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动生效后,在调动后3个月要在新的纳税单位下管理个税,如何下推新的个税档案?
1 问题描述
员工调动工作生效后,在调动后3个月要在新的纳税单位下管理个税,如何下推对应的个税档案?
2 解决方法
问题解决思路
总共有3种方式,可根据业务发生情况选择。
方式1:通过薪酬核定单下推(业务规律不稳定,可通过单据审批)
前提:员工调动生效后,个税业务推迟进行的规则不确定,有的员工是调动后3个月、有的员工是调动后6个月,在新的纳税单位管理个税
步骤:进入【薪酬福利云】→【薪资数据集成】→【薪酬核定单】,使用薪酬核定单做薪资、社保、个税档案的推送,这样可以在暂存的核定单上确定新档案的生效日期后,再进行核定结果的审批,在协作任务编排中打开“手工核定”,可自动生成薪酬核定单,薪酬核定单的生成可通过人员变动协作配置。
参考资料:如何手工核定人员变动协作中算发薪、社保、个税业务的内容?
方式2:通过协作规则下推(业务有规律,可配置自动下推)
前提:员工调动生效后,个税业务推迟有相同的规律,例如,所有调动都是在生效日期后3个月,员工再进入新的纳税单位管理个税
即调动后次月+第2月,还在旧的纳税单位管理个税,第3个月开始,旧的纳税单位停止算税,新的纳税单位开始算税。
步骤:通过人员协作规则配置中的条件配置,完成2个变动
1、旧的纳税单位,在调动生效日期后3个月,人员个税档案停止算税;
2、新的纳税单位,在调动生效日期后3个月,新建一个人员个税档案并正常算税。
在星瀚HR系统内的配置步骤
1、建立一个按照调动生效日期判定增加3个月的指标,供协作规则调用;
【HR基础服务云】→【业务规则管理】→【指标管理列表】
注意事项:
个税档案的协作变动是在薪资核算应用操作的,此处所属应用要选择薪资核算;
所属场景可以选择系统已经存在的:员工信息变动协作;
buildDate( YEAR( increasedMonths(变动日期,3) ) , MONTH( increasedMonths(变动日期,3) ) , DAY(变动日期) ):在新增指标中,使用“构建日期”的函数,获取变动日期的年增加3个月,获取变动日期的月加3个月,获取变动日期的日
2、配置协作规则,【薪酬福利云】→【薪资核算】→【人员变动协作】→【协作规则】
旧档案的流出后的停止算税日期的生效日期
旧档案的离职日期+离职生效日期
新档案的生效日期:
在同一个变动协作规则里面,配置旧档案的离职日期获取,以及停止算税的生效日期,以及新档案的生效日期,这样在调动生效后3个月,个税档案可以按照这个协作规则变动。
参考资料:如何定义及维护业务规则-指标?
方式3:手工调整个税档案(业务无规律,手工新建档案)
前提:员工调动生效后,个税业务退出没有一定的规律,有的调动是次月、有的调动是3个月后、有的调动是6个月后,员工再进入新的纳税单位管理个税
步骤:进入【社保福利云】→【中国个税】→【人员个税档案】中,手工进行旧的纳税单位的停止算税,以及新建新的纳税单位下的人员个税档案。
参考资料:人员个税档案这样管
其他业务参考
针对于员工入职、调动、离职等涉及到人员变动后,人员纳税单位跟随变化,需要进行人员个税档案变动的业务,以及人员薪资档案、人员社保档案的调整,都可以参照上述思路进行。
3 适用版本
金蝶云·星瀚V5.0及以上。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5.0.025 | 初始版本 | 2024年3月22日 |
员工调动生效后,在调动后3个月要在新的纳税单位下管理个税,如何下推新的个税档案?
本文2024-09-22 23:30:10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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