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工作流时如何复制已有流程

栏目:云星空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23浏览:1

新增工作流时如何复制已有流程

[概述]

    新建流程时提供了复制功能,为某个业务对象创建流程时,可以选择其他业务对象已经创建好的流程,或者系统预置的流程模型,直接复制后微调即可。  

[操作步骤]

1 、登录金蝶云星空客户端,在主控台进入【流程中心】-[工作流]→[流程设计中心];

2、在流程设计中心界面点击[新增工作流]即弹出流程新增界面,在“入口单据”中选择需要启用工作流的单据,选择流程的模板(如果要套用已有流程的模块则选择复制指定流程图),点击[确定],即进入流程设计器界面。


  

[说明]

  1、审批流操作相同;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流程的流转条件和参与人不一致时需要调整对应的流转条件和参与人;

  3、第一次新增工作流后,一定要发布并生成流程模板,再去流程配置中心里新增并启用该流程,这样单据提交时才能启动工作流。

相关知识:如何新增审批流或工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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