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节点复制功能
1简介
1.1功能介绍
1. 设计器中支持用Ctrl+C复制一个或多个节点,用Ctrl+V粘贴复制的节点;
2. 支持跨设计器复制。
1.2应用场景
用户在工作流设计器中设计流程时,很多节点的设置比较相似,但是还得一个一个的配置参与人、条件规则、扩展按钮等等,操作比较繁琐,为了让用户更快捷的配置流程,工作流服务在设计器提供了节点复制的功能,支持节点和线的基本信息、消息通知、节点控制、插件等属性的复制粘贴功能。
1.3系统路径
【流程服务云】→【工作流服务】→【设计中心】→【流程设计】→【工作流设计器】
1.4 复制处理规则
1. 源流程有单据时,源流程的节点属性只能粘贴到相同单据类型的目标流程上;
2. 源流程没有单据时,源流程的节点属性可以粘贴到任意目标流程上;
3. 如果源节点已删除,则复制失败;
4. 跨设计器复制时源页面被关闭,则复制失败;
5. 跨设计器复制只支持单据相同的节点(开始、结束节点不受此影响),程序判断方法:人工、审批、会审、等待、子流程类节点取节点本身的单据,其余节点取流程上的单据;
6. 跨设计器复制时,审批类节点的可驳回节点属性,默认将复制后节点的可驳回节点置为第一个人工节点,如果找不到第一个人工节点,则不处理;其它属性不做处理,例如引用的别的节点的宏(因为复制过去也无法判断当前流程中是否有引用的节点),如下图所示,只能处理引用的当前节点的宏信息。
7. 子节点无法单独复制,例如边界节点必须和其父节点一起复制,否则会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注意:
复制功能新增了新建流程时的校验规则,流程编码不能包含XxxTask、XxxActivity、XxxSubProcess、XxxNode、XxxElement、XxxGateway、XxxFlow、XxxEvent等流程关键字。
工作流节点复制功能
本文2024-09-23 00:57:35发表“云苍穹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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