“抵销持股比例”的界面中,选择记录后,单击工具栏的指定模板【】,可进行指定模板操作。
计算等效持股比例
1、若参数GR_CSL_GenerateCalculation(抵销持股比例【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显示)为是,按钮【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分开显示,选择抵销持股比例后,点击工具栏的计算等效持股比例【】,自动计算等效持股比例。
2、若参数GR_CSL_GenerateCalculation(抵销持股比例【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显示)为否,按钮【生成】和【计算等效持股比例】合并显示,点击工具栏的生成并计算持股比例【】,若维护了股权关系,系统将依据股权关系自动生成当前合并范围的抵销持股比例,并自动计算等效持股比例。
3、等效持股比例的计算规则为: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直接持股与间接持股比例之和,其中,间接持股比例为各层持股比例之乘积。
直接持股比例:判断被投资公司是否为合并范围内公司,如是,则记录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判断投资公司是否为合并范围内公司,不是则不计算;在同一合并范围内,被投资公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公司时,须计算等效持股比例。以被投资公司为起点向上逐层判断投资公司及其投资公司的投资公司是否为集团内公司, N 层内部公司持股则 N 个递阶持股比例相乘。
查看计算过程
在“抵销持股比例”的界面中,选择抵销持股比例后,单击工具栏的查看计算过程【】,可查看持股比例的计算过程。
勾选可“按组织编码显示”,取消勾选则按组织名称显示持股比例的计算过程。
逻辑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