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65 特殊人群个税减半,计算结果差1 分钱解决方案客户服务支持中心 申玉珺1 引言客户有个别员工,在计算新个税时,采用减半的算法,系统计算出的税金与客户的老系统相差 1 分钱,如何调整?如下图:2 应用场景及问题描述通过对于客户老系统数据的分析,发现客户在计算税金的过程中进行了两次四舍五入。根据上图数据:首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本费用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13316.88*0.03=399.51(第一次四舍五入),然后,减半,399.51/2=199.76(第二次四舍五入)。最后,本次扣税=累计应纳税-累计已扣税=199.76-99.88=99.88但是系统计算只在最终的结果时才进行四舍五入,所以两边的结果相差 1 分钱。为了最大限度的与客户老系统保持一致,建议采用实施方式解决。所有人员统一使用税率表:新税改_年度税率表_预制。增加一个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_调整,设置数据来源: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预制 基本费用扣除额_预制),系统预置的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_预制修改公式为:如果 人员编码 = ‘XXXX’ 或者 人员编码= ‘XXXX’ 则 累计应纳税_调整/2 否则 累计应纳税_调整。3 解决方案1.1.1. 薪资方案节点,所有人员统一使用税率表:新税改_年度税率表_预制。1.1.2. 公共薪资项目节点,增加公共薪资项目:累计应纳税_调整,数值型,其他项。1.1.3. 薪资发放项目节点,增加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_调整,数据来源:新税改_累计应纳税(累计应纳税所得额_预制 基本费用扣除额_预制)1.1.4. 系统预置的薪资发放项目:累计应纳税_预置,调整公式: 如果 人员编码 = “XXXX” 或者 人员编码= “XXXX” 则 累计应纳税_调整/2 否则 累计应纳税_调整 薪资发放节点,计算结果验证。(为了按照客户数据验证结果,薪资发放节点手工调整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已扣税)4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