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版本
| 更新内容 | 更新日期 |
V6.0.1 | 行政区划所属应用从系统服务云调整到基础服务云的基础资料
| 2023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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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 提供了行政区划基础资料,用于维护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行政层级(例如省、市、县等)和对应行政级次数据。
•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官方数据预置了中国的行政区划数据。基于国家标准,预置了部分国家或地区的一级行政区划数据。不定期更新行政区划预置数据。如有更新,用户会收到通知, 可通过更新向导确认和完成更新。
• 苍穹预置的数据不能被直接修改或删除,如果用户不希望使用苍穹预置的行政区划数据,可以禁用预置数据,并创建自己的行政区划数据。
• 用户可以自定义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行政区划级次,并通过手工创建或引入的方式维护行政区划数据。
• 用户可以自定义行政区划所在的时区。
1.2 应用场景
• 行政区划可以在国际化地址管理场景中应用,在定义地址格式和录入地址信息(例如客户供应商地址)时,可以通过预定义层级和行政区划基础资料,加强地址信息的准确性。
• 通过在行政区划标识城市数据,行政区划可用于商旅场景中,支持准确选择出差往返目的地。
1.3 系统路径
V5.0及以下:“系统服务云”>“基础资料”>“公共数据”>“行政区划”
V6.0.1:“基础服务云”>“基础资料”>“公共数据”>“行政区划”
2 操作
2.1 维护行政级次
支持行政级次新增、修改、禁用和启用。
2.1.1 字段/按钮说明
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国家或地区 | 行政区划所属的国家地区,引用国家地区基础资料 |
级次 | 级次层级,按维护顺序依次往下 |
城市 | 开启后,该行政级次下新增的行政区划默认设定为城市 |
2.1.2 新增
1. 点击“行政级次维护”,打开行政级次列表。
2. 在左树的国家地区列表中选择一个国家,点击工具栏“新增”按钮,系统打开行政级次编辑界面,录入编码和名称,如果该级次下的行政区划需要默认为城市,则“城市”字段选择“是”,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
2.1.3 修改
选中需要更改的行项目,点击“编码”,进入编辑界面,可以修改行政级次的名称和是否默认为城市。
2.1.4 禁用和启用
1. 可通过点击“禁用”,停用所选行政级次。 已维护行政区划数据的行政区划级次不能被禁用。
2. 选中被禁用的行政级次,再点击“禁用“下折叠中的”启用“按钮,可以重新启用行政级次。
2.2 维护行政区划
可通过预置更新向导更新预置的行政区划,也支持行政区划的新增、修改、删除、禁用、启用、引入和引出。
2.2.1 字段/按钮说明
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上级行政区划 | 上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选中后显示详细内容 |
行政级次 | 行政区划所属的行政区划级次 |
英文全称 | 英文或中文拼音全称 |
英文简称 | 简码,用于快捷搜索,排序 |
电话区号 | 电话区号 |
时区 | 行政区划所属的时区 |
城市 | 定义为城市,可显示在城市控件中 |
参考码 | 预留字段,企业可根据需要维护自定义编码,用于外部系统集成或排序用途。 对于预置的中国行政区划数据,参考码值对应的是民政部行政区划编码。 |
按钮说明:
按钮名称 | 详细解释 |
预置数据更新 | 启动预置数据更新向导 |
更新记录 | 查看更新记录明细与细节 |
禁用更新通知 | 关闭预置数据更新的通知 |
2.2.2 预置数据更新向导
1. 当新版本发布了预置数据的更新,系统自动会给管理员发送预置数据更新的通知消息。同时在行政区划列表界提示有可更新的预置数据。
2. 如果不再想收到预置数据更新通知,可在“预置数据更新”按钮下拉找到“禁用更新通知”,点击按钮就可以退订预置数据更新通知。如果用户已经通过更新向导更新了某个版本的预置数据,系统将不再推送此版本的更新通知。
3. 如需再次开启预置数据更新通知,可在相同位置可以找到”启用更新通知“按钮,点击启用即可。
4. 点击“预置数据更新”进入更新向导,弹框提示预置数据更新内容。
5. 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置数据列表。
6. 预置数据的更新方式包括“新增”和“更新”。预置数据更新向导将对比当前系统数据和预置数据,当行政区划发生变化时,更新方式则显示为“更新”;当新增了行政区划,则该条记录的更新方式为“新增”。
7. 选中要更新的数据,点击“同步预置数据”并确认操作即可以执行数据更新。
8. 在行政区划列表点击“预置数据更新”下折叠的“更新记录”按钮,打开预置数据的更新记录。
9. 点击某一行的“查询细节”,可以查看详细的更新内容。
2.2.3 预置数据恢复
预置数据更新后,如果发现新数据与业务不符,可以恢复数据为上个版本。
在行政区划列表点击“预置数据更新”下折叠的“更新记录”按钮,打开预置数据的更新记录。
点击“查看细节/恢复”。
确认数据内容后,点击“恢复”按钮。
2.2.4 新增行政区划
在左边的行政区划列表中选择一个国家,点击工具栏“新增”按钮,系统打开行政区划编辑界面,录入编码、名称、行政级次等信息,点击“保存”。
2.2.5 修改行政区划
选中需要修改的行项目,点击“编码”,进入的编辑界面。
注意:预置数据除了城市字段外,其他字段都不可修改。
2.2.6 删除行政区划
选中需要删除的行政区划,点击“删除”。有下级行政区划的将会连下级一同删除。
注意:预置数据不允许删除。
2.2.7 禁用和启用行政区划
1. 选中需要行政区划,点击“禁用”。
2. 如果被禁用的行政区划有下级,将一同被禁用。
3. 选中行项目,再点击“禁用“下折叠中的”启用“按钮。
2.2.8 引入与引出
1. 点击行政区划列表“更多”按钮的下拉框。
2. 点击“立即下载”,下载最新导入模板。
3. 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在模板上填写内容。
4. 再次点击“更多”下面的“引入数据”按钮,并点击上传,选择已准备好的模板,点击“开始引入”即可导入。
5. 点击"更多”可以按照引入模板、引出模板、当前列表三种格式引出行政区划的明细数据。
6. 更多详细操作请参见:引入引出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