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申请单(劳务)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付款申请单(劳务)可以对供应商的劳务人员直接付款,同时也可以自动获取合同执行的全部数据,包括合同总金额、累计结算金额、付款控制比例、累计付款金额、累计发票金额等,付款申请单关联财务的应付单,可直接推送数据到财务系统。
1.2 应用场景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为杜绝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问题,工程责任主体可以越过供应商直接给劳务人员进行付款。所以往往甲乙双方需要签订代付委托书,以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正常支付。所以,供应商付款时,部分款项的收款人主体为劳务人员,同时,需要明确劳务人员姓名及银行账户信息等。
1.3 系统路径
【建筑项目云】→【项目资金管理】→【付款业务】→【付款申请单(劳务)】
1.4 列表界面
【付款申请单列表(劳务)】
【付款申请单(劳务)】
2 主要操作
1. 新增付款条件相关参数
操作路径:【系统服务云】→【配置工具】→【参数配置】→【系统参数】
若没有购买【计划管理】,将该参数进行关闭,则在进行编制进度款的合同付款条件时,可以手工输入节点;若开启了【付款条件与计划管理关联】,则在进行编制进度款的合同付款条件时,需选择项目任务关键节点。
2. 添加合同付款条件操作说明
在付款前需要对合同制定付款计划,付款条件只支持通过合同签订或合同修订中添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合同签订
新增合同,点击【扩展属性】→【付款条件】,填写对应款项的付款比例、计划支付时间,备注。
字段逻辑:
1) 付款条件支持【按月支付】、【按节点支付】,两者互斥;
2) 【按月支付】可设定的付款类型包含:预付款、结算款、质保金、尾款、其他;【按节点支付】包含: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尾款、其他;
3) 约定支付比例(%):当付款类型为结算款时,放开填写;否则锁定;
4) 总比例(%):当付款类型为结算款或尾款时,锁定,否则放开填写;
5) 是否抵扣:当付款类型为预付款时,可编辑,否则锁定;
6) 计划支付含税金额:
结算款、进度款:合同含税总金额*约定支付比例(%);
其他款、质保金、预付款:合同含税总金额*总比例(%);
尾款:若预付款支持抵扣,合同含税总金额-【结算款/进度款.计划支付含税金额】-【其他.计划支付含税金额】-【质保金.计划支付含税金额】;若预付款不支持抵扣,合同含税总金额-【预付款.计划支付含税金额】-【结算款/进度款.计划支付含税金额】-【其他.计划支付含税金额】-【质保金.计划支付含税金额】
7) 计划支付含税金额:节点,节点日期:若开启了参数【付款条件与计划管理关联】,则需要通过项目任务中的关键任务f7选择,自动带出节点日期为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若关闭了参数【付款条件与计划管理关联】,则可以手工录入节点,以及节点日期;
控制逻辑:
若预付款支持抵扣,【结算款.约定支付比例】/【进度款.总比例】+【其他.总比例】+【质保金.总比例】≤100%;
若预付款支持抵扣,【结算款.约定支付比例】/【进度款.总比例】+【其他.总比例】+【质保金.总比例】≤100%;
若添加了付款条件组件,若按月支付,必须存在结算款的付款条件;若按节点支付,至少存在一个进度款的付款条件;
步骤二:合同修订
合同列表选择合同,点击【合同修订】,支持修订付款条件,注意若已介入付款申请操作,不再允许通过修订增加付款条件组件。
其他说明:
1) 若合同还未进行付款申请操作,合同修订编制付款条件逻辑与合同签订编制逻辑一致;
2) 若合同已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则不允许删除付款条件组件,不允许切换付款方式,相关款项控制逻辑如下且修改比例时需控制总比例总和不能超过100%:
预付款:若合同任一付款条件已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不允许修改比例,不允许删除;不允许新增;
结算款:无论是否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都可修改比例;若结算款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不允许删除,若付款条件分录中有支付类型为【结算款】的分录行时,则不允许新增,否则可新增;
进度款:进度款存在多个时,未被引用的可以修改,反之则不可以修改;不允许删除被引用的进度款,可新增进度款
质保金:若质保金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则不允许修改比例,不允许删除,若付款条件分录中有支付类型为【质保金】的分录行时,则不允许新增,否则可新增;
其他:若其他款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则不允许修改比例,不允许删除,若付款条件分录中有支付类型为【其他】的分录行时,则不允许新增,否则可新增;
尾款:无论尾款是否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都不允许修改比例,若尾款被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引用,不允许删除,若付款条件分录中有支付类型为【尾款】的分录行时,则不允许新增,否则可新增
3. 新增付款申请单(劳务)操作说明
步骤一:新增付款申请(劳务)
新增付款申请(劳务),输入基本信息,单据编码、单据名称、项目、合同等,合同付款信息会自动加载基本信息中选择合同的数据,付款申请(劳务)只支持单合同单款项的付款申请。
合同付款信息,通过基本信息中选择合同自动带出合同,切换对应的付款类型,填写对应的【本次申请金额】,再添加【劳务人员付款信息】对应的劳务人员以及申请金额;若需挂接发票,则填写发票的【本次申请金额】自动计算合同付款信息的【本次申请金额】。
合同付款信息字段逻辑:
结算方式:公共数据-结算方式f7;
收款账号:f7选择供应商的收款账号,带出供应商的默认账号,可修改
收款银行:收款账号自动带出
合同总金额①:合同最新的含税总金额,合同最初签订+变更+签证+索赔+履约含税总金额;
决算状态:合同存在已审核的合同决算单,则为已决算,否则未决算;
节点:若付款条件为进度款,通过合同付款条件中设置的节点中选择;否则置空
节点日期:通过所选择的节点带出;
累计结算金额②:未决算时,合同结算单累计含税金额;已决算时,决算含税金额;
付款控制比例(%)③:,没有付款条件,【预付款】【其他】【尾款】默认为空,【结算款】默认100%;有付款条件,取付款条件对应的比例;
累计暂估应付(分)④:【预付款】①*③,合同总金额*付款控制比例,付款比例为空时默认为0;已决算,不允许申请预付款;【结算款】②*③,累计结算金额*付款控制比例,未填写付款控制必录时默认100%;【其他】【质保金】【进度款】未决算:合同总金额*付款控制比例;已决算:合同决算金额*付款控制比例;付款比例为空时默认为0; 【尾款】未决算:合同总金额-累计应付金额(总)-合同总金额*质保金控制比例+待抵扣金额;已决算:合同决算金额-累计应付金额(总)-合同决算总金额*质保金控制比例+待抵扣金额;
累计收票金额(总):当前合同已审核的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中发票申请金额的累计值
累计申请金额(总):当前合同所有已审核的付款申请单中所有付款类型累计已申请的金额
累计申请金额(分)⑤:按付款类型统计累计已申请金额
累计应付金额(总):该合同所有付款类型已审核的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中本次应付金额的累计值
累计应付金额(分):该合同按付款类型已审核的付款申请/付款申请(劳务)中本次应付金额的累计值
累计实付金额(总)⑦:当前合同所有已审核的付款申请单中所有类型的实付金额
累计实付金额(分)⑥:按付款类型的累计实付金额
累计实付应付比例(总):【累计实付金额(总)】/【累计应付金额(总)】
累计实付应付比例(分)⑧:【累计实付金额(分)】/【累计应付金额(分)】
应付未付金额(总):累计应付金额(总)-累计实付金额(总)
应付未付金额(分)⑨:【累计应付金额(分)】-【累计实付金额(分)】
累计实付应付比例(总):【累计实付金额(总)】/【累计应付金额(总)】
应付金额上限(总):未决算时,【合同总金额】-【累计应付金额(总)】;已决算时,【合同决算金额】-【累计应付金额(总)】
申请金额上限(分)⑩:付款类型为【预付款】【其他】【质保金】时:付款控制比例不为空时,取【累计暂估应付】-【累计申请金额(分)】;付款控制比例为空时,取【申请金额上限(总)】;付款类型为【结算款】【进度款】时:取【累计暂估应付】-【累计申请金额(分)】;付款类型为【尾款】时,未决算时取【应付金额上限(总)】-【质保金比例*合同总金额】+预付款待抵扣金额;已决算时取【应付金额上限(总)】-【质保金比例*决算总金额】+预付款待抵扣金额
本次申请金额⑫、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本次申请税额:若挂接发票,通过发票对应金额累加带出;若不挂接发票,手动录入本次申请金额,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计算出税额
本期计划金额⑪:根据月度资金计划/执行计划带出
本期预付款抵扣⑬:默认预付款剩余未抵扣金额,可修改
本次应付金额⑭:【本次申请金额】,劳务人员付款申请不支持抵扣。
期末应付付款比例(分)⑮:【本次申请金额】/【申请金额上限(分)】
期末付款金额占比(总):未决算时,取(【累计实付金额(总)】+【本次应付金额】)/【合同总金额】;已决算时,取(【累计实付金额(总)】+【本次应付金额】)/【合同决算金额】*100%
本次实付金额:付款处理单付款成功后,根据【付款登记单(劳务)反写】
本次待付金额:【本次应付金额】-【本次实付金额】
付款完成:【本次应付金额】=【本次实付金额】时,开启;否则关闭
控制逻辑:
若合同已决算,不再允许申请预付款;若合同已申请尾款,不再允许申请除尾款和质保金以外的款项;若合同已申请质保金,不再允许申请质保金以外的款项;
若合同申请尾款,不允许存在在途的除尾款和质保金以外的款项;若合同申请质保金,不允许存在在途的除质保金以外的款项;
若合同未添加付款条件组件,不允许申请其他款项;若合同存在付款条件组件,只允许申请组件中设定的款项和尾款;
本次申请金额不允许超申请金额(分)上限;若做了月度资金计划,按照设置的对应参数和本期计划金额控制本次申请金额;
本次应付金额不允许超应付金额(分)上限;
付款申请(劳务)不支持预付款抵扣;
若申请结算款、进度款、尾款时,若对应款项剩余可申请金额<预付款待抵扣金额,进行强制抵扣校验;
劳务人员付款信息逻辑:
通过【平均分摊】可以将合同付款信息中的【本次申请金额】平摊到劳务人员中的【本次申请金额】;
收款人通过劳务人员f7选择对应供应商的劳务人员,在【建筑项目云】→【项目基础资料】→【基础业务数据】→【劳务人员名册】维护;
劳务人员付款信息本次申请金额合计值需要与合同付款信息中的本次申请金额相等;
步骤二:表格配置
由于付款申请单合同付款信息字段较多,客户诉求也各不相同,新增了表格配置功能,可自定义合同付款信息字段的隐藏,锁定与位置等操作
恢复出厂设置:恢复默认的字段位置,并全部显示;
全部隐藏/显示:分录字段全隐藏或显示;
全部冻结/解冻:分录字段全冻结或解冻;
置顶、置底:选中字段,置顶则显示在分录最前面,置底则显示在分录最后面;
上移、下移:选中字段,上移则往前移动,下移则往后移动;
同时可选中长字段,开启或关闭【隐藏列】,【列冻结】开关按钮;
步骤三:预付款详情
付付款申请(劳务)合同付款信息分录【预付款详情】功能,支持查看合同的预付款抵扣情况,由于付款申请(劳务)不支持预付款抵扣,所以【预付款详情】功能只支持查看,不支持编辑。
预付款详情弹窗如图:上部分为预付款详情,点击预付款详情的任一合同,下部分为该合同的预付款抵扣明细。
字段逻辑:
1) 预付款详情:合同的预付款整体情况
合同总金额:合同最新金额;
预付款比例:合同付款条件设定的比例;
计划付款:合同总金额*预付款比例计算带出;
实际付款:已审核的付款申请单的预付款项累计的实付金额(由付款登记单反写);
是否抵扣:通过付款条件中的预付款是否抵扣带出;
已抵扣金额、在途抵扣金额、剩余未抵扣金额、本次抵扣金额:
Ø 若合同不支持抵扣,则已抵扣金额、在途抵扣金额、剩余未抵扣金额、本次抵扣金额均置空并锁定;
Ø 若合同支持抵扣,已抵扣金额带出该合同已审核的付款申请单中所有款项的本次抵扣金额的累计值;在途抵扣金额带出该合同已提交的付款申请单中所有款项的本次抵扣金额的累计值;剩余未抵扣金额由实际付款-已抵扣金额-在途抵扣金额-本次抵扣金额计算得出;本次抵扣金额在付款申请界面所选款项为结算款或进度款或尾款时进行放开锁定可编辑,点击确认会写到付款申请中的本次抵扣金额中。
2) 抵扣明细:针对合同的预付款具体的抵扣情况,带出该合同的预付款被抵扣的款项,期间,申请金额,抵扣金额,应付金额等。
步骤四:挂接发票
付款申请(劳务),合同挂接发票,若有发票云许可,可通过【导入发票】进行添加发票,若无发票云许可,可通过【添加发票】进行发票的挂接。
若挂接了发票,填写进项发票分录信息的【本次申请金额】,则合同付款信息分录合同【本次申请金额】,【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本次申请税额】由发票累加算出,由于付款申请(劳务)不支持抵扣,【本次应付金额】=【本次申请金额】。
若未挂接发票,则合同付款信息分录合同的【本次申请金额】,【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放开填写,【本次申请金额】,【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本次申请税额】通过合同的税率进行计算;当合同为多税率时,不挂接发票的情况下在自动计算税额时会有偏差,可通过【调差模式】进行调整本次申请金额(不含税)。
步骤五:下推财务应付单/付款处理单
付款申请(劳务)审核后可通过下推生成财务代发处理单,系统已预设一套botp以供使用。具体的转换规则可进入【开发服务云】→【业务流开发】→【转换规则】查看
具体使用如图所示,选择需要下推的付款申请(劳务)单,点击【下推】即可。
下推到财务代发处理可多次下推,但下推的累计金额不允许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当代发单审核完成后,会自动生成已审核的付款登记(劳务)单,注意:若付款申请(劳务)单下推到代发处理单,不再需要手工添加付款登记单(劳务),会自动生成。推荐走这条路线。付款申请单(劳务)
本文2024-09-23 00:10:20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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