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组织及注意事项1.应用场景及问题描述一个业务单元需要使用税务服务,需要做哪些组织设置呢?2.解决方案2.1.新增业务单元在【数字化建模】-【组织管理】-【组织机构】-【业务单元】节点,业务单元需要启用“纳税主体”职能,启用“纳税主体”职能时,必须维护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以及纳税人类型,当企业变更过税号或名称时,可以维护曾用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这样企业收到开具之前税号和名称的发票可以继续完成受票业务。2.2.启用纳税主体在【税务服务】-【税务公共】-【基础设置】-【纳税主体启用】节点对纳税主体启用需要使用的应用,可以按纳税人主体启用应用,操作如下:也可以按应用启用纳税主体,操作如下:如果某个纳税主体需要停用某个应用,点击“启用”后取消勾选对应的应用,点“保存”即可,请注意启用纳税主体当日生效,本月内不可停用,取消启用下月1日生效。2.3.新增税控设备如果企业需要通过系统开票,则需要在【税务服务】-【税务公共】-【税控发票管理】-【税控设备管理】节点新增税控设备,维护用于开票的税控盘信息。2.4.新增开票点档案在【税务服务】-【税务公共】-【基础设置】-【开票点档案】节点建立开票点档案。基本信息:用于开具发票时,票面上默认的销方资料。税控设备信息:用于开具发票时,该开票点所对应的税盘资料。来源组织信息:用于接口对接开票时,该开票点对应的业务组织。注意:录入开票点基本信息并保存后,才可录入税控设备信息于来源组织信息。2.5.企业受票档案在【税务服务】-【税务公共】-【基础设置】-【企业受票档案】节点设置企业受票邮箱与员工邀请二维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