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单位收付款协同操作指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集团内部两家单位(A与B)发生往来业务,A给B的付款单确认付款后,自动生成B的收款单(暂存)。同理,A收到B的收款单确认收款后,自动生成B的付款单(暂存),相比于上一个场景,这个场景比较少。
1.2 应用场景
内部单位收付款协同,含义是付款单位与收款单位都是集团内部单位,都是一个数据中心的资金组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多方数据录入的错误,一方录入单据后,会自动生成另一方的单据,例如A、B两公司均为集团内部单位,A给B的付款单确认付款后,自动生成B的收款单(暂存)。
1.3 系统路径
【财务云】→【出纳】→【收付处理】→【付款处理】→【确认付款】
【财务云】→【出纳】→【收付处理】→【收款处理】→【确认收款】
【资金云】→【资金结算】→【付款处理】→【付款处理】→【确认付款】
【资金云】→【资金结算】→【收款处理】→【收款处理】→【确认收款】
2 主要操作
2.1 基本配置
若想实现内部单位收付款协同,首先需要开启对应参数。
操作路径:【公共设置】→【参数配置】→【系统参数】。
左侧分类栏中选中【应用】→【财务云】→【出纳】,选择需要进行配置的组织。
如上图所示:深圳分公司 打开了接收对方公司的收款回单参数。
那么当集团内另外一个组织(假设为金蝶总部)的付款单的收款人是深圳分公司,当金蝶总部这张付款单确认付款时,深圳分公司接收对方给它付款的收款单。
接收对方公司的付款回单同理。
2.2 系统操作
那么什么样的单据才会被系统识别为需要进行收付协同的呢?
以付款单为例:
需要满足以下两组条件的其一:
收款人类型=客户/供应商,且选择的客户/供应商其内部业务单元有值
客户/供应商的内部业务单元对应的组织 打开了接收对方收款单参数
客户/供应商的内部业务单元对应的组织 结束了出纳初始化
或者
收款人类型=公司,此时收款人可选范围为有资金职能的业务单元
收款人 打开了接收对方收款单参数
收款人 结束了出纳初始化
2.2.1 金蝶总部给深圳分公司付款
收款人类型=供应商,且深圳分公司为内部供应商
如何识别一个供应商为内部供应商?
点击收款人旁的基础资料标识即可穿透到供应商基础资料查看界面,其中内部业务单元有值,即为内部供应商,内部业务单元中的组织即为协同的另一方。
或者 收款人类型=公司
2.2.2 深圳分公司开启了接收对方收款回单参数
2.2.3 金蝶总部确认付款,自动生成深分的收款单(暂存)
接收的收款单支持删除
Tips:此参数开启对于业务规范和及时性有比较高的要求。
有时接收单位已经收到款项,但是付款单位迟迟未确认付款,接收单位为了及时入账,可能会根据收款流水手工录入一笔收款单,那么待付款单位确认付款时就会重复生成收款单,因此系统支持删除接收到的收付款单据。
另外一个方向同理。
内部单位收付款协同操作指引
本文2024-09-22 22:44:21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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