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通知单
1.简介
1.1功能介绍
退货通知单是处理由于质量不合格、价格不正确等因素、或与销售订单的相关条款不相符等原因,供货单位将销售货物退回的业务单据,是发货通知单的反向操作单据。退货通知单的反向作用主要表现在:
作为发货通知单的反向执行单据,可以作为红字销售出库单的源单据,执行退货操作。 另外,由于退货通知单一部分反映了产品质量中的不合格情况,因此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般来说,退货通知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发货通知单和发票关联等方式生成。
1.2系统路径
【供应链】--【销售管理】--【退货通知】
1.3单据字段说明
数据项 | 说明 | 必填项(是/否) |
编号 | 本张单据的号码,由系统根据【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设置的收料通知单的编码自动生成。如果用户将【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的“允许手工录入”选项选中,则用户可手工修改系统顺序编号,否则用户不能修改该编号。 | 是 |
日期 | 即单据日期,新增单据时系统自动显示当前系统日期,用户可对日期进行修改。 | 是 |
购货单位 | 是指发货通知发出货物所指向的单位名称,其录入方法是: 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生成的,用户可以(1)直接手工输入客户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核算项目-客户”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客户信息。 如果该张单据是通过关联销售订单、发票生成的,则购货单位代码取自所选的源单据客户信息,用户不能修改(修改后全部关联内容会清掉) | 是 |
源单类型 | 下拉框形式,提供“无”、“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可选项,具体显示的项目根据业务流程设计设置的情况而定。第一次新增时默认为“空”,一旦用户使用过,则将上次所选的单据类型保存下来,下次再次新增时,能直接显示为上次使用过的类型,在“选单号”字段手工录入或F7选单时,同样默认为该种单据类型的选单。 | 否 |
选单号 | 供用户手工录入单据号和定位单据选单号的地方。当源单类型为"空"时进行选单操作,系统提示“请先选择选单类别”;当源单类型为非空时,用户可以直接在该字段手工录入前面所选类型的单号,也可以F7或点"查看",调出源单类型所选的单据选单序时簿。用户在【选项】菜单中指定选单方式:返回整单或返回条目,如果选择整单则会将源单的表头和表体项目携带过来,如果选择条目,则只携带源单的表体项目。 | 否 |
销售方式 | 即采用哪种销售业务的处理方式,系统目前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直运销售、受托代销销售六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择,或者使用〖选项〗→〖销售方式默认值〗,选择一个常用销售方式默认显示。 | 是 |
币别 | 指退货通知单结算使用哪种货币。 系统默认为本位币,用户可以修改: 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生成的,用户可以(1)直接手工改正币别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币别”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币别信息。 如果该张单据是通过关联发货通知单、发票生成的,则系统自动带出源单据上的币别,用户可以再进行修改。 | 是 |
汇率 | 即当前币别的汇率,取自币别基础资料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业务发生日汇率。 | 是 |
收货仓库 | 当选中〖选项〗→〖仓库在表头录入〗时,表头仓库字段可见,并允许用户录入,在表头录入仓库后,系统默认表体物料的对应仓库显示的均为表头仓库,表体中仓库可修改新增;在表头仓库为空时,也支持仓库在表体录入。不选择上述选项,表头仓库字段不可见。表头仓库并不保存,主要方便批量录入表体仓库。 | 否 |
交货地点 | 指该笔业务的交货地点。 | 否 |
退货原因 | 指发生销售退回的原因,,用户可以手工输入备注,也可以使用〖系统设置〗→〖基础资料〗→〖销售管理〗→〖备注资料〗中录入的备注信息,即(1)直接手工输入备注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基础资料”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备注信息。 | 否 |
摘要 | 指该业务的辅助性说明,用户手工维护 | 否 |
业务员 | 是指提出该笔业务的职员,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业务员信息 | 否 |
主管 | 是指该笔业务的主管人员 | 否 |
部门 | 是指该笔业务所处理的部门,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部门信息 | 否 |
制单 | 即当前单据的录入操作员,该字段用户不能设置,在单据保存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并不再随修改而改变 | 系统自动生成 |
审核 | 即业务审核的操作员,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 | 系统自动生成 |
审核日期 | 即业务审核的日期,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系统日期自动生成 | 系统自动生成 |
2.单据功能操作
2.1单据录入方法
一、手工新增
在手工录入就是整张单据由手工生成,不需要借助其它单据或其它系统信息,比较适用于没有正式订单的零星交易。 手工录入信息和录入方法可以参见前面介绍。 录入完毕,使用(1)使用工具条上的【保存】按钮;(2)选择〖文件〗→〖保存〗;(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S,就可以实现保存录入信息的功能。 如果用户录入不完整、或者录入非法信息,系统会随时给予提示,用户按照提示进行处理即可。
在保存的当前单据上,用户才能执行修改功能,修改后,即时保存即可。
二、关联生成
退货通知单可以通过关联发货通知单和红字销售发票生成,其中发货通知单必须是已审核、尚未关闭的单据;而发票必须是已审核未钩稽的发票。 其它操作与手工新增一致。
当退货通知单由发货通知单关联生成时,系统默认将将已发货数量带到退货通知单上的数量字段,已发货数量指发货通知单被其它单据(特指包括销售出库单、其它出库单、调拨单)关联的数量;如发货通知单的已发货数量为0,即发货通知单未被其它单据关联,则发货通知单下推退货通知单时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记录。
三、单据复制
单据复制具体的操作请参见公用功能中的“单据公用功能”部分。
四、关闭与反关闭
在KIS供应链系统中,提供单据关闭和反关闭功能。
关闭是指某单据所反映的业务已经确认并得到实施,在系统中则表现单据通过关联、下达等方式,已被下级单据执行完毕。 关闭分自动关闭和手工关闭两种,自动关闭是在单据关联过程中实现的。 在业务处理中,用户可以执行的只是手工关闭和反关闭。
该功能的实现非常简单,即在当前单据界面,已审核了单据后,选择〖查看〗→〖关闭〗、或直接使用快捷键F6,系统会执行关闭该张单据,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对于已关闭的单据,已经处于归档的阶段,不能再进行关联等操作了。
对于当前已被手工关闭的单据,可以执行反关闭,以使单据返回审核状态。 方法是选择〖查看〗→〖反关闭〗、或者直接使用快捷键SHIFT+F6,系统会执行反关闭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2.2单据功能
发货通知单的功能如审核、作废、打印、引出、附件等在本手册第五章的“单据公用功能”中已有详细描述,请用户参考相关章节的说明。
退货通知单
本文2024-09-22 16:26:10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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