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通知单

栏目:kis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22浏览:1

发货通知单

1.简介

1.1功能介绍

发货通知单是销售部门在确定销售订货成立、向仓库部门发出的发货通知,从而方便物料的跟踪与查询。 

发货通知单是销售订单的重要执行单据,其不仅要处理与销售订单直接关联的执行情况,还要处理销售出库单与销售订单间接关联的执行情况,起到承上启下的业务管理作用。

一般来说,发货通知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订单确认和销售发票关联等多途径生成。

1.2系统路径

【供应链】--【销售管理】--【发货通知】

1.3单据字段说明

数据项
说明必填项(是/否)

编号

本张单据的号码,由系统根据【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设置的收料通知单的编码自动生成。如果用户将【系统设置】→【系统设置】→【采购管理】→【单据设置】中的“允许手工录入”选项选中,则用户可手工修改系统顺序编号,否则用户不能修改该编号。

日期

 即单据日期,新增单据时系统自动显示当前系统日期,用户可对日期进行修改。

购货单位

是指发货通知发出货物所指向的单位名称,其录入方法是:

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生成的,用户可以(1)直接手工输入客户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核算项目-客户”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客户信息。

如果该张单据是通过关联销售订单、发票生成的,则购货单位代码取自所选的源单据客户信息,用户不能修改(修改后全部关联内容会清掉)

源单类型

下拉框形式,提供“无”、“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可选项,具体显示的项目根据业务流程设计设置的情况而定。第一次新增时默认为“空”,一旦用户使用过,则将上次所选的单据类型保存下来,下次再次新增时,能直接显示为上次使用过的类型,在“选单号”字段手工录入或F7选单时,同样默认为该种单据类型的选单。


选单号

供用户手工录入单据号和定位单据选单号的地方。当源单类型为"空"时进行选单操作,系统提示“请先选择选单类别”;当源单类型为非空时,用户可以直接在该字段手工录入前面所选类型的单号,也可以F7或点"查看",调出源单类型所选的单据选单序时簿。用户在【选项】菜单中指定选单方式:返回整单或返回条目,如果选择整单则会将源单的表头和表体项目携带过来,如果选择条目,则只携带源单的表体项目。

销售方式


即采用哪种销售业务的处理方式,系统目前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直运销售、受托代销销售六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择,或者使用〖选项〗→〖销售方式默认值〗,选择一个常用销售方式默认显示。

币别


指该笔销售业务使用哪种货币。 系统默认为本位币,用户可以修改:

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生成的,用户可以(1)直接手工改正币别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币别”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币别信息。

如果该张单据是通过关联销售订单或发票生成的,则系统自动带出源单据上的币别,用户可以再进行修改。

币别

指通知单结算使用哪种货币。 系统默认为本位币,用户可以修改

汇率

即当前币别的汇率,取自币别基础资料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为业务发生日汇率。


结算方式


即该笔销售业务结算采用何种处理方式,用户可以(1)直接手工录入结算方式代码;(2)使用快捷键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项目”查询窗口,提供所有基础资料中结算方式列示,用户查询后选择所需要的结算方式信息。

仓库

当选中〖选项〗→〖仓库在表头录入〗时,表头仓库字段可见,并允许用户录入,在表头录入仓库后,系统默认表体物料的对应仓库显示的均为表头仓库,表体中仓库可修改新增;在表头仓库为空时,也支持仓库在表体录入。不选择上述选项,表头仓库字段不可见。表头仓库并不保存,主要方便批量录入表体仓库。

交货地点

指该笔业务的交货地点。

摘要

指该业务的辅助性说明,用户手工维护

业务员

是指提出该笔业务的职员,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业务员信息

主管

是指该笔业务的主管人员

部门

是指该笔业务所处理的部门,可以取供应商资料中的部门信息
制单即当前单据的录入操作员,该字段用户不能设置,在单据保存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并不再随修改而改变

系统自动生成

审核即业务审核的操作员,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操作员自动生成

系统自动生成

审核日期即业务审核的日期,用户不能设置,在业务审批人审核后,由系统根据当前系统日期自动生成

系统自动生成

2.单据功能操作

2.1单据录入方法

一、手工新增

在手工录入就是整张单据由手工生成,不需要借助其它单据或其它系统信息,比较适用于没有正式订单的零星交易。 手工录入信息和录入方法可以参见前面介绍。 录入完毕,使用(1)使用工具条上的【保存】按钮;(2)选择〖文件〗→〖保存〗;(3)直接使用快捷键Ctrl+S,就可以实现保存录入信息的功能。 如果用户录入不完整、或者录入非法信息,系统会随时给予提示,用户按照提示进行处理即可。 

二、关联生成

在【业务处理】模块的所有单据,只能实现单据的上拉式关联,即在相关关联的目标单据及目标单据序时簿上,显示选中的关联关系所对应的源单据号码,供用户选择相关的源单据来生成该目标单据。 

发货通知单可以通过关联销售订单和销售发票生成,即将销售订单或销售发票作为源单据,根据用户选择的源单据自动生成发货通知单。 其中销售订单必须是已审核、尚未关闭的订单;而发票必须是已审核未钩稽的发票。 其它操作与手工新增一致。

这两种关联操作还可以分别在销售订单序时簿、销售发票序时簿中完成,选择一张源单据或一张单据中的若干条目,使用〖下推〗→〖生成发货通知单〗,在弹出的生成界面操作,生成发货通知单。 这种操作即下推式操作,具体请参见单据序时簿的相关介绍。

如果用户在信用管理中针对当前客户或职员设置了发货通知单的信用控制的选项、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数量的控制,则系统会根据其自定义公式控制单据、同时对超过信用限制的情形予以相应的提示、密码控制或取消交易的处理。 具体请参加手册中“信用管理”的相关介绍。

三、单据复制

单据复制具体的操作请参见公用功能中的“单据公用功能”部分。

如果单据此处作为虚仓的入库单,且在〖核算参数〗→〖库存更新控制〗中选择“单据保存后立即更新”,则单据的复制也是更新库存的动因。

四、关闭与反关闭

在KIS供应链系统中,提供单据关闭和反关闭功能。 

关闭是指某单据所反映的业务已经确认并得到实施,在系统中则表现单据通过关联、下达等方式,已被下级单据执行完毕。 关闭分自动关闭和手工关闭两种,自动关闭是在单据关联过程中实现的。 在业务处理中,用户可以执行的只是手工关闭和反关闭。

该功能的实现非常简单,即在当前单据界面,已审核了单据后,选择〖查看〗→〖关闭〗、或直接使用快捷键F6,系统会执行关闭该张单据,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对于已关闭的单据,已经处于归档的阶段,不能再进行关联等操作了。

对于当前已被手工关闭的单据,可以执行反关闭,以使单据返回审核状态。 方法是选择〖查看〗→〖反关闭〗、或者直接使用快捷键SHIFT+F6,系统会执行反关闭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2.2单据功能

发货通知单的功能如审核、作废、打印、引出、附件等在本手册第五章的“单据公用功能”中已有详细描述,请用户参考相关章节的说明。

显示库存功能介绍如下:

显示库存

在菜单【选项】下有【显示库存】选项,默认为不勾选状态,勾选【显示库存】后,则单据表体显示<库存数量>列,不勾选时,隐藏表体的<库存数量>列。

<库存数量>显示实时库存信息,显示内容为表体行对应物料、仓库、仓位、批次、辅助属性、保质期的即时库存数量。以上字段改变时,对应的库存数量需要刷新重取。如果仓库,仓位,批次,辅助属性中有字段未录入,则取已录入字段所对应的汇总库存。

对应的数量单位为单据上〈单位〉,如果即时库存单位与该单位不同,需进行换算显示。

显示的库存数量与单据状态栏中显示的数量一致。

当单据数量大于库存数量时,底色设置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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