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个税计算数据的累计?例如累计收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等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配置一个累加器,实现跨个税期间、跨个税任务的人员个税数据累计,并在计算公式中应用累计结果。
1.2 应用场景
主要应用于中国个税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累计捐赠额、累计已预扣缴税额、累计残障人员特殊减税等累计项的计算。
2 系统路径
【社保个税云】→【中国个税】→【个税体系】→【累加器】
【社保个税云】→【社保个税基础服务】→【个税计算服务配置】→【累加器】
3 主要操作
3.1 配置累加器
需要关注以下关键属性:
(1)个税种类:
该累加器适用的个税种类,单选。
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应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2)累加器运行策略:
即累加器更新策略,是指在个税任务计算过程中何时更新已匹配的累加器的值。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应选择“公式引用累加器时更新”。
(3)数据类型:
如果该累加器可能存在币种转换的情况,则选择金额,如果不存在币种转换,则选择数值。
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应选择金额,精度尾差处理选择四舍五入。
(4)累加期间:
累加器将按照选择的累加频度循环进行累计。
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是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累计到12月31日结束,下一纳税年度将重新开始累计,因此累加频度应选择“按年累计”,开始月值选择“一月”,开始日值选择“1”,累加生效策略选择“期间开始日期”。
(5)累加维度:
个税累加器基于“个税档案”累计结果值。
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当同一个个税人员的个税档案变更时,累计收入将重新开始累计。
(6)累加成员:
累加成员选择需要累加的个税项目,开始日期选择该累加成员累计生效的日期,结束日期非必填,运算符号可选择+或者-,还可以维护累加百分比。
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里的“累计收入”为例,累加成员为“本期收入”,开始日期选择2019-01-01,运算符号选择+,百分比为100%。
个税累加器知识链接:
如何实现个税计算数据的累计?例如累计收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等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5.0.002 | 初始版本 | 2022年11月20日 |
如何实现个税计算数据的累计?例如累计收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等
本文2024-09-22 23:30:02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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