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初始化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企业贷款初始化是对企业历史贷款业务数据的初始化,初始化完成后能够在系统中进行后续的业务操作。
1.2 应用场景
用于维护在初始化时点之前,借款人是外部企业的贷款业务,支持对其进行初始化,初始化完成后能够在系统中进行后续的业务操作或者统计分析。
注意:借款人是内部企业的在企业借款初始化菜单下进行初始化数据的录入。
1.3 系统路径
资金云>贷款管理>初始化>企业贷款初始化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1.4.1 关键字段说明
输入企业贷款-合同基本信息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单据编号 | 配置编码规则,自动生成 |
债权人 | 选择基础资料中的资金组织,默认为登录用户的资金组织 |
贷款类型 | 企业往来、委托贷款 |
融资品种 | 选择基础资料中已有的融资品种 |
借款人类型 | 客商、其他 |
借款人 | 从借款人类型选择后的基础资料中选择,客商或者手工输入其他的借款人 |
合同号 | 用户手工填入,如融资合同无合同号可以为空 |
合同名称 | 用户手工填入 |
合同签订日期 | 用户手工填入合同签约的日期,默认显示为系统当前日期 |
合同开始日期 | 用户手工填入合同开始日期,默认显示为系统当前日期 |
期限 | 用户手工填入期限,格式为*y*m*d,其中*为数字 |
合同结束日期 | 由用户填入的合同开始日期与期限自动计算结束日期。同时也可以由用户填入合同开始日期与结束日期,系统自动计算出期限字段值 |
贷款币种 | 手工选择币种资料中的货币币种 |
贷款金额 | |
债权人银行账号 | 用户选择债权人人资金组织项下所开立的银行账户资料 |
担保方式 | 选择此笔贷款的担保方式,可以多选,选择后需要在担保信息分录下录入对应的担保合同信息 |
利率类型 | 固定利率、浮动利率 |
合同签订利率(%) | 当利率类型是固定利率时,需要填入合同签订的年利率 |
参考利率 | 浮动利率情况下,选择参考利率基础资料中的参考利率名称,用以确认融资未来计算利息的利率参考基准 |
利率浮动基点(BP) | 浮动利率情况下,输入选择加或减的BP数 |
逾期利率浮动比例(%) | 填入逾期利率浮动的比例,在融资发生逾期时,原利率进行比例浮动后计算。 |
本金收回方式 | 用户手工选择 |
结息方式 | 用户手工选择 |
计息基准 | 用户手工选择、计息基准影响利息计算的方式 |
结息方案 | 如果结息方式选择固定频率结息类型的,则需要选择结息方案,用于生成收息计划 |
输入企业贷款-合同展期信息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展期协议号 | 手工录入展期协议上的协议号 |
展期签订日期 | 手工录入最新一次展期签订日期 |
展期后合同到期日期 | 手工录入最新一次展期的合同到期日 |
展期利率类型 | 原合同保持一致,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 |
展期利率 | 录入最近一次展期的展期利率 |
注意:如果存在多次展期,仅录入最新的一次展期相关信息。
输入企业贷款合同-放款信息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放款金额 | 录入企业贷款合同每一笔放款金额 |
放款日期 | 录入每笔放款金额的放款日期 |
起息日期 | 录入每笔放款金额的起息日期 |
到账日期 | 录入每笔放款金额的到账日期 |
期限 | 根据到期日期和起息日期自动计算出来,也可以手工录入期限,格式为*y*m*d,其中*为数字,录入后自动算出到期日期 |
到期日期 | 录入每笔放款金额的到期日期 |
已收回本金 | 录入该笔放款已收回本金的合计金额 |
本金收回日期 | 录入该笔放款最近一次收回本金的日期 |
已收利息 | 录入该笔放款已收利息的合计金额 |
上次结息日 | 录入该笔放款最近一次结息的日期 |
上次预提日 | 录入该笔放款最近一次预提利息的日期 |
注意:如果该笔合同存在多次放款,需录入多条放款信息。
输入每笔放款的担保合同信息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担保单据编号 | 当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时,每一笔放款信息需要录入担保合同,过滤条件为担保合同的被担保人包含当前借款人。 |
担保金额 | 自动带出该笔放款金额,可修改 |
担保比例 | 根据担保金额自动计算担保比例 |
注意:担保信息与放款信息为子分录的关联关系,即当存在多笔放款时,需要每笔放款各自关联担保合同。
输入每笔放款的本金收回计划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预计本金收回日期 | 根据本金收回方式生成每笔放款的本金收回计划,也可手工维护 |
预计收本金 | 根据本金收回方式生成每笔放款的本金收回计划,也可手工维护 |
备注 | 当放款信息中录入了已收回本金时,该笔本金收回计划自动反写为已执行 |
注意:本金收回计划与放款信息为子分录的关联关系,即当存在多笔放款时,需要每笔放款各自生成对应的本金收回计划。
1.4.2 关键按钮说明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结束初始化 | 结束初始化后自动生成对应的贷款合同、放款单、本金收回单、收息单等业务单据,结束初始化生成的业务单据不允许再生成凭证和收付款单。 |
反初始化 | 当结束初始化生成的业务单据未进行新的业务处理时才能反初始化,反初始化成功后自动收回下游的业务单据 |
联查合同 | 结束初始化后,可直接联查对应的贷款合同 |
2 主要操作
历史未结清的企业外部贷款业务
2.1 企业贷款初始化
场景举例:假设某外部企业在2023年6月20日向飞鸟科技集团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2年,参考利率为LPRCNY1y,加点数为20BP,每3月进行利率重置,按月20号付息,按月20号还款。
并且该笔贷款合同先后放款两次;
第一次放款2000万,收回本金1000万,收回利息假设10万;
第二次放款6000万;收回本金3000万,收回利息假设20万;
该笔贷款业务占用历史担保。
2.1.1 操作步骤
步骤1: 根据企业贷款合同信息,录入合同基本信息
步骤2: 该笔贷款合同先后放款两次,第一次放款2000万,收回本金1000万,收回利息假设10万;第二次放款6000万;收回本金3000万,收回利息假设20万
步骤3: 每笔放款关联担保合同和生成各自的本金收回计划
2.2 结束初始化/反初始化
2.1.1 结束初始化
步骤1: 企业贷款初始化数据保存后,可点击结束初始化,自动生成对应的贷款合同,本金收回单、收息单、预提单。点击联查合同后,可查看到详细的业务信息
步骤2:当发现企业贷款初始化数据录入有误,可点击反初始化,前提是下游的业务单据没有发生新的业务才允许反初始化,反初始化成功后,自动将结束初始化生成的业务单据收回。
注意事项1:企业贷款可通过初始化单据新增或模板引入进行初始化,完成后请务必核对检查本金收回计划、收息计划、利率重置记录,上次预提结束日等关键字段与实际业务一致,同时关联的担保是否成功占用。
注意事项2:若存在已收回本金和已收回本金日期、已收利息、上次结息日等,需检查初始化单据中的本金收回计划和结束初始化生成的放款处理中的本金收回计划是否有一条已执行的记录,需确保本金收回计划中的预计收回本金合计等于放款金额,否则后续无法正确还款或付息。
注意事项3:借款人是内部企业的在企业借款初始化菜单下进行初始化数据的录入。
注意事项4:结束初始化后自动生成的业务单据(放款单、本金收回单、收息单等)不允许再生成凭证和收付款单。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季度版本号/patch补丁号) | 更新内容 | 更新时间 |
V6.0.14 | 初始版本 | 2024年06月 |
企业贷款初始化
本文2024-09-22 23:14:22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enku.my7c.com/article/kingdee-xinghan-131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