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参数设置
1 概述
1.1功能介绍
应付款管理启用前,需要设置各种参数。主要包括:
系统升级处理
核算参数设置
1.2 路径
〖系统设置〗→〖系统设置〗→〖应付款管理系统〗→〖系统参数〗
2 主要操作
2.1 系统升级处理
在金蝶KIS主控台,选择〖系统设置〗→〖系统设置〗→〖应付款管理系统〗→〖系统参数〗进入应付应付款管理系统升级向导界面。该界面提供两项操作:
1、 设置单据类型科目
2、 给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
设置单据类型科目:设置应付款管理系统的单据类型科目包括其他应付单、采购发票、付款单、预付单、退款单。
给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只是对已经做凭证没有科目的单据指定科目。
确定是否重算余额。建议进行重算余额操作,以增强账套数据准确性。
完成系统升级后,进入系统参数设置界面。该模块主要设置一些运行参数,如会计期间、科目代码等。
设置基本信息
进行科目设置
设置单据控制
设置核销控制
设置凭证处理
设置期末处理
进行预警设置
安装本系统后,选择〖系统设置〗→〖系统设置〗→〖应付款管理系统〗→〖系统参数〗,进入应付款管理系统的“系统参数”界面。第一次使用时必须先进行系统参数设置。
2.2 核算参数设置
选择<基本信息>,界面显示包括公司信息和会计期间。
(1) 公司信息
公司信息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和账号。系统可以根据此处录入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新增付款单、退款单、预付单时自动填充。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和公司电话默认取账套设置中对应的内容,允许修改,但是修改后不回填账套设置中对应的内容。
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默认取系统设置-采购管理-系统参数-账套选项中对应的内容,允许修改,并且修改后同步更新采购系统、销售系统以及应付款管理系统的对应内容,也就是说应付款管理系统、应付款管理系统、采购系统以及销售系统的系统参数关于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内容是一致的。如果没有启用物流系统则为空,需要手工录入。在此处录入后,对发票进行套打设置时,开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均是取此处内容,如果为空则不显示。
(2) 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内容包括: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当前年份和当前会计期间。
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指初次启用应付款管理系统的时间。它决定了初始化数据录入时应录入哪一个会计期间的期初余额。如启用年份为2000年,启用会计期间为5期,则初始化数据录入时应录入2000年第5期的期初余额。启用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在初始化结束后不能修改。
当前年份、当前会计期间指当前应付款管理系统所在的年度与期间。初次使用,启用年份=当前年份,启用会计期间=当前会计期间,初始化结束后,每进行一次期末处理,当前会计期间自动加1,如果经历一个会计年度,则当前年份自动加1。当前年份、当前会计期间由系统自动更新,用户不能修改。
(3) 科目设置
需要设置单据类型科目:包括其他应付单、采购发票、付款单、预付单、退款单。
页签 | 数据项 | 说明 |
单据控制 | 录入发票过程进行最大交易额控制 | 考虑到发票的填开有一个金额的控制,如千元发票要求最大金额不能超过9999,在发票保存时,如果发票总金额大于控制金额则不允许保存。最大交易额的设置在供应商属性中录入,不同的供应商可以设置不同的金额。 |
审核人与制单人不为同一人 | 选上该选项,审核人与制单人不能为同一人,制单人不能审核自己录入的单据;否则没有限制。核销操作生成的单据不受此参数控制。 | |
反审核与审核为同一人 | 选上该选项,反审核人与原审核人必须为同一人,也就是当前单据的审核人才可以执行反审核的操作;不选则不控制。核销操作生成的单据不受此参数控制。 | |
以前期间的单据可以反审、删除 | 默认不选。选上该选项,对于应付款管理系统当前账套以前期间的单据(指财务日期所在期间<当前账套期间的单据):已经审核但未生成凭证、未核销的单据的可以反审;未审核的可以删除;如果没有选上,系统提示:“不能反审、删除以前期间的单据”,确定后退出,对上述单据不能反审和删除操作。 | |
只允许修改、删除本人录入的单据 | 默认选上,只能修改、删除制单人为本人的单据。 | |
允许修改本位币金额 | 默认不选,单据上各字段的本位币根据原币与汇率自动计算且不能修改。如果选上,外币单据的各本位币金额字段可以修改,修改后不再反算原币或汇率。当单据币别为账套本位币时,不论选项是否勾选,单据上的本位币金额均不能修改。 | |
税率来源 | 当选择核算项目时,则采购发票新增时直接取对应供应商属性中的税率,当选择取产品属性对应的税率时,则采购发票新增时直接取对应物料属性中的税率。 | |
应付票据与现金系统同步 | 初始化结束后,应付款管理系统的应付票据与现金系统的应付票据可以互相传递、同步更新。否则两系统的应付票据不互相传递。 | |
折扣率的精度位数 | 折扣率精度会控制到采购发票中折扣率的小数位,系统默认该精度为六位。该选项与供应链系统的系统参数的对应参数取数一致,在任意模块进行内容修改,另外模块将同步修改。 | |
专用发票单价精度 | 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精度将只会受此选项控制;而不考虑物料属性中设置的精度。该选项与供应链系统的系统参数的对应参数取数一致,在任意模块进行内容修改,另外模块将同步修改。 | |
核销控制 | 单据核销前必须审核 | 核销处理时,只显示所有已审核的单据,没有审核的单据不能进行核销。此选项必选且不能修改。 |
相同订单号才能核销 | 系统默认不选上。选上时,系统提示“注意:选中本参数时,付退款单与发票核销时必须有相同的订单号,请慎用!”,并且控制在核销时发票与付款单、退款单必须有相同的订单号,否则不允许核销;其他应付单不需要考虑此控制;如果发票与付款单、退款单均没有订单号视同相同订单号进行处理。 | |
审核后自动核销 | 默认选上。付款单关联发票或其他应付单、退款单关联付款单或预付单时,在单据审核的同时,系统自动按照关联关系完成核销操作。 | |
凭证处理 | 凭证处理前单据必须审核 | 凭证处理时,只显示所有已审核的单据,没有审核的单据不能进行凭证处理。此选项必选且不能修改。 |
使用凭证模板 | 如果选择此选项,则采用凭证模板方式生成凭证,在单据序时簿和单据上生成凭证也是采用凭证模板。否则按应付款管理系统设置的方式生成凭证。此选项可以随时修改。采用凭证模板方式生成凭证,您必须首先定义凭证模板,由于模板类型较多,初次使用时工作量可能较大,但模板设置好后则可以按您定义的模板来生成凭证。 | |
预付款冲应付款需要生成转账凭证 | 如果预付与应付采用同一个会计科目,则不需选择此项;如果预付和应付不采用同一会计科目要求须选择此项。;该选项建议不要随意改变。 在期末科目对账的时候,如果勾选此选项,将会把预付款冲应付款的核销记录予以显示;如果没有勾选则不予显示。 | |
期末处理 | 结账与总账期间同步 | 默认勾选。如果勾选,则应付款管理系统必须先于总账系统结账。建议选择此选项,以保证应付款管理系统的数据资料能及时准确地传入总账系统。如果不选,总账系统结账的时候将不会检查应付款系统所在账期。 |
期末处理前凭证处理应该完成 | 期末处理以前,本期的所有单据必须已生成记账凭证,否则不予结账。建议选择此选项,否则总账数据与应付款数据可能不一致。如果勾选“启用对账与调汇”,则该选项必须勾选。 | |
期末处理前单据必须全部审核 | 期末结账时检查本期的单据必须已经审核,否则不予结账。此选项系统置为必须选上却不能修改。 | |
启用对账与调汇 | 新建账套默认选上。如果勾选,系统将会控制并实现: ü 单据审核时将校验:录入的往来科目必须受控于应付应付系统 ü 生成凭证时必须使用科目来源“单据上的往来科目” ü 生成凭证后,“往来科目”行次除凭证摘要外均不得修改,以保证单证相符 ü 往来科目的期末调汇操作可以在应付应付款管理系统处理。 ü 明细表、汇总表、账龄分析表可以按科目查询 ü 期末可以按科目对账 ü 该选项取消后将不能重新启用。 |
表2-1
1、“启用对账与调汇”不勾选的情况下,调汇后,在期末总额对账中,总账与应付应付的金额可能会存在尾差差异。与该模式下的调汇逻辑有关,详细请参见“期末调汇”中的描述。因此,建议勾选“启用对账与调汇”选项。
2、系统参数中,“预警设置”取消,到期债务预警统一在预警平台进行预警设置和预警信息发布。
(4) 启用整单折扣和反启用整单折扣
整单折扣是指在单据分录折扣(也称“标准折扣”)的基础上,对一张订单或发票提供整单的折扣功能。
启用整单折扣:在【系统设置】→【应付款管理】的明细功能下点击“启用整单折扣”,在弹出的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当成功启用整单折扣后,明细功能“启用整单折扣”显示为“反启用整单折扣”。
反启用整单折扣:在【系统设置】→【应付款管理】的明细功能下点击“反启用整单折扣”,在弹出的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当成功反启用整单折扣后,明细功能“反启用整单折扣”显示为“启用整单折扣”。特别的,当相关订单或发票已发生了整单折扣业务后,系统不允许反启用整单折扣。
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启用整单折扣和反启用整单折扣的权限授予和取消在“用户权限”的“应付系统-维护”下的“启用整单折扣”、“反启用整单折扣”中设置。
核算参数设置
本文2024-09-22 16:13:53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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