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订单

栏目:kis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22浏览:3

销售订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销售订单是购销双方共同签署的、确认购销活动的标志,也是核心销售业务中三方关联的一方,销售订单是物资在销售业务中流动的起点,是详细记录企业物资的循环流动轨迹、累积企业管理决策所需要的经营运作信息的关键。无论是销售订单自身的确认,还是其业务顺序流动、被下游单据精确执行,都能反映在销售订单上,通过销售订单,销售业务的处理过程可以一目了然。

1.2 功能路径

  • 销售管理→销售订单,打开销售订单编辑界面,主要用于制作新的销售订单,如果要对单据进行修改、审核、关闭或下查等操作,可通过订单序时簿进行操作。销售订单上包含的业务和管理信息非常多,单据头部分用来描述针对该业务处理过程共性的业务信息,如单据编码、单据日期等;单据体部分用来描述不同物料的基本信息和单据信息,如每条物料数量、每条物料价格等等。

1.3 界面说明

  1. 销售订单工具栏按钮说明

    字段名称解释说明
    前单查询前一张单据。
    ▲ 如果是通过打开单据进入单据界面,则前单后单是针对此单据的录入顺序而言;
    ▲ 如果是通过序时薄进入单据界面,则前单后单是针对当前序时薄的单据顺序而言;
    ▲ 如果是通过报表穿透查询进入单据界面,则前单和后单隐藏不显示。
    后单查询后一张单据,可通过下拉箭头,打开最近所访问的单据。
    删单
    删除未审核的单据。
    复制复制单据。
    参考查看当前物料的参考信息,包含:
    ▲ 基本信息:包含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辅助属性、批号、单位、仓库、安全库存信息;
    ▲ 库存信息:包含即时库存、安全库存;
    ▲ 采购信息:包含最近价格、最低价格、最高价格、上期结存,均为不含税价格;
    ▲ 销售信息:包含最近价格、最低价格、最高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 图片:物料图片信息。
  2. 销售订单表头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解释说明
    销售方式
    采用的销售业务处理方式,系统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的销售方式供用户进行选择。可通过快捷键F7,调出【辅助资料】,选择一个常用销售方式设为默认。
    编号单据编号,系统根据【基础设置】→【单据设置】中的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每张单据的编号;如果用户选择【允许手工录入】,则在制作单据时允许手工修改单据编号,反之用户不能修改单据编号。
    客户客户名称,支持手工录入,也可点击图表或按快捷键F7进行查找。
    销售方式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后续业务处理的影响不同,首先根据实际业务类型直接判断如何填写,现款销售选择【现销】,销售后再结算选择【赊销】,如果是属于分期收款的销售模式,选择【分期收款销售】,如果是属于委托代销业务,选择【委托代销】。
    源单类型如此单据需要同其他单据建立关联,那就选择源单类型和单号,销售订单可以同销售报价单关联。
    币别
    销售订单结算使用的货币。系统默认为本位币,用户可以修改。
    汇率当前币别的汇率,取基础设置中的币别信息,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结算方式销售订单结算的方式,订单的结算方式可以在被发票引用后直接填入。用户可以直接手工录入结算方式代码、或使用快捷键F7、或菜单栏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系统将调出【结算方式】查询窗口,用户查询后可进行选择。
    结算日期销售订单结算时的日期,用户手工录入。
    摘要销售订单的辅助性说明,用户通过业务摘要库维护摘要
  3. 销售订单表体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解释说明
    产品代码可以选择输入产品代码或产品名称,系统会根据已输入的产品代码或者产品名称进行过滤筛选,并以浮动窗口形式显示,用户也可以通过F7打开物料窗口按列表查找。
    客户料号
    记录销售的商品在客户处的商品料号,便于后续跟踪管理。
    客户商品名称
    记录销售的商品在客户处的商品名称,便于后续跟踪管理。
    基本单位名称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
    基本单位数量物料的基本计量单位数量,由系统根据单位和数量,以及计量单位组的换算关系自动计算得出,无法修改。
    单位物料的销售计量单位。
    数量物料的数量,系统会根据物料单位直接换算填写基本单位数量,如果物料数量不是按照当前显示的物料单位作为单位统计的数量,那可以在录单界面修改物料单位,系统也会根据物料单位和数量自动换算基本物料单位和数量。
    单价
    不含税单价。
    税率系统优先带出物料税率,如物料无税率,则带出客户的税率,可手工修改。
    实际含税单价
    实际含税单价=含税单价 ×(1-折扣率),用户不能修改。
    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 数量 × 含税单价 ×(1-折扣率)/ (1+税率) × 税率。
    金额
    当前物料的不含税实际金额,金额=数量 × 含税单价 ×(1-折扣率)/ (1+税率),用户可以修改。
    价税合计
    价税合计 = 金额 + 销项税额,支持手工录入,并且可以通过税率来计算出税额和金额,同时计算出单价和含税单价。
    出库数量
    销售订单被销售出库单关联的数量,由系统自动记录,用户不能手工维护。
    开票数量
    销售订单被销售发票关联的数量,由系统自动记录,用户不能手工维护。
    交货日期
    销售订单的每条物料中,都有一个交货日期,系统默认为空,为必录项。交货日期作为预计出库日期的依据。同时此字段也是关系到销售订单到期交货预警的重要字段。用户需手工输入且必须要大于制单日期,否则系统会给予提示,用户也可双击进入日历界面选择日期。更多设置可见本文2.3节。
    备注该笔销售订单明细内容的辅助性说明。
  4. 销售订单表尾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解释说明
    主管该笔业务涉及到的主管人员,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1、直接手工输入代码;
    2、使用快捷键F7,在系统自动调出【核算项目 - 职员】的界面进行选择或维护。
    部门该笔业务涉及到的部门,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1、直接手工输入代码;
    2、使用快捷键F7,在系统自动调出【核算项目 - 部门】的界面进行选择或维护。
    业务员
    该笔业务涉及到的业务人员,用户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1、直接手工输入代码;
    2、使用快捷键F7,在系统自动调出【核算项目 - 职员】的界面进行选择或维护。
    制单系统根据当前单据的编制人自动填入。
    审核系统根据当前单据的审核人自动填入。
    审核日期系统根据当前单据的审核日期自动填入。

2 菜单栏选项

2.1 取最新销售价

  • 支持设置最近销售价格携带的功能,在【销售订单】右上角菜单栏【选项】中,选择【取最近销售单】,并选择对应的单据,在录入销售订单时可以自动跳出对应物料的对应客户的对应单位的最近一次销售单价。

2.2 销售订单审核时更新基础资料销售单价

  • 在【销售订单】界面右上角菜单栏【选项】中,勾选【销售订单审核时更新基础资料销售单价】,则以后每次最新一张销售订单被审核后其物料单价自动反写到基础资料的销售价格中。

2.3 交货日期设置

  • 在【销售订单】界面右上角菜单栏【选项】中,选择【交货日期设置】系统调出【交货日期】界面供用户进行交货日期设置。设置完成后,系统将按设置的时间,自动携带出交货日期时间。

2.4 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

  1. 菜单栏【选项】→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在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取电脑系统日期,如:当电脑系统日期为2017-06-28,而账套业务期间是第五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显示为2017-06-28;

  2. 不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且当前电脑系统日期大于账套期间最后一天:在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取账套期间的最后一天,如:当前电脑系统日期为2017-06-28,而账套业务期间是第五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显示为2017-05-31,即账套期间的最后一天;

  3. 不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且当电脑系统月份小于账套期间,无论是否勾选该选项,在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均取为账套期间的第一天,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17-06-28,而账套期间为第十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显示为2017-10-01即账套期间的第一天;

注意事项:

  1. 当电脑系统月份与账套的期间一致,无论是否勾选该选项,在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均取电脑系统日期。如电脑系统日期为2017-06-28,账套期间也为2017年第六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取电脑系统日期;

  2. 用户也可对单据的单据日期进行修改。

2.5 保存后立即新增

  1. 菜单栏选择【选项】→【保存后立即新增】,在用户保存单据后,系统立刻进入下一张单据的编制界面,用户可以直接录单,适用于连续录单的场景,保存的单据可通过单据序时簿打开。

  2. 如果不选择此项,在用户保存单据后,系统仍停留在当前单据界面,用户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单据。

3 主要操作

3.1 销售订单下推

  • 销售订单审核后,可以直接下推生成【采购订单】、【生产任务单】、【预收款单】及【销售出库单(蓝单)】。

3.2 销售订单与BOM

  • BOM关联,通过BOM清单选择一个或多个组装件物料,系统能自动根据成品的数量计算出每种明细子件的所需数量,并自动将子件清单和各子件数量自动带入表体,提高录单效率。此外,这些数量和物料明细也可以手工干预。

  1. 销售订单界面,工具栏点击【BOM】,系统调出【BOM关联生成】界面,在该界面左下角点击【添加BOM】;

  2. 在系统调出【核算项目—物料】界面,选择所需的物料;

  3. 返回【BOM关联生成】界面,此时物料已经被选中,在数量栏中输入需要销售的数量,点击【生成】;

  4. 系统返回销售订单界面,该物料的明细物料、单位及数量均已自动计算并显示在订单中。

3.3 销售订单的关闭与反关闭

  • 销售订单在业务全部完成后,也可以说是销售订单在被后续单据完全引用关联后,系统会自动将此销售订单置于执行完毕状态,是否完全引用关联的判断依据是关联数量大于或等于销售订单数量,如果是自动关闭的订单不允许再作反关闭操作。

3.3.1 销售订单关闭的作用

  1. 在查询销售订单时,可以查看不同执行状态的单据,比如已关闭、未关闭,可以直接把已经完全执行的订单分类,在查找时更准确的定位;

  2. 在制作销售发票或销售入库单时,选择源单为销售订单时,系统会只把未关闭的订单显示出来,已关闭的订单不会显示,可以有效减低查找工作量,尤其在销售订单数据量较大的情况下,订单关闭会提高关联源单时的查找定位;

  3. 在结转新账套时,系统会把未关闭的单据结转到新账套,已关闭的单据会保留在旧账套中,不带入新账套。

3.3.2 销售订单的手工关闭

  1. 假定由于某种原因,在收到销售订单的部分物料的情况下,企业或供应商一方想中止销售订单的执行,这时候可以使用手工关闭销售订单实现操作。通过手工执行销售订单关闭,将单据转为已执行完毕状态,也可以说,人为的将销售订单作关闭处理,这种类型的销售订单可以执行反关闭操作,随时修改成未关闭状态;

  2. 在已审核的销售订单界面,右上角菜单栏选择【操作】→【关闭】,或直接使用快捷键F6,系统会执行关闭该张单据,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3. 对于当前已被手工关闭的单据,可以执行反关闭,以使单据返回审核状态。在销售订单界面,右上角菜单栏选择【操作】→【反关闭】、或者直接使用快捷键Shift+F6,系统会执行反关闭操作,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3.4 销售订单的变更

  1. 销售订单变更功能,主要指已有关联单据生成的订单或已关闭的订单,可以变更物料的数量,也可以追加新物料且不影响已经执行的流程,如销售订单中物料未被任何单据关联,变更时可以删除该物料;

  2. 销售订单界面,工具栏的【变更】按钮在销售订单新增、保存时不显示。在销售订单审核后显示,当销售订单没有关联单据且没有关闭时,该按钮灰选;当销售订单有关联单据的订单或已关闭的订单,该按钮亮选,此时能够使用变更功能;

  3. 销售订单执行变更功能时,订单表体(仅指变更时销售订单现有的数据)的【数量】、【单价】、【备注】列,变成可修改状态,其他表体单元格锁定不能修改;表头的】交货方式】、【发货地点】、【收货地址】、【摘要】变成可修改状态。数量改动后,系统会根据销售订单表体各列现有的计算公式,重新计算各列的值;

  4. 同时,也支持新增物料,新增物料的单元格按正常的新增录入方式录入即可;

  5. 销售订单变更完成后,工具栏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变更和审核操作。销售订单保存时系统要对变更后的数量与已执行的数量进行比对,变更后订单数量小于等于执行数量的,系统默认该销售订单关闭,变更后销售订单数量大于执行数量的,系统默认该销售订单没有关闭;

  6. 当管理员用户在基础设置--系统参数的业务基础参数中勾选【只允许修改删除本人录入的单据】时,销售订单变更功能也要受控于此参数;

  7. 销售订单的变更功能实际上具有修改及审核双重功能,因此,管理员用户在用户管理中进行数据授权时,某一用户一旦被授予【变更】权限,那么系统将自动授予其【修改】、【审核】及【查看】的权限;

  8. 系统提供【变更查询】功能,在销售订单右上角菜单栏,选择【操作】→【变更查询】,可查询到该销售订单的历史变更记录。

3.5 销售订单执行情况查询

  1. 当销售订单已经执行时,可在销售订单界面,右上角菜单栏选择【关联】→【查询订单执行情况】,即可查询到该订单的具体执行情况;

  2. 【销售订单执行情况】界面中的执行单据为:销售出库单中所有的源单单号为销售订单的单据,以及与这些销售出库单有关联关系的红字销售出库单。

3.6 销售订单保存的最低限价预警说明

  • 销售系统中的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在保存时会检查一些内容,比如所有必录项是否都已经填入内容、销售最低限价预警等,在【基础设置】→【销售价格资料】→【操作】→【价格管理选项】→【限价控制】,有两项“最低限价控制强度”“最低限价控制时点”,“最低限价控制强度”如果选择不予控制,单据保存时就不控制价格,如果选择密码控制,则可以通过此窗口设定密码,如果单据的价格低于最低价格,则通过是否知道密码来判断是否允许保存,输入密码正确就可以保存,无法输入密码就不可以保存,当然,如果在“最低限价控制时点”选择保存时判断,那上述内容就会在保存时判断,如果选择审核时判断,那就在审核时判断最低限价。详细操作步骤可点击查看销售价格方案--2.5.2限价控制章节

3.7 单据必录项提示

  • 销售订单的必录项包括客户、日期、编号、币别、汇率、产品代码、单位等;在订单编辑界面中,这些信息后面均带(*)标志,用户可通过此标志在保存前检查是否有遗漏的未填写字段。

3.8 单据复制功能

  1. 系统提供复制单据和批量复制单据的功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录入单据的工作量;

  2. 在单据编辑界面提供一对一的复制功能,且复制后还要录入和确认其他无法复制的信息;

  3. 在单据序时簿查询界面提供是多对多的复制功能,复制后的单据即是一张已完整保存的单据。

3.8.1 单据复制规则

  1. 单据复制时单据号自动顺序递增,即不能复制原单的单据号;

  2. 复制单据日期自动默认为当前系统日期,交货日期默认为当前系统日期;

  3. 复制时默认为被复制的单据的必录项是齐全的,不进行必录项的检查;

  4. 无论被复制单据的状态如何,都可以进行单据复制,且复制后的单据都处于可编辑的状态,且【审核人】等字段为空值;

  5. 复制相当于手工新增,如果被复制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不复制该单据的源单据号码;

  6. 在单据序时簿界面中只提供整单复制的功能;

  7. 一旦出现保存时条件不能满足,不能保存时(例如不允许负库存,却出现了负库存),系统中断目前单据的处理,并由用户选择是否继续进行其他单据的复制处理。

3.9 分录复制功能

  1. 只有在单据编辑界面才能使用此功能,使用该功能可以将选中明细行的数据复制到单据末行;

  2. 鼠标点击需要进行复制的明细行,菜单栏选择【操作】→【复制当前分录】,系统将自动进行复制到当前单据的最后一行。

3.9.1 分录复制规则

  1. 使用的前提条件是单据表体中光标所在的明细行必须有数据,至少已录入【产品代码】;

  2. 各行的关联数据列不在复制的范围内;

  3. 复制行的各列可以依据现有的各单据表体的设计规则,对于可编辑的列,可以手工修改;

  4. 单据在新增、保存时,该功能亮显,可以使用。审核后,该功能灰选,不能使用。

3.10 批量填充功能

  1. 只有在单据编辑界面才能使用此功能,使用该功能可以将选中行的数据复制到单据末行;

  2. 当单据表体某一行有数据,光标落在该行任意一个可编辑的列中,菜单栏选择【操作】→【批量填充】或按快捷键F6,系统将自动将光标所在列的内容,填充到当前单据该行下面所有有数据的行的相同列中。

3.10.1 批量填充规则

  1. 批量填充功能只能填充光标所在行的下面行的相同列,对于其上面行相同列不起作用;

  2. 单据表体中就会出现同一列中有些行能编辑,有些行不能编辑,对于不能编辑的行,该功能不起作用;

  3. 当光标落在【辅助属性】列时,该功能灰选,不能使用;

  4. 单据在新增、保存时,该功能亮显,可以使用。审核后,该功能灰选,不能使用。

3.11 审核与反审核功能

3.11.1 单据审核

  1. 在当前单据界面,新增并保存了一张单据后,单击工具栏的【审核】、或菜单栏选择【操作】→【审核】、或直接使用快捷键F4,系统会自动审核该张单据,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3.11.2 单据反审核

  1. 对已审核的单据,可选择【操作】→【反审核】、或者直接使用快捷键Shift+F4,系统会自动反审核该单据,并给予相应提示。

3.12 作废与反作废功能

  • 提供单据的作废和反作废功能,单据在未审核的状态下,可以执行作废操作,单据作废后不参与报表的统计汇总。

3.12.1 单据作废

  1. 新增并保存了一张单据后,工具栏点击【作废】、或菜单栏选择【操作】【作废】,系统会作废该张单据,并给予相应提示信息;

3.12.2 单据反作废

  1. 对已作废的单据,菜单栏选择【操作】→【反作废】,系统会自动反作废该单据,并给予相应提示。

注意事项:

  1. 本期报表汇总时不包括作废单据,同时结账时不检查作废单据是否审核;

  2. 如果对已结账期间的作废单据进行反作废操作,反作废后,需要首先更改单据日期,然后才可以进行后续审核等操作。

销售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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