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自定义项、自由项在供应链业务处理的应用在企业的实际应用需求中,系统提供固有的各种档案信息及单据的表现形式,不能满足实际应用需求。为此,系统提供了内容丰富,应用更为灵活的自定义项、自由项的功能,它将能够在原有的各种档案信息及单据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需要,进行客户化操作。5.6.1 单据自定义项的应用系统为原始单据表头、表体提供了 16 个自定义项字段,可为每个自定义项字段定义名称,然后在单据设计中为每类原始单据选择其所需要的自定义项。示例 5-61:由于管理需要,要求对每笔采购业务执行合同管理,即在每张采购入库单填入其相应的合同号,并且购入的存货如有辅计量单位,在票据中显示其辅计量单位的单价。实现以上要求可通过如下方法实现:(1)单据自定义项的设置操作步骤:① 在企业门户中单击“基础设置” | “自定义项”。② 单击【单据头】、【单据体】按键,改“自定义项 1”为“合同号”、“自定义项1”为“辅计量单价”。如图 5-61 所示③ 选择“是否必输”项,“数据来源”为手工来源。如图 5-62 所示:提示:在单据头自定义项设置时,选择“是否建档”,系统将会自动选择“是否检验合法性”。图 5-61 基础档案—自定义项单据体自定义项设置图 5-61 基础档案—自定义项一点通:数据来源:可选择手工输入、系统档案。如选择系统档案,还应设置对应档案、对应字段,以此为单据体自定义项录入依据。是否定长: 定长的情况下,可输入的自定义项内容应限制其字符宽度均等于其定义的可输入宽度;不定长时则输入的自定义项内容长度只限制不能大于其定义的可输入宽度即可。是否必输:必输的情况下,使用该自定义项的档案、单据必须输入该自定义项内容;反之,可输可不输。是否检查合法性:设置需要合法性检查时,在使用该自定义项的档案、单据中输入该自定义项内容后需要检查输入的内容是否已经存在:如果输入内容不存在,则返回到单据上,让用户重新输入自定义项;如果输入内容存在,则检查当前操作员是否有自定义项档案编辑的权限,如果有此权限,则将当前用户新输入的自定义项添加到自定义项档案中,如果当前操作员没有自定义项档案编辑的权限,则返回到单据上让用户重新输入自定义项。是否建档:设置需要建档时,在使用该自定义项的单据、档案中输入该自定义项内容时,若输入的内容在该自定义项档案中不存在,则系统应自动将输入内容存入自定义项档案中。④ 定义项设置好后,在单据设计中对采购入库单模版增加表头自定义项“合同号”及表体自定义项“辅计量单价”。如图 5-63/5-64 所示:图 5-63 单据设置—表头自定义项⑤ 增加表体自定义项“辅计量单价”时,还需选择“自定项属性”中的“公式定义”,依次双击“表体:金额”、“/”、“表体:件数”,这时在右侧会出现该自定义项的取数公式,单击“确定”完成。图 5-64 单据设置—表体自定义项(2)单据自定义项的应用操作步骤:① 进入“采购、销售、库存”中的各类表单,单击【增加】,录入“合同号”内容,系统自动将表头自定义项“合同号”内容增加到档案中以便将来查询② 表 体 自 定 义 项 “ 辅 计 量 单 价 ” 会 根 据 预 先 设 置 好 的 公 式 计 算 出 来 。(345/20=17.25)图 5-65 库存管理—采购入库提示自定义项的代码只是自定义项的助记码(类似存货代码、供应商客户简称),不是必输项。如果定义自定义项档案时,既输入了名称又输入了代码,则在存货档案、客户、供应商档案录入自定义项时,或在各种单据上录入自定义项时,用户既可输入自定义项的名称又可输入代码,但仍保存名称。只有在功能权限中赋予操作员"自定义项设置"权限和"自定义项档案"权限,操作员才可操作自定义项【定义】按钮,进行自定义项定义。如果操作员权限中只赋予了"自定义项档案"权限,则操作员可在单据中增加自定义项档案,若需要在自定义项设置菜单下增加自定义项档案则还需具有"自定义项设置"权限,若操作员需要具有自定义项设置下定义自定义项的权限,则需要具有"自定义项设置"的权限。5.6.2 库存、客户、供应商自定义项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