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订单新增
1.简介
1.1功能介绍
销售订单是物资在销售业务中流动的起点,是详细记录企业物资的循环流动轨迹、累积企业管理决策所需要的经营运作信息的关键。一般来说,销售订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销售报价单关联等多途径生成。
1.2系统路径
〖供应链〗→〖销售管理〗→〖销售订单〗→〖销售订单-新增〗
2.主要操作
2.1销售订单录入
(1)手工新增
手工录入就是整张单据由手工生成,输入或选择各项必录信息后保存即可。
注意:
①保存时如果用户在系统选项中选择了“处理销售订单时提供缺货预警功能”,则系统会检查订单上每条物料的执行是否
产生缺货情形;
②如果用户在系统选项中选择了“销售最低限价预警”,则系统会检查每条物料的净价是否低于最低限价,并给予相应提
示。具体看参考:销售价格政策操作流程;销售价格政策的使用(一)——销售价格政策维护;销售价格政策的使用(二) ——销售价格政策参数的配置
③如果用户在信用管理中针对当前客户或职员设置了信用控制的选项、包括信用额度、信用期限和信用数量的控制,则系
统会根据其自定义公式控制单据、同时对超过信用限制的情形予以相应的提示、密码控制或取消交易的处理。
(2)关联生成
在【业务处理】模块的所有单据,只能实现单据的上拉式关联,即在相关关联的目标单据及目标单据序时簿上,显示
选中的关联关系所对应的源单据号码,供用户选择相关的源单据来生成该目标单据。销售订单可以通过关联销售报价单生
成,即将销售报价单作为源单据,根据用户选择的源单据自动生成销售订单。此时要求源单必须是已经审核并且没有被完
全关联。
2.2 重要字段介绍与取值
单据头
修改价税合计:“是”与“否”;选择“否”时,单据体【价税合计】字段锁定不可修改,价税合计=金额+销项税额;选择“是”时单据体【价税合计】字段呈修改状态,同时【金额】字段锁定,价税合计=数量*含税单价得到。
销售方式:系统目前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直运销售、受托代销销售六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
择,或者使用〖选项〗→〖销售方式默认值〗,选择一个常用销售方式默认显示。
运输提前期:即向该客户交货所需要提前的天数,为整数字型,系统将客户基础资料中当前客户的<默认运输提前期>属性
直接带入该字段,用户可修改。每个客户的运输提前期不同,客户每次要求的送货地及运输方式也可不相同,因此需要根
据每个销售订单的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确定其运输提前期,MPS 计算时产品的完工日期需要考虑销售订单的运输提前期,
单据体
辅助属性:指物料或商品的附加属性。首先需要在当物料或商品的属性中指定对应的辅助属性类别,并在〖系统设置〗→
〖基本资料〗→〖销售管理〗指定物料和辅助属性值的对应关系。取得的方法是:(1)如果该张单据是手工录入的,用户
可以按 F7 或者选择〖查看〗→〖查看编码〗菜单,系统将弹出相应资料窗口供选择;(2)如果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自
动关联源单据相关分录生成,用户可修改。辅助属性的使用可参考:KIS云旗舰版-供应链-辅助属性的配置与使用
单价:指当前产品的不含税的销货价格。取得方法:(1)当单据是手工新增时,并且没有启用“价格管理资料含税”选
项,系统根据默认取价格资料或销售单价;(2)当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单价默认取源单的不含税单价。(3)如果先输
入金额,则根据单价=金额/(1-折扣率)/数量进行计算;如果先获取到含税单价,则根据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进行
计算。
含税单价:指当前产品含税的销货价格。取得方法:(1)当单据是手工新增时,并且启用“价格管理资料含税”,系统自
动取销售价格资料或销售单价(2)当单据是关联生成的,则默认取源单的含税单价;(3)如果先获取到单价,则依据含
税单价=单价×(1+税率)进行计算
金额:指当前物料的不含税实际销货金额,系统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得出:金额=数量×含税单价×(1-折扣率)/(1+税率);如
果没有“单价修改”的权限,该字段锁定,不能手工录入。
折扣率、单位折扣额:折扣率和单位折扣额并不同时显示,而视用户在〖选项〗→〖折扣方式〗中的设置: 如果选择〖折
扣率〗,则系统显示折扣率,精度取系统参数中所设定的“折扣率精度”;如果选择〖折扣额〗,则系统显示单位折扣
额。当参数“折扣额计算基础”为“含税金额”,单位折扣额是指含税单位折扣额;当参数“折扣额计算基础”为“不含
税金额”,单位折扣额是指不含税单位折扣额。
如果修改折扣率,根据含税单价及新折扣率倒算实际含税单价并重新计算界面公式。
如果没有“单价修改”的权限,该字段锁定,不能手工录入,而只能通过自动从折扣资料中携带。折扣率和单位折扣额可
以录入负值,表示实际价格高于参照价格。
折扣额:即金额的折扣额,系统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得出:若“折扣额计算基础”为“含税金额”则取“数量×含税单价×折
扣率(或者单位折扣额)”;若“折扣额计算基础”为“不含税金额”则取“数量×单价×折扣率(或者折单位扣额)”。
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数量×含税单价×(1-折扣率)/(1+税率) ×税率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
客户 BOM:是指由客户确定的产品配置。当物料被定义为“配置类”物料属性时,该字段为必录项;而其它属性物料不能录入该字段。如果当前物料被定义为“配置类”物料属性,则将其强制进行业务批次管理,需要在销售订单上确定客户的产品配置。该字段的录入方法是:(1)直接手工输入客户 BOM 代码;(2)使用快捷键 F7;(3)选择〖查看〗→〖基础资料查看〗或〖查看〗→〖查看编码〗,系统将弹出“BOM 选择”的查询窗口,用户选中当前物料,直接使用【配置】按钮进行产品配置、或者选择已审核的客户 BOM、使用【返回】,将该客户 BOM 编码带到该字段中。
成本对象:指物料对应的成本对象。
关联数量:是指订单被发货通知单、销售出库单等单据关联的数量, 基本单位关联数量、关联数量是系统根据订单执行情况
自动记录的,用户不能手工维护。
2.3销售订单的修改、复制和删除
单据修改:单据保存状态时支持单据修改,审核状态下不可修改,需反审核后再进行修改。
单据复制:单据新增界面可对订单和分录进行复制。分录复制可选择复制后的分录时新增到所有分录之后还是当前分录之
下;单据复制又提供了,选择复制表头,表体或完全复制。
单据删除:在保存状态下可删除,已审核或已下推的单据不支持删除。需删除下游单据并反审核后方可删除单据。
2.4销售订单的关闭和反关闭
当销售订单中每一分录的关联数量大于等于申请数量,或该分录行业务已关闭时,销售订单处于自动关闭状态。
当销售订单处于未关闭状态时,在单据和序时簿界面,可对该单执行关闭操作(在单据界面执行菜单【查看】
→【关闭】功能,在序时簿执行菜单【编辑】→【关闭】功能)。执行关闭操作时,系统对该销售订单所有行业务未关
闭的分录,进行行业务手工关闭,然后将该销售订单置于关闭状态。
当销售订单处于关闭状态时,具有行业务手工关闭的分录,在单据和序时薄界面,可对该销售订单执行“反关闭”操作(在单据界面执行菜单【查看】→【反关闭】功能,在序时簿执行菜单【编辑】→【反关闭】功能)。反关闭时,系统
将该销售出库等下游单据所有行业务手工关闭且业务执行数量小于基本单位数量的分录进行行业务反关闭,然后将该销售订单置于未关闭状态。
2.5 库存显示
在菜单【选项】下有【显示库存】选项,默认为不勾选状态,勾选【显示库存】后,则单据表体显示<库存数量>列,
不勾选时,隐藏表体的<库存数量>列。<库存数量>显示实时库存信息,显示内容为表体行对应物料、仓库、仓位、批
次、辅助属性、保质期的即时库存数量。以上字段改变时,对应的库存数量需要刷新重取。如果仓库,仓位,批次,辅助
属性中有字段未录入,则取已录入字段所对应的汇总库存。对应的数量单位为单据上〈单位〉,如果即时库存单位与该单
位不同,需进行换算显示。显示的库存数量与单据状态栏中显示的数量一致。当单据数量大于库存数量时,底色设置为蓝
色。
销售订单新增
本文2024-09-22 16:26:07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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