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中心代扣(成员单位发起)
1.结算中心代扣(成员单位发起)
1.1功能介绍
结算中心的结算业务主要有两类:
一类为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处理业务,目前主要有如下4种:
1.1、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外付款,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1.2、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同名转账,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
1.3、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付款,成功后减少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1.4、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扣款,成功后增加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另外一类为结算中心主动发起的与成员单位有关的业务,目前主要有如下6种:
2.1、结算中心收款,成功后增加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2.2、结算中心代扣,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3、结算中心扣款,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4、银行扣款,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
2.5、结算中心退款,成功后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
2.6、结算中心代付,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以及结算中心银行账户金额,与2.4中银行扣款的区别是这种业务可以提交银企互联付款。
1.4成员单位委托结算中心对内扣款申请,成功后增加申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金额,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2.2结算中心代扣,成功后减少付款方内部账户金额,增加收款方内部账户金额,这两个流程处理的结果是一样的,区别就是前面一个是由成员单位发起的,后面一个是结算中心主动进行的。本章节主要讲述1.4的业务流程。
1.2应用场景说明
应用场景:由于有业务往来,成员单位A委托结算中心向成员单位B进行收款。
1.3系统路径
成员单位:〖资金云〗→〖资金结算〗→〖收款处理〗→〖结算中心代扣申请〗
结算中心:〖资金云〗→〖内部金融〗→〖内部结算〗→〖结算中心扣款〗
1.4字段/按钮说明
填写代扣信息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扣款方(收入方) | 收入方在结算中心的内部账户,一般是当前资金组织 |
扣款明细(支出方) | 付款方在结算中心的内部账户,可以多选,表示一次可以扣多个成员单位的钱。 |
备注 | 需要说明扣款事由 |
2主要操作
2.1主要操作-成员单位发起结算中心代扣申请
前提条件是启用结算中心且内部账户已经建立。
操作步骤:
第1步、成员单位进入〖资金云〗→〖资金结算〗→〖收款处理〗→〖结算中心代扣申请〗页面,新增扣款类型为“结算中心代扣”的申请单,成员单位【提交】-【审核】-【提交内部结算】。
第2步、结算中心资金专员,进入〖资金云〗→〖内部金融〗→〖内部结算〗→〖结算中心扣款列表〗,可以看到暂存状态且扣款类型为“内部转账”的申请单,点击【提交】【审核】。
第3步、系统会自动登记收款方、付款方双方的内部账户的内部账户明细账。
结算中心人员:〖资金云〗→〖内部金融〗→〖业务报表〗→〖内部账户明细账〗中扣减付款方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余额、增加收款方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余额。
成员单位出纳人员:收款方成员单位,可以收到收款的内部交易流水;付款方成员单位,可以收到付款的内部交易流水,双方根据内部交易流水进行后续的业务处理。
结算中心代扣(成员单位发起)
本文2024-09-22 23:16:26发表“云星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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