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保存报错: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汇总值不等于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汇总值
【问题描述】
下推生成的收款单,按照实际收款的金额修改了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后保存报错:“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汇总值不等于源单明细页的本次收款金额汇总值。”报错提示截图如下:(关联下推的付款单出现该提示的排查思路类似)
【原因分析】
原因是修改了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没有同步修改,比如说下推的收款单的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携带的是100,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付款金额也是100,如果直接修改了明细页签的100为80,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付款金额还是100,系统会校验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和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是否一致,所以会有上述的报错提示。
由于明细页签和与源单明细页签两者是独立存在的单据体,通过插件控制下明细页签的数据根据源单明细页签生成,因此两者金额联动关系是源单明细页签影响明细页签。(付款单同理)
【业务场景】
下推的收款单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等于100元,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等于100元,实际本次收款金额为80元,剩余20下次再收。
【解决方案】
在下推的收款单上,修改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修改为80元,此时不需要手动修改明细页签,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会自动更改为80元。
【知识扩展】
之前较旧的版本两个页签之间的联动有限制。
下推收款单之后,明细信息页签的[结算方式]、[收款用途]与源单明细页签的[结算方式]、[收款用途]一致时才会同步更新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付款单同理)
例如:付款申请单的[结算方式]为空,下推付款单之后源单明细页签的结算方式也是空的,在下推付款单后先填了明细页签的[结算方式]再修改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付款金额,不会同步更新,需要再手工修改一下明细信息页签的应付金额。
在7.7.2021.08之后的版本不受结算方式和付款用途的控制,都能实现联动。
【备注】全文图片是在8.0.2022.05版本上操作所附的截图
收款单保存报错:明细页签的应收金额汇总值不等于源单明细页签的本次收款金额汇总值
本文2024-09-23 01:51:26发表“云星空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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