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
租赁核算
租赁合同管理
租赁合同概述
在进行租赁之前,一般都需要签订合同,以约束双方的行为和责任。租赁合同在系统中的租赁合同管理中进行维护。
EAS Cloud固定资产支持租赁合同的管理,下面主要从租赁合同的功能和流程进行描述:
租赁合同主要功能
• 支持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关联生成固定资产租入单或租出单。
租赁合同的主要业务流程
•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固定资产租入单
•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固定资产租出单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新增
【用途与目的】
管理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并可关联租入单或租出单。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
【使用时机】
企业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合同。
【栏位说明】
参见表-租赁合同
表-租赁合同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租赁合同号 | 是 | 租赁合同号 | 租赁合同所对应的原始租赁合同编号 |
生效日期 | 是 | 租赁合同生效日期 | 合同生效日期 |
签订地点 | 否 | 租赁合同签订地点 | 租赁合同签订地点,手工录入。 |
摘要 | 否 | 租赁合同摘要 | 合同摘要 |
出租方(甲方) | 是 | 出租方(甲方) | 手工录入 |
地址 | 否 | 出租方地址 | 手工录入 |
电话 | 否 | 出租方电话 | 手工录入 |
邮编 | 否 | 出租方邮编 | 手工录入 |
E-mail | 否 | 出租方E-mail | 手工录入 |
法人代表 | 是 | 出租方法人代表 | 手工录入 |
职务 | 否 | 职务 | 手工录入 |
承租方(乙方) | 是 | 承租方(乙方) | 手工录入 |
地址 | 否 | 承租方地址 | 手工录入 |
电话 | 否 | 承租方电话 | 手工录入 |
邮编 | 否 | 承租方邮编 | 手工录入 |
E-mail | 否 | 承租方E-mail | 手工录入 |
法人代表 | 是 | 承租方法人代表 | 手工录入 |
职务 | 否 | 职务 | 手工录入 |
合同条款 | 是 | 合同条款 | 合同具体条款,手工录入,最大字符数1万字。 |
甲方 | 是 | 甲方 | 手工录入 |
代表人 | 是 | 代表人 | 手工录入 |
签字日期 | 是 | 签字日期 | 手工录入 |
乙方 | 是 | 乙方 | 手工录入 |
代表人 | 是 | 代表人 | 手工录入 |
签字日期 | 是 | 签字日期 | 手工录入 |
担保方 | 否 | 担保方 | 手工录入 |
代表人 | 否 | 代表人 | 手工录入 |
签字日期 | 是 | 签字日期 | 手工录入 |
【操作说明】
操作前提
• 已启用固定资产系统;
• 固定资产系统已结束初始化;
• 单据的新增权限已经设置;
• 固定资产基础设置已完成,主要包括:资产类别、使用状态、变动方式、经济用途等;
• 基础资料已经录入,主要包括会计科目、记账分类、计量单位、地址簿等。
操作步骤
步骤一:点击〖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弹出租赁合同序时簿-条件查询界面。
步骤二:录入查询条件点击确定,或为空(查看全部租赁合同)点击确定进入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
步骤三:单击〖文件〗菜单的〖新增〗,或单击工具条的【】快捷按钮进行租赁合同新增。
步骤四:用户在租赁合同头上输入单头信息,然后在租赁合同明细上录入出租方、承租方、合同条款等信息,单击〖文件〗菜单的〖保存〗,或单击工具条的【】快捷按钮进行暂存,单击〖文件〗菜单的〖提交〗,或单击工具条的【】快捷按钮,对当前租赁合同进行提交。
系统业务规则
• 提交时,系统将会对租赁合同的必录字段进行校验:如果必录字段没有填写完全,将给予系统提示,不能完成“提交”操作。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修改
【用途与目的】
租赁合同在新增保存、提交后,通过“修改”操作,可以对租赁合同信息进行调整修改。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
【使用时机】
租赁合同处于保存或已提交状态。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在“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租赁合同,单击〖编辑〗菜单下的〖修改〗按钮,或单击工具条中的【】按钮,打开租赁合同界面,修改完成后,单击〖文件〗菜单的〖提交〗,或单击工具条的【】快捷按钮,或使用快捷键[Ctrl+S],可以对选定的租赁合同进行提交。
系统业务逻辑
• 提交时,系统将会对租赁合同的必录必填字段进行校验:如果必录字段没有填写完全,将给予系统提示,不能完成“提交”操作。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删除
【用途与目的】
租赁合同在新增保存、提交后,通过“删除”操作,可以对租赁合同进行删除。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
【使用时机】
租赁合同处于保存或已提交状态。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在“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租赁合同,单击〖编辑〗菜单下的〖删除〗按钮,或单击工具条中的【】按钮进行删除。
系统业务逻辑
• 只能删除保存或已提交状态的租赁合同。
• 已关联生成租入单或租出单的租赁合同不允许删除。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审批
【用途与目的】
租赁合同在新增提交后,通过“审批”操作,可以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批。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
【使用时机】
租赁合同处于已提交状态。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手工审批
在“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或多张已提交的租赁合同,单击〖业务〗菜单下的〖审批〗按钮,或单击工具条中的【】按钮进行审批。
工作流审批
步骤一:通过BOS平台进行租赁合同审批工作流的配置,并部署发布。
步骤二:新增租赁合同后通过提交触发工作流。
步骤三:根据工作流配置的任务节点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租赁合同为审批状态,同时工作流任务结束。
系统业务逻辑
• 只能对已提交状态的租赁合同进行审批。
• 审批完成后的租赁合同不能被删除。
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反审批
【用途与目的】
租赁合同在审批后,通过“反审批”操作,可以对租赁合同进行反审批。
【操作路径】
〖财务会计〗->〖固定资产〗->〖租赁核算〗->〖租赁合同管理〗
【使用时机】
租赁合同处于已审批状态。
【操作说明】
操作步骤
在“固定资产租赁合同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或多张已审批的租赁合同,单击〖业务〗菜单下的〖反审批〗按钮,或单击工具条中的【】按钮进行反审批。
系统业务逻辑
• 只能对已审批状态的租赁合同进行反审批。
• 审批完成后已关联生成租入单或租出单的租赁合同不能被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