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55付款类单据录入界面为什么没有提供“付票登记”功能?NC5.02版本,NC新增商业票据模块,重新设计了在应收管理、应付管理、报账中心(现金管理)的接口关系,今天要谈到的就是在业务单据录入时可以通过单据录入界面的功能按钮,快捷地打开票据录入节点,实现同一笔业务同时录入的需求。功能节点及功能按钮:单据录入(管理)节点下的“辅助-收票登记”。大家注意一下,业务产品(应收管理、应付管理、报账中心(现金管理))中只提供了“收票登记”,按一般思路,应该是:在收款类单据录入时可以通过“收票登记”调出商业票据的“收票登记”功能节点,录入收到的应收票据;而付款类单据录入时可以通过“付票登记”调出商业票据的“付票登记”功能节点,录入付出的应付票据。但产品却没有按这个思路进行,而只是提供了“收票登记”功能按钮,那么为什么没有提供“付票登记”功能按钮呢?因为收到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流程与开出银行(商业)承兑汇票的业务流程是有区别的,见下述的两个流程图:一、收付票据的业务流程分析:(一)收票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说明:1、普通公司由于商品交易收到承兑汇票。一般财务部门出纳先填写“收款单据”,选择结算方式对应“承兑汇票”,并且可以在收款单据中录入收到票据的基本信息,并将票据传递给票据管理人员。2、票据管理人员根据收款操作人员录入的票据信息和收到的票据实物,对票据进行审核。3、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确认收款单据,并效验收票登记中是否已经收到了这些票据,并且这些票据是否已经审核通(二)付票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说明:1、普通公司财务人员付银行开票完成后,普通公司财务人员将银行开票回单信息录入“开票办理单”2、普通公司财务主管审核“开票办理单”,确认开出票据已经生效。3、当业务人员需要使用票据付款时,先填写付款类单据,如果结算方式对应承兑汇票时,可以参照录入已开出生效的票据编号。4、当收款类单据生效时效验票据编号及票据的付款单位是否与收款类单据一致从上述收到票据和开出票据两个业务流程,我们可以看到,收到其他单位的票据时,收款操作人员是在拿到收款的相关依据时,同时拿到的票据的,所以在录入收款单的同时,可以录入应收票据的基本信息,票据操作人员是后拿到票据的;而当要对供应商开出应付票据时,需先有开票这个过程,即需要先提交开票申请,当财务人员(或其他)从银行(目前国内一般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先开出票据,并登记票据信息,然后才能支付给供应商。即上述两个流程是不同的,收款与收票几乎是同一时点的动作,而开出票据与支付票据一般是有时间差的,所以这个接口关系就是目前产品这个样子。收款类单据当收到的是票据时,可以通过单据录入界面的“收票登记”功能按钮,调出票据节点的相关功能,同时录入票据信息。付款类单据当支付的是票据时,也是需要先要商业票据-付票登记节点先进行登记审核后,才可以被单据引用,而不提供在单据录入界面直接调出付票登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