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联合检验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库存联合检验单是记录库存检验中的联合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质检员对分配的联合检验任务进行集中处理,实现多部门、多人员的并行和协作检验,实现联合检验数据的实时同步和汇总。
1.2 应用场景
库存商品检验时,部分理化检测、性能检测的检验项目,需要由专业部门或实验室的质检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检验,汇总各部门的联合检验数据后,对外购或外协产品进行整体的质量结果判定。
1.3 系统路径
【质量云】>【在库检验】>【检验执行】 >【库存联合检验】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基本信息 | |
单据类型 | 库存联合检验单单据类型,根据应用进行区分 |
业务类型 | 可选项包括:库存检验 |
质检事务类型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新增时,展示业务类型对应的质检事务类型 |
检验完成日期 | 记录检验完成的日期和时间 |
质检组织 | 关联生成时,根据用户登录组织取值,不能修改 |
物料信息 | |
物料编码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能修改 |
物料名称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名称 |
物料类型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物料类型 |
规格型号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关联生成时,上游单据携带 |
数量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单据提交时检测:项目检验结果必填,符合条件时才能提交成功 |
基本单位 | 由物料携带,显示物料的基本单位 |
基本单位数量 | 显示换算后的基本单位数量 |
检验标准 | 由物料设置的检验方案自动携带 |
样本数量 | 取值项目样本数量的最大值,可手工录入 |
是否急料 | 下拉选项包括:是、否,用户手工录入 |
期望完成时间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批号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辅助属性 | 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申请组织 | 申请库存检验的业务组织,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申请部门 | 申请库存检验的部门,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申请人 | 申请库存检验的人员,关联生成时,由上游单据携带,不可修改 |
配置号 | 关联生成时,显示源单的配置号 |
跟踪号 | 关联生成时,显示源单的跟踪号 |
核心单据编号 | 关联生成时,携带源单的核心单据编号 |
来源单据类型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单据类型 |
来源单据编号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单据编号 |
检验明细 | |
检验项目 | 携带检验标准中的检验项目,不能修改 |
检验内容 | 携带检验标准的检验内容,不能修改 |
特性分类 | 携带检验标准的特性分类,不能修改 |
指标类型 | 携带检验标准的指标类型,不能修改 |
比较符 | 携带检验标准的比较符,不能修改 |
标准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标准值,不能修改 |
上限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上限值,不能修改 |
下限值 | 携带检验标准的下限值,不能修改 |
项目抽样方案 | 携带检验标准的项目抽样方案 |
项目样本数量 | 根据数量和项目抽样方案计算得出 |
项目允收数 | 显示项目抽样方案中数量区间对应的允收数,不能修改 |
项目合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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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不合格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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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检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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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验部门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联合检验部门 |
联合检验员 | 关联生成时,显示上游单据的联合检验员 |
实测值 | 点击链接进入实测值录入界面 |
实测值录入界面 | |
样本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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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值(定量) | 指标类型为定量时可编辑,可录入数值(正数、负数、0) |
实测值(定性) | 指标类型为定性时可编辑,下拉框可选择Y、N |
实测值判定结果 | 字段锁定,实测值手工更新或系统更新后,实测值判定结果进行自动判定,自动判定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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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操作
2.1 关联新增
前提条件
需满足以下条件:
库存检验申请单已审核;
库存检验申请单数量 - 联合检验关联数量>0;
登陆组织具有库存联合检验单权限;
库存检验申请单中质检事务类型的启用联合检验开关开启且检验项目分录行中具有联合检验项。
操作步骤
步骤1: 进入库存联合检验单新增界面,点击“选单”按钮。
步骤2: 选择源单单据返回。
步骤3: 确定样本数量。检验标准由申请单关联生成携带,样本数量自动更新检验项目行的项目样本数量的最大值。
步骤4:选择检验项目分录行,点击“实测值”进入项目实测值录入界面。
步骤5:自动根据样本数量展示样本编号,手工录入样本的实测值数据,根据检验标准自动判定实测值检验结果。
步骤6:根据项目合格数、项目不合格数、项目抽样方案,自动判定项目检验结果。
步骤7:执行“保存”、“提交”、“审核”操作,完成库存联合检验单的关联新增操作。保存时反写上游单据库存检验申请单上检验项目分录行的联合检验关联数量。
注意事项:
1、库存联合检验单和库存检验单,通过库存检验申请单建立间接关联关系。
2、库存检验申请单生成库存检验单时,如存在关联的审核状态的库存联合检验单,则自动携带库存联合检验单的检验项目分录行及实测值至库存检验单对应的检验项目行上。
3、库存联合检验单审核时,如关联的库存检验单为暂存状态,将库存联合检验单的检验项目分录行及实测值,更新至库存检验单对应的检验项目分录行;如关联的库存检验单为提交或审核状态,则不更新。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6.0.1 | 初始版本 | 2023年9月13日 |
库存联合检验
本文2024-09-23 00:08:18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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