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支票报销(填开)
【用途与目的】
支票报销是支票领用并使用后对支票信息进行的补充并进行财务入账确认。
【操作路径】
选择〖应用中心〗→〖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付款支票〗→〖付款支票报销(填开)〗
【使用时机】
支票进行财务入账确认
【栏位说明】
名称 | 必填 | 业务含义 | 控制规则 |
报销日期 | 是 | 支票报销日期 | 默认为系统当前日期,可编辑 |
票据类型 | 是 | 支票的类型 | 根据用户选择的票据类型带出,不可编辑 |
票据号 | 是 | 支票号 | 根据用户选择票据带出,可编辑 |
报销人 | 是 | 报销的人员 | 手工录入,默认为当前用户 |
出票日期 | 是 | 支票上的出票日期 | 手工录入,默认为当前日期 |
失效日期 | 是 | 一般10日内有效 | 等于出票日期+10天,可修改 |
币别 | 是 | 支票报销的币别 | 如果支票购入、或领用时已指定币别,则不允许修改。否则手工指定。 |
报销金额 | 是 | 支票的金额 | 手工录入 |
付款账户 | 是 | 支票的付款账户 | 付款账户从选择支票的银行账户中带出,不可编辑,若付款账户为空,银行可编辑,付款账户从付款银行关联的所有银行账户中选; |
付款银行 | 是 | 付款账户的开户行 | 从付款账户中带出不可编辑; |
领用日期 | 是 | 支票的领用日期 | 如果是领用时录入了领用日期等于原领用日期; |
领用限额 | 是 | 领用时的限额要求 | 等于原领用限额,不可编辑 |
保管人 | 是 | 支票的保管人 | 原支票带出不可编辑 |
是否本人收款 | 是 | 收款人是否是领用公司 | 手工录入,是或否,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收款人 | 否 | 支票的收款人 | 若[是否本人收款]属性为是,收款人为领用公司不可编辑,若[是否本人收款]属性为否,收款人为领用公司的基础资料[供应商](包括领用公司建立供应商,上级分配给领用公司的供应商)中选并支持文本;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转入账号 | 否 | 收款人的银行账号 | 当是否本人收款为是时,可录入,否则不可编辑,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对方科目 | 否 | 支票支付的对方科目 | 手工录入,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收款人账号 | 否 | 收款人账号 | 手工录入,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收款人银行 | 否 | 收款人账号的开户行 | 手工录入,或根据收款账户带出不可编辑,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项目 | 否 | 支票关联的项目 | 手工录入,从基础资料维护的项目中选 |
项目经理 | 否 | 支票关联的项目的负责人 | 手工录入,从基础资料项目对应的项目经理中选,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收付类别 | 否 | 支票报销付款关联的收付类别 | 关联基础资料-收付类别 |
不可转让 | 是 | 支票的是否可以转让背书的标识 | 手工录入,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划线支票 | 是 | 普通支票时是否是划线支票 | 当票据类型为普通支票时,可选择;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用途 | 否 | 支票上的用途 | 手工录入;或从领用界面带出不可编辑 |
【操作说明】
支票报销包括两种方式:手工报销、自动报销;
当出纳系统的[日记账保存时自动核销支票]的参数为是,支票的报销方式支持自动报销和手工报销两种;当出纳系统的[日记账保存时自动核销支票]的参数为否,支票的报销方式只支持手工报销;
支票报销支持集团报销下属公司领用的支票;
1、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已领用”或“未使用”的支票可以报销
在金蝶EAS Cloud主界面,选择〖应用中心〗→〖资金管理〗→〖票据管理〗→〖付款支票〗→〖付款支票报销(填开)〗;进入“支票报销(批量)”界面,如下图:
在“票据号”字段中,可选择选多张“已领用”或“未使用”的支票进行批量报销。
在“付款支票业务处理”序时簿界面,选一张“已领用”或“未使用”的支票,单击菜单栏【文件】→【报销】,或工具栏里的【】,进入“支票报销(单张)”界面,如下图:
填入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即可报销该张支票。
2、自动报销
支票自动报销需进行以下设置:
1、出纳系统的[日记账保存时自动核销支票]的参数为是(注意:此时支票序时簿的报销功能不可见);
2、出纳系统的登账参数为[凭证登账];
用户在总账系统复核凭证时,若贷方科目为银行科目且辅助账行的结算方式为支票,结算号为已领用或未使用状态的支票号相同,凭证在复核登记日记账的同时会自动将支票置为已报销状态,并反写支票的报销日期等信息;
对内/对外付款结算单受理时自动报销支票的功能可参见结算系统的手册说明;
3、反报销
已报销的支票可反报销。支票反报销回到支票原来的状态,若原来为已领用则回到已领用状态,若原来为未使用则回到未使用状态;
在“付款支票业务处理”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已报销”的支票,单击菜单栏【编辑】→【反报销】,或工具栏里的【】,反报销已报销的支票。
4、自动反报销。
用户在总账系统反复核凭证时,若贷方科目为银行科目且辅助账行的结算方式为支票,结算号为已报销状态的支票号相同,凭证在复核登记日记账的同时会自动将支票置为领用或未使用状态;
对内/对外付款结算单反受理时自动反报销支票的功能可参见结算系统的手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