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订单】-操作手册
销售订单
销售订单概述
销售订单是购销双方共同签署的、以确认购销活动的标志。EAS Cloud供应链中,任何方式的销售都是以销售订单为起点,以销售订单的执行为过程,以结算为终点,所以销售管理的主要过程就是对销售订单流的管理过程。
销售订单记录的客户需求等业务资料是企业正式确认的、具有经济合法地位的文件,通过它可以直接向客户销货并可查询销售订单的发货情况和订单执行状况,是销售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管理方式、从而在销售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同时在整个供需链系统中也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首先,销售订单是物资在销售业务中流动的起点,是详细记录企业物资的循环流动轨迹、累积企业管理决策所需要的经营运作信息的关键。 无论是销售订单自身的确认,还是其业务顺序流动、被下游单据精确执行,都能反映在销售订单上,通过销售订单,销售业务的处理过程可以一目了然。
其次,销售订单不仅是销售业务的起源,更是供需链整体的业务处理源。 由于供应链系统可以实现以销定产、以销售定计划、以销定购等多种业务处理,因而在所有业务单据中,销售订单的传递途径最多、涵盖的业务范围最广,不仅针对销售系统,对采购系统、仓存系统、计划系统、生产系统、分销管理系统都是重要的起源单据和最终目标。
再次,销售订单是供需链的重要信息中心之一。销售订单涵盖业务的广泛性决定着它不仅能显示销售业务自身信息,还能通过传递、接收获取来自采购、生产、库存、应收款等多个系统的信息,将供需链整体的信息全面、有机地联系起来,综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提高整个系统的综合运作水平和效率的决定性因素。
最后,销售订单是联系其它系统和销售系统的纽带。 企业的经营运作是通过物资在各个业务部门的流动、伴随资金在货币、生产、储备等形态的循环周转的双重作用实现的。 销售订单可以连接应收款系统的销售合同、又可以将合同信息传递到销售发票。另外,它可以获取集团内部其它机构的采购订单信息、再通过业务流程将销货信息传递给该机构……多项功能使销售订单不但将物流和资金流结合起来,担负资金流和业务流的双重任务,而且更将不同系统的信息过滤、综合、转换,形成内部信息予以消化、综合处理,显示了销售订单巨大的信息吞吐能力和业务纽带作用。
一般来说,销售订单支持手工录入、销售报价单或销售合同关联、购货分支机构的采购订单转换(分销管理业务)等多种生成途径。
销售订单的序时簿中则主要除了能够实现在业务处理里的一般操作之外,更主要的是对销售订单进行批量处理和管理功能。
销售订单新增
【用途与目的】
用户通过使用销售订单的新增功能来创建一张销售订单。
【操作路径】
路径一:〖应用中心〗→〖供应链管理〗→〖销售管理〗→〖销售订单〗→〖销售订单新增〗。
路径二:〖应用中心〗→〖供应链管理〗→〖销售管理〗→〖销售订单〗→〖销售订单维护〗
【使用时机】
用户需要新增一张销售订单。
【栏位说明】
表头-基本信息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订单号 | 是 | 销售订单的编号。 | 1)集团内唯一。 2)可以手工输入也可由系统自动生成,系统自动生成的规则可由权限用户在〖系统平台〗→〖编码规则〗规则定义功能中自定义。 |
业务类型 | 是 | 销售订单所属的业务类型。 | 1)可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为普通销售。取值范围为:普通销售、直运销售、委托代销。 |
单据状态 | 否 | 销售订单的处理状态。 | 1)不可编辑,系统根据单据当前所处状态自动取值。 2)默认为“新增”状态。 |
订货客户 | 是 | 订单客户名称。 | 1)可选择或手工输入,选中客户后,同时在输入框内显示编码和输入框外显示客户名称。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中已定义的,当前签订销售订单的销售组织所拥有的所有已核准的客户。 |
来源单据类型 | 否 | 上游来源单据类型 | 系统输入,当订单是通过上游生成时,取上游单据类型为值。否则为空。 |
订单日期 | 是 | 签订订单的业务日期。 | 默认为单据的创建日期。可修改。 |
销售组织 | 是 | 签订订单的销售组织。 | 1)可选择或手工输入。选中销售组织后在输入框中显示销售组织的编码,在框外显示销售组织的名称。 2)默认取用户当前登录的实体销售组织为值。取值范围为:当前用户所属的所有销售组织。 |
销售组 | 否 | 签订订单的销售组。 | 1)可选择或手工输入。选中销售组后在输入框内显示销售组的编码,在框外显示销售组的名称。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当前签订订单的销售组织下拥有的所有已启用的销售组。 |
销售员 | 是 | 签订订单的销售员。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选中销售员后在输入框内显示销售员的编码,在框外显示销售组织的名称。 2)默认为空。 3)如已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销售资料中设置了该客户关联的销售员,则在选取客户后销售员自动取值为客户关联的第一个销售员。如客户未设置关联的销售员,则当销售组取值时,销售员的取值范围为:当前销售组拥有的所有的已启用的销售员。当销售组未取值时,销售员的取值范围为:用户当前所在管理单元内所有启用的销售员。 |
采购组织 | 否 | 当订单的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或订货客户为“内部客户”,或分录中存在以销订购的物料时,执行对应采购业务的采购组织。 | 1)当业务类型为“直运销售”,或订货客户为“内部客户”,或分录中存在以销订购的物料(物料的销售资料页签的以销订购字段勾选)时,采购组织可录,否则不可录入。 2)直运销售、以销订购时的采购组织F7的范围为:委托该销售组织对应的财务组织记帐的所有实体采购组织。 3)销售订单的客户为内部客户、并且该销售订单不是从采购订单关联生成的时候,则采购组织可录,采购组织F7的范围为:委托该内部客户对应的财务组织记帐的所有实体采购组织。修改客户时,清空采购组织。 4)如果既是内部客户、又是以销订单物料,则采购组织按以销订购来处理。 |
交货方式 | 是 | 订单规定的交货方式。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取系统预设值“送货”为值。取值范围为:权限用户在〖企业建模〗→〖辅助数据〗→〖供应链数据〗→〖交货方式〗功能中定义的所有交货方式。 |
部门 | 否 | 签订订单的行政部门。 | 与销售管理参数“销售单据上部门获取销售员的行政组织”有关,如果参数选中,则取销售员所属的行政部门为值,选中销售员后由系统自动带出,否则取销售组织委托的行政组织为值,选中销售组织后由系统自动带出。 |
币别 | 是 | 当前交易使用的币别。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取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的本位币为值。当客户取值后,则取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财务资料中设定的当前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交易时的结算币种为值。 3)取值范围为:权限用户通过〖企业建模〗→〖辅助数据〗→〖财务会计数据〗→〖币别〗功能维护的所有币别。 |
汇率 | 是 | 当前交易货币(即单据中的币别)与本位币间的汇率。 | 1)默认取当前币别与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的本位币间的汇率为值,随着币别的修改而重新取值。 2)如当前币别与本位币相同,汇率取值固定为1,不可修改。如当前币别与本位币不同,根据汇率表取对应汇率,可修改。 3)汇率必须大于0。 |
客户订单号 | 是 | 客户采购的采购单单号。 | 手工输入客户的采购订单编号,默认为空。 |
摘要 | 否 | 销售订单的说明信息。 | 无 |
含税 | 否 | 本单据是否含税,此设置将影响订单分录的价格信息取值及计算公式。 | 1)通过复选框选择,打勾表示含税,即订单分录中的含税单价可编辑,且单位折扣(率)为含税值。不打勾表示不含税,即订单单价可编辑,且单位折扣(率)为不含税值。 2)默认为含税。 |
金额 | 否 | 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不含税金额总计。 | 系统自动计算出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不含税金额总计。 |
税额 | 否 | 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税额总计。 | 系统自动计算出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税额总计。 |
价税合计 | 否 | 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价税合计总计。 | 系统自动计算出订单中所有明细行的价税合计总计。 |
表头-结算信息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集中结算 | 否 | 用于标识本订单是否需要启用集中销售分开发货集中结算的处理流程。 | 1)取值范围为:启用(打勾)、不启用(不打勾)。默认为否,且不可编辑。 2)当销售组织委托的财务组织与发货组织委托的财务组织不一致的情况下,集中结算变为可编辑项,且会自动启用,表示将对该订单启用集中销售分开发货集中结算处理流程,结算时会在销售方、发货方、客户三方进行结算,即销售方与客户进行结算、销售方与发货方进行内部结算。主要表现销售出库单审核时,系统会自动生成销售方的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 当修改为不启用时,表示将对该订单启用集中销售分开发货分开结算的处理流程。 |
销售方库存组织 | 取决于集中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分开发货集中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业务过程中生成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要用到的库存组织。 | 1)当集中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填,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为:委托订单的销售组织对应记帐财务组织记账的所有实体库存组织。默认取取值范围中的第一个库存组织为值。当选择了一个库存组织后,如该库存组织未设置一个已经结束初始化的仓库,则系统会进行提示。 |
销售方仓库 | 取决于集中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分开发货集中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业务过程中生成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要用到的仓库。 | 1)当集中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填,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为:销售方库存组织关联的已经初始化的所有仓库。 |
四方结算 | 否 | 用于标识本订单是否需要启用集中销售四方结算的处理流程,即订单会在在销售方、结算方、发货方、客户四方进行结算,销售方与客户进行结算、销售方与结算方结算、结算方与发货方结算。主要表现销售出库单审核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多方的虚入虚出单。 | 1) 取值范围为:启用(打勾)、不启用(不打勾),当集中结算勾选时,此项目可选,否则不可编辑。当取消集中结算时,也取消四方结算。 2)如果四方结算启用时,审核发货组织的销售出库单时,如果销售出库单分录.四方结算=“是”,则会自动根据BOTP分别生成虚单: 销售方公司的虚拟采购入库单(结算供应商为结算公司) 销售方公司的虚拟销售出库单(应收客户为外部客户) 销售方公司的虚拟采购入库单(结算供应商为结算方公司) 结算方公司的虚拟销售出库单(应收客户为销售方公司) 结算方公司的虚拟采购入库单(结算供应商为发货方公司) |
结算方财务组织 | 取决于四方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四方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在业务过程中生成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时要用到的结算方财务组织。 | 1)当四方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录,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除当前单据单头的销售方财务组织和分录的发货方财务组织之外的所有财务组织实体 |
结算方销售组织 | 取决于四方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四方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在业务过程中生成结算方的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时要用到的结算方销售组织。 | 1)当四方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录,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委托当前所选定的“结算方财务组织”记帐的实体销售组织。 |
结算方库存组织 | 取决于四方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四方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在业务过程中生成结算方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时要用到的结算方库存组织。 | 1)当四方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录,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委托当前所选定的“结算方财务组织”记帐的实体库存组织。 |
结算方仓库 | 取决于四方结算是否启用。 | 处理集中销售四方结算业务时,通过此栏位设置在业务过程中生成结算方虚拟入库和虚拟出库单时要用到的结算方仓库。 | 1)当四方结算启用时,此栏位有效且必录,反之则不可编辑且无效。 2)取值范围为:所选中的结算方实体库存组织关联的已经初始化的所有仓库。 |
表头-其它信息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收款条件 | 否 | 订单的收款条件。 | 1)可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在〖企业建模〗→〖辅助资料〗→〖收付款条件〗功能中,在当前销售组织所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下创建的所有收款条件。 3)如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财务资料中设置了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交易时的收款条件,则在选取客户后,系统将取该设置为收款条件的值。 4)如取到的收款条件中已设置预收比例,则会将该值携带到订单头的预收比率字段,允许修改。 |
付款方式 | 否 | 订单的付款方式。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为“赊销”。取值范围为:赊销、现销。如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财务资料中设置了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交易时对应的付款方式,则在选取客户后,系统将取该设置为付款方式的值。 |
现金折扣 | 否 | 订单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N/M,表示客户在M天内付款即可获得N%的折扣。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在〖企业建模〗→〖辅助数据〗→〖收付款数据〗→〖现金折扣〗功能中设置的所有现金折扣。 3)如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销售资料中设置了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交易时的现金折扣,则在选取客户后,系统将取该设置为现金折扣的值。 4)本设置在应收单下推生成收款单的时候起作用。 |
结算方式 | 否 | 订单的结算方式。 | 1)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在〖企业建模〗→〖辅助数据〗→〖收付款数据〗→〖结算方式〗功能中设置的所有结算方式。 3)如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财务资料中设置了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委托记帐的财务组织结算时的结算方式,则在选取客户后,系统将取该设置为结算方式的值。 |
预收比例% | 否 | 订单规定的预收款比例。 | 1)默认为空。 2)可手工输入,允许输入的值在0-100之间, 3)如果当前选择的收款条件中设置了预收比例,则会自动携带该设置为值。 4)可在预收金额或价税合计栏位取值后,根据公式:“预收比例%=预收金额/价税合计”计算得出。 5)此栏位通过以上三种途径取到的值均允许修改,每次对“预收比例%”值的修改都会自动同步到单据分录中,作为分录中的预收比例的值,并会触发单据头和分录中的预收金额的重算。 |
预收金额 | 否 | 订单规定的预收款金额。 | 1)默认为空。 2)可手工输入,允许输入的值在0到整单的的“价税合计”之间。 3)可在预收比例%或价税合计栏位取值后,根据公式:“预收金额=价税合计*预收比例%“计算得出。 4)此栏位通过以上各种途径取到的值均允许修改,每次对“预收金额”值的修改都会触发单据头预收比例的重算。 |
已收预收款金额 | 否 | 订单已经预收了的金额。 | 不可编辑,由订单的预收款单收款后进行反写。 |
运输提前期 | 否 | 订单要交付的货物必须提前多少天发货 | 1)手工输入。 2)默认为0。如在〖企业建模〗→〖主数据〗→〖客户〗功能的客户销售资料中设置了客户与当前销售组织交易时的运输提前期,则在选取客户后,系统将取该设置为运输提前期的值。 |
表体-物料明细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物料编码 | 是 | 物料的编码 | 1)可单个或批量选择,也可通过手工输入“物料编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助记码”等信息信息模糊匹配可选值。(如果参数“是否仅支持物料编码查询”启用,则仅能手工输入“物料编码”进行模糊匹配。) 2)默认为空。取值范围为:在〖企业建模〗→〖主数据〗→〖物料〗功能中已定义的,当前签订销售订单的销售组织拥有的所有已核准的物料。 |
物料名称 | 否 | 物料的名称 | 默认为空,不可编辑,在物料编码取值后自动取物料编码对应的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否 | 物料的规格型号 | 默认为空,不可编辑,在物料编码取值后自动取物料编码对应的物料规格型号。 |
辅助属性 | 由在物料基础资料中是否选择了辅助属性类别而定。 | 物料的辅助属性 | 1)默认为空。 2)如果在物料基本资料中选择了辅助属性类别,则辅助属性可编辑,可以选择或手工输入“编码”模糊匹配可选值,修改辅助属性后将重新匹配获取的价格政策,并重新计算所有价格信息。辅助属性是否必录,受参数“销售订单和销售合同的辅助属性为非必录项”控制。 3)如果在物料基本资料中没有选择辅助属性类别,则不可编辑。 |
赠品 | 否 | 是否是赠品,如是赠品则不计价格。 | 1)通过复选框选择,打勾表示当前分录中的物料为赠品,不参与计价,即分录中已录入的各种价格、折扣、折扣金额等全部清零,且不可编辑。不打勾表示分录中的物料不是赠品,要正常参与计价。 2)默认不打勾,即为不是赠品。 |
基本计量单位 | 是 | 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 | 1)默认为空,不可编辑。 2)物料编码取值后,自动取物料基本信息中的基本计量单位为值。 |
基本计量单位数量 | 否 | 物料用基本计量单位计量的数量。 | 1)默认为空,不可编辑。 2)数量取值后,系统自动根据“数量*(计量单位和基本计量单位的换算率)”公式计算而得。 |
计量单位 | 是 | 物料在当前销售订单中使用的计量单位。 | 1)默认为空。 2)物料编码取值后,自动取物料销售资料中设置的物料在当前签订销售订单的销售组织销售时的计量单位为值。可修改,取值范围为:在物料基本资料中设置的所有计量单位范围。 3)修改计量单位后,将重取价格政策并重新计算所有价格金额信息。 |
数量 | 是 | 物料用当前销售订单中使用的计量单位计量的数量。 | 1)默认为空,不允许输入负数。 2)如修改数量,将重算基本计量单位数量,并根据顶部菜单〖编辑〗→〖单据录入选项〗中的参数设定决定是否重算辅助单位数量,同时重取价格政策,并重新计算价格金额等信息。 |
辅助单位 | 否 | 物料的辅助计量单位。 | 1)默认为空。不可编辑。 2)如物料基本资料中设置了辅助计量单位,则在物料取值后,取该设置作为辅助单位的值。 |
辅助单位数量 | 否 | 物料用辅助计量单位计量的数量 | 1)默认为0。 2)如果辅助计量单位不为空,则可编辑,否则不可编辑。 3)如修改辅助单位数量,将根据顶部菜单〖编辑〗→〖单据录入选项〗中的参数设定决定是否重算数量。 |
单价 | 是 | 单位物料的不含税价格。 | 1)默认为空。 2)制作订单时,当客户、销售组织、物料等信息已确定之后,系统将自动通过统一的取价接口获取物料价格信息,如果获取到价格不含税,则直接作为单价的值,如果获取到的价格含税,则通过“含税单价/(1+税率)”计算单价值。 3)如果订单为不含税订单(订单中的含税栏位未被选中),则单价可编辑,并受价格参数“修改控制”控制。否则,则不可编辑。 4)单价的精度为物料基本资料设置的单价精度。 |
税率 | 是 | 销售订单交易要缴纳的税率。 | 1)根据参数“销售单据按客户资料取税率”设置决定其取值,如参数取值为“是”,则取在客户基础资料中设置的客户的税率为值。如参数取值为“否”,则取在物料的销售资料中设置的物料在当前签订订单销售组织销售时对应的税率为值。 2)如通过方式1取到的税率为0时,则税率默认取值为0。 3)如通过方式1取到的税率为空时,则税率默认取值为17%。 |
含税单价 | 是 | 单位物料的含税价格。 | 1)默认为空。 2)制作订单时,当客户、销售组织、物料等信息已确定之后,系统将自动通过统一的取价接口获取物料价格信息,如果获取到价格含税,则直接作为含税单价的值,如果获取到的价格不含税,则通过“单价*(1+税率)”计算含税单价值。 3)如果订单为含税订单(订单中的含税栏位被选中),则含税单价可编辑,并受价格参数“修改控制”控制。否则,则不可编辑。 4)单价的精度为物料基本资料设置的单价精度。 |
折扣方式 | 否 | 当前物料定价采用的折扣方式。 | 1)默认为“折扣比率”,取值范围为:折扣比率、单位折扣额。 2)选中物料等信息后,系统会根据统一的取价接口进行取价,取接口获取到的折扣方式为值。 3)取值后的折扣方式由价格参数“修改控制”来决定其是否可以修改。 |
单位折扣(率) | 否 | 当前单位物料对应的折扣额或者折扣率。(当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时,此栏位表示单位折扣率,当折扣方式为“折扣额”时,此栏位表示单位折扣)。 | 1)默认为空。 2)当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时,此栏位表示单位折扣率,输入值必须在0到100之间(包括0和100,表示百分比)。当折扣方式为“单位折扣额”时,此栏位表示单位折扣金额,单位折扣的含税与否由本销售订单是否含税决定,单位折扣含税时,其输入值在0到含税单价之间(包括0和含税单价),单位折扣不含税时,其输入值在0到单价之间(包括0和单价)。 3)选中物料等信息后,系统会根据统一的取价接口进行取价,取接口获取到的单位折扣(率)为值。 4)取值后的单位折扣(率)由价格参数“修改控制”来决定其是否可以修改。 |
折扣额 | 否 | 当前数量物料对应的折扣总计。 | 1)折扣额是含税金额。 2)默认为空。 3)输入数量、相关价格等信息后,根据以下公式自动计算。 如果订单含税,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时,折扣额=数量*含税单价*单位折扣率%。 如果订单含税,折扣方式为“单位折扣额”时,折扣金额=数量*单位折扣。 如果订单不含税,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时,折扣额=数量*含税单价*单位折扣率%。 如果订单不含税,折扣方式为“单位折扣额”时,折扣额=数量*单位折扣*(1+税率%)。 |
实际单价 | 否 | 物料打折后的实际不含税单价。 | 1)实际单价的算法为:金额/数量。 2)如果订单不含税,则实际单价可以手工修改。修改后系统不重计算单价、含税单价,仅重计算单位折扣(率)、实际含税单价等信息。 |
实际含税单价 | 否 | 物料打折后的实际含税单价。 | 1)实际含税单价的算法为:价税合计/数量。 2)如果合同含税,则实际含税单价可以手工修改。修改后系统不重计算单价、含税单价,仅重计算单位折扣(率)、实际单价等信息。 |
金额 | 否 | 当前数量物料的不含税价格合计。 | 1)销售订单不含税时,该栏位可编辑,其算法为: 如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则金额=数量×单价×(1-单位折扣率%)。 如折扣方式为“单位折扣额”,则金额=数量×(单价-单位折扣额)。 2)销售订单含税时,该栏位不可修改,通过公式“金额=价税合计-税额”计算而得。 |
税额 | 否 | 当前数量物料交易时要交的税额合计。 | 1)不允许手工修改。 2)销售订单不含税时,税额=金额*税率% 3)销售订单含税时,税额=价税合计/(1+税率%)*税率% |
价税合计 | 否 | 当前数量物料的含税价格合计。 | 1)销售订单不含税时,价税合计不可修改,通过公式“价税合计=金额+税额”计算而得。 2)含税时,价税合计可以修改,其算法为: 如折扣方式为“折扣比率”,则价税合计=数量×含税单价×(1-单位折扣率%)。 如折扣方式为“单位折扣额”,则价税合计=数量×(含税单价-单位折扣额)。 |
预收比率(%) | 否 | 针对当前物料需要预收的比率。 | 1)手工输入,输入值为小于等于100的正数,表示百分比。 2)输入预收比率(%)后,可根据公式“预收款金额=价税合计*预收比率”计算出预收款金额。如用户先输入预收款金额,也可通过公式“预收比率(%)=预收金额/价税合计”反算出预收比率(%)。 |
预收款金额 | 否 | 针对当前物料需要预收的金额。 | 1)手工输入,输入值为小于等于本行物料对应的价税合计。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