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控制彭娜2010年7月用户在劳动合同初签时,录入合同期限是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系统提示不符合劳动法规定!需求背景:需求背景: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来分析,用户的需求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案例分析:例:员工王铭铭需要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6个月(即三年),试用期限为3个月。案例分析:1、在劳动合同中选择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36、试用期限为3后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案例分析:2、关闭错误提示,保存劳动合同后发现试用期限被清空了!!案例分析:3、分析系统有此错误提示,肯定是因为系统中预置了相关的控制规则!HR中控制规则是在HR基础设置中。打开HR基础设置—规则设置—校验规则—业务单据。此处确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签”的校验规则!案例分析:4、选中此校验规则,点击“修改”。具体控制规则当出现录入错误不符合规则时系统出现的提示信息!案例分析:5、点击“定义规则”,将内容格式整理一下,方便分析。案例分析:6、现在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规则中的内容: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类型为“有固定合同期限”时:如果同期限<=3个月时,试用期限需为空或0;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同期限>3个月并且<=12个月时,试用期限需<=1;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同期限>12个月并且<=36个月时,试用期限需<=2;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同期限>36个月时,试用期限需<=6;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合同期限”时;如果试用期限需<=6;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类型为“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合同期限”时;如果试用期限需为空或0;否则系统提示:试用期限不符合劳动法规定此处关于有固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设置显然并不符合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案例分析:7、根据现在《劳动合同法》修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签校验”中的试用期控制规则。分情况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类型="10"那么分情况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月)<3那么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0,1,0)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月)<12那么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1,1,0)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月)<36那么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2,1,0)否则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6,1,0)结束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类型="20"那么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6,1,0)如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类型="30"那么iif(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为空or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月)=0,1,0)否则iif(1=1,1,0)结束解决方案:8、同样方法修改“固定劳动合同修改试用期校验”中的规则。为什么没有修改的功能呢??解决方案:8、因之前的合同已经保存,现在要去修改已经保存的劳动合同:原来是模式选择的不正确!解决方案:8、切换到“合同模式”下修改劳动合同:解决方案:9、修改后查看劳动合同列表,试用期正确!总结:我们可以在在HR基础—规则设置中针对HR的一些单据和档案设置一定的控制规则,以保证录入的数据是符合国家和单位要求的,当录入不符合要求的数据时系统给予一定的提示,避免录入错误的数据。如:任职情况中的任职结束日期不能小于或等于任职开始日期、入职管理时到职日期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