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与目的】
凭证类型是凭证的必录项,在录入凭证之前必须先维护凭证类型,否则凭证无法暂存和提交。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总账〗->〖基础设置〗->〖凭证类型〗
【使用时机】
在日常业务开始前,需要使用此功能预先定义凭证类型。
【操作说明】
1.操作前提
凭证类型功能权限已经设置。
2.操作步骤
手工新增模式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总账〗->〖基础设置〗->〖凭证类型〗按钮,系统弹出凭证类型序时簿界面。
步骤二:点击工具栏【新增】按钮,系统弹出凭证类型新增界面。
主要功能属性说明:
数据项 | 说明 |
编码 | 用户手工录入,不可以为空,也不能重复 |
名称 | 用户手工录入,不可以为空,也不能重复 |
优先级 | 可以选择,默认为1。 |
默认 | 只允许有一个默认的凭证类型 |
科目范围 | 用户自由选择。科目支持Ctrl 或Shift 多选;科目支持取明细、非明细科目。 |
限制多借多贷 | 默认不勾选,勾选后则该凭证类型不能新增多借多贷的凭证。 |
步骤三:新增凭证类型后点击工具栏【保存】按钮保存凭证类型信息。
3.系统业务规则
• 凭证类型和编码按照管理单元隔离,复选项默认按管理单元隔离。
• 凭证类型中的科目范围设置和复选项“限制多借多贷凭证”按照财务组织隔离,凭证新增时会校验当前凭证是否满足凭证类型的设置条件。
• 凭证类型修改或者删除的处理原则为:使用过的凭证类型不能删除,只能修改,且凭证类型的编码和名称遵循创建组织拥有修改权限的原则。凭证类型名称修改后系统自动替换所有使用此凭证类型的数据(包括凭证和账表)。
• 优先级次的应用:录入凭证的时候,如果类型与凭证不符,将自动替代优先级次高的类型。1为最高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