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订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在【委外订单】界面,可对单据进行新增、修改、审核、删除等操作。
1.2 字段/按钮说明
【委外订单】表头字段说明:
数据项 说明 委外加工商 指委外加工的单位,可以按F7调出【核算项目 - 供应商】界面进行选择,也可以手工录入。 日期 单据日期。 编号 单据编号。 结算方式 指该笔委外业务的结算方式。 结算日期 指该笔委外业务预计的结算日期。 摘要 可以按F7调出【业务摘要库】进行选择及维护,也可以手工录入。 【委外订单】表体字段说明:
数据项 说明 单价 委外物料的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委外物料的含税单价。 价税合计 价税合计=金额+税额,也可手工录入,并且可以通过税率来计算出税额和金额,同时通过数量计算出单价和含税单价。 交货日期 物料的预计入库日期,系统默认为空,用户可设置由系统自动携带或手工录入,该日期必须大于或登录单据日期。 已下达委外加工数量 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用户不可修改,该字段取自此订单关联下推的委外加工单数量。 基本单位已下达委外加工数量 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用户不可修改,该字段取自此订单关联下推的委外加工单的基本单位数量。 基本单位委外入库数量 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用户不可修改,该字段取自引用此订单的委外入库物料的基本单位数量。 委外入库数量 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用户不可修改,该字段取自引用此订单的委外入库物料数量,也就是说,这个数量只跟引用此订单生成的委外入库单的物料数量有关。
2 菜单栏选项
2.1 交货日期设置
在【委外订单】界面,菜单栏选择【选项】→【交货日期设置】,系统调出【交货日期】设置界面,用户可根据实际业务场景进行设置。
3 主要操作
3.1 委外订单关闭与反关闭操作
委外订单关闭
当委外订单所关联的委外入库单的数量大于等于委外订单数量后,委外订单自动进行关闭,自动关闭的委外加工单不能直接进行反关闭操作。
当委外订单所关联的委外入库单的数量小于委外订单数量,且企业需要关闭该委外订单时,可以通过手工关闭来实现,手工关闭的委外订单可以直接进行反关闭操作。
注意事项:委外订单关闭后,不能再下推生成委外加工单。
委外订单的反关闭
对于被手工关闭的委外订单,可以在【委外订单】界面,菜单栏选择【操作】→【反关闭】执行反关闭,以使单据返回审核状态;
对于系统自动关闭的委外订单,需要调整委外订单的关联单据,如委外入库单,将关联数量调整为小于委外订单的数量后,系统会自动反关闭委外订单;
3.2 委外订单复制操作
委外订单整单复制
在委外订单编辑界面仅提供一对一的复制,在委外订单序时簿中可实现批量复制;
委外订单复制时,复制的单据编号自动按顺序递增,即不能复制原单的单据编号;
委外订单复制时默认为被复制单据的必录项是齐全的,不进行必录项的检查;
所有的委外订单,无论被复制时的状态如何,都可以进行单据复制,且复制后的单据都处于可编辑的状态;
复制的委外订单,原委外订单的关联信息将不会被复制。
委外订单分录复制
在委外订单新增和保存时可以使用复制当前分录功能,使用该功能可以将选中明细行数据复制到单据末行;
在委外订单编辑界面,选中想要复制的明细行后,菜单栏选择【操作】→【复制当前分录】即可。
3.3 委外订单变更操作
变更的条件
以前期间已审核未关闭的委外订单;
当前期间已审核未关闭、且已关联了其它单据的委外订单。
变更的操作
当对委外订单执行变更功能时,订单表体的【数量】、【单价】、【含税单价】、【交货日期】、【备注】列以及表头【摘要】及【变更原因】字段变成可修改状态,其他单元格均锁定不能修改。数量及单价改动后,系统要根据会重新计算委外订单表体各列的值。如需新增物料,新增物料的单元格按正常新增录入方式录入即可。
委外订单变更完成后,工具栏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变更和审核功能,单据表尾记录变更人和变更记录。保存时系统要对变更后的数量与已执行的数量进行比对,变更后订单数量小于等于执行数量的,系统默认该订单关闭。变更后订单数量大于执行数量的,系统默认该订单没有关闭。
系统提供【变更查询】功能,可在菜单栏选择【操作】→【变更查询】查询到该订单的历史变更记录。
3.4 委外订单批量下推操作
已审核且未关闭的委外订单,可以下推生成委外加工单。下推时可勾选本次需要下推生成委外加工单的物料,根据勾选的物料批量生成多张委外加工单。
注意事项:委外订单中相同的物料会进行合并生成一张委外加工单。
委外订单
本文2024-09-22 15:37:52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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