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摊

栏目:云星瀚知识作者:金蝶来源:金蝶云社区发布:2024-09-22浏览:1

分摊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业务规则的分摊功能,支持用户将分析模型的某些符合条件的度量,根据一定的方式进行分摊。


分摊支持多个不同维度组合的分摊,支持按照①分摊因子、②科目金额、③固定比例进行分摊。


1.2 应用场景


场景1:环宇集团总部采购了一套CRM系统,在会计核算上确认了“无形资产”,并记录于集团总部账面,每年的无形资产摊销也由总部承担。在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中,该系统的使用方为各个经营事业部,使用频率和占用内存和业务量大小成正比。为了更准确的反映各个事业部的经营绩效,总部需要在编制分析报表的时候,将该系统的摊销金额按照各个事业部的合同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进行摊销,得出各个事业部应当承担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场景1可以按按科目金额方式进行分摊。


场景2:环宇集团下属多个子公司对外提供劳务,由于资源分配的原因,存在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公司和实际执行劳务的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存在合同的分包。实际执行合同的为各子公司的事业部。公司管理层希望以各事业部为对象编制盈利能力报表,为了准确地反映各事业部对外承担的劳务,公司将对合同的收入按照实际承担的事业部的付出的劳务(按人天)占比进行划分。


场景2可以按照固定比例方式进行分摊。


场景3:环宇集团给员工报名了职业继续教育,费用由总部统一支付,该费用需要按照部门的人员数量进行分摊。


场景3可以按分摊因子进行分摊。


1.3 系统路径


【财务云】→【盈利能力分析】→【基础设置】 →【业务规则】 →【执行步骤】→【分摊】


1.4 关键字段/按钮说明


关键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详细解释
分摊方式——按分摊因子通过分摊因子定义的权重计算分摊比例
分摊方式——按科目金额根据本期实际数动态计算分摊比例,例如通过计算本期的销售收入科目的发生额来计算比例
分摊方式——按固定比例根据用户录入的比例进行分摊
发送方发送方为分摊的对象,在此为当前分析模型的用户需要分摊的度量(普通型)
发送比例设置待分摊的比例,当设置发送方比例为60%时,系统按照当前待分摊的金额 x 60%, 确定发送金额;如需要将一个待分摊对象分为60%和40%两个步骤分摊时,第一条规则发送方比例设置为60%,第二条需设置为100%。
接收方接收方为接收分摊后数值的数据范围,是用户需要将分摊数据写入的维度的组合
接收方值范围定义分摊后的数据范围,多个条件则按照所有组合生成,即A*B。可以在此基础上用“排除”或“仅包含”的方式限定组合范围
参考度量值过滤本期实际数作为分摊依据时,依据该度量值计算权重和最终分摊比例,只支持选择普通型度量
关联分组维度通过将分摊依据和发送方关联,同时按照该字段进行分组,在分组内形成分摊比例
添加分摊标识开关开启后,可进行分摊标识的设置
分摊标识设置-记录分摊标识的维度
从分析模型中选择记录分摊标识的维度
分摊标识设置-分摊标识值来源

选择分摊标识的值来源,可选项为

1、常量:固定的值

2、发送方维度值:发送方数据的某一个维度值

分摊标识设置-常量选择分摊标识记录的固定值
分摊标识设置-发送方维度
指定从发送方数据的哪个维度来获取分摊标识

 

关键按钮说明

按钮名称详细解释
增加点击“执行步骤”中的图标,将出现新的步骤,用户可以在新增推导或者分摊规则
生成接收方详情根据用户设置的“接收方”条件,生成接收方维度和度量组合详情


2 主要操作

2.1 新增业务规则


前提条件

用户已创建分析体系,分析体系中设置了有效的维度


步骤1:新增业务规则


首先,打开【业务规则】列表页面,设置好业务规则的过滤条件:分析体系、分析模型;


然后,点击【业务规则】列表的【新增】按钮,跳转至维度新增页面。



步骤2:设置“起始期间”和“结束期间”


在“起始期间”和“结束期间”项点击放大镜图标,出现会计期间选择弹窗,用户可以设置规则生效的期间范围;




步骤3: 设置“科目过滤条件”


设置“科目过滤条件”,该条件将对用户设置的【推导】和【分摊规则】都生效。



2.2 分摊规则-按科目金额分摊


前提条件

用户已创建分析体系,分析体系中设置了可用的分析模型


操作步骤


步骤1: 在“处理类型”下拉单选框中,选择“分摊”



步骤2: 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和发送比例


在【发送方】页签下,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值:点击【分摊度量值】后的放大镜图标,将会出现当前分析模型的度量(普通型),用户选择需要分摊的度量值。随后,在"发送方比例"设置需要分摊的比例(默认为100%)。



出现度量选择弹窗



步骤3: 设置发送方范围


(1)假设用户需要按照消耗品支出金额占比,分摊合同的收入。


那么需要将发送方设置为“本期_实际数”,发送方值范围设置为“会计科目“为”主营业务收入-固定合同收入”,如下图所示:




表示系统将分摊“会计科目”维度为“主营业务收入-固定合同收入”的“本期_实际数”度量。


步骤4:设置接收方


在该步骤,需要设置“分摊方式”、“接收方值范围”和“关联分组维度”。


首先,设置“分摊方式”,即分摊的依据。


基于上述场景,我们将分摊方式设置为“按科目金额”分摊,系统将出现“参考度量值”和“科目过滤条件”设置栏。


我们设置“参考度量值”为“本期_实际数”,然后设置“科目过滤条件”为“会计科目.名称”为“消耗品支出”。


完成以上设置,分摊方式便为按科目金额分摊,依据为消耗品支出的本期实际数。


(2)假设用户需要按照每个合同消耗品支出金额占比,分摊合同的收入,则“关联分组维度”选择合同,则会在合同分组内形成分摊比例。


步骤5:设置接收方值范围


在步骤4中我们设置了分摊方式和分摊依据,但是我们分摊的数据将写入什么样的维度组合呢?


我们可以在【接收方值范围】模块中设置分摊后的数据写入的范围。例如,我们设置了合同为某3个合同,区域为浙江的维度组合。意味着我们会将我们的分摊后的数据,写入设置的两个维度及维度值的组合中。


注:接收方值范围中条件,针对按照科目金额分摊增加全部、不为空条件。

2.3 分摊规则-按固定比例分摊


前提条件

用户已创建分析体系,分析体系中设置了可用的分析模型


操作步骤


步骤1: 在“处理类型”下拉单选框中,选择“分摊”


步骤2: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


在【发送方】页签下,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值:点击【分摊度量值】后的放大镜图标,将会出现当前分析模型的度量(普通型),用户选择需要分摊的度量值。




步骤3:设置发送方范围


假设用户需要按照消耗品的支出金额占比,分摊合同的收入。


那么需要将发送方设置为“本期_实际数”,发送方值范围设置为“会计科目”为“制造费用”,如下图所示:



步骤4:设置接收方


在该步骤,需要设置“分摊方式”和“接收方值范围”。


首先,设置“分摊方式”,即分摊的依据。


我们选择“按固定比例”分摊,如下图所示:




然后,我们设置“接收方范围”,如下图所示步骤。



然后,在“维度值”设置框中,设置已选择的维度的维度值:例如,我们设置“会计科目”的维度值为“主营业务收入”,“产品”维度的维度值为“ipad”、“手机”、“电脑”、“小型服务器”、“大型服务器”和“不区分”;


接着,点击“生成接收方详情”,系统将根据用户设置的维度和维度值,生成维度组合,展示在【接收方详情列表】中。如上图所示,系统生成了6条接收方组合(各维度数量的笛卡尔积);


最后,用户可以在“分摊比例”栏中输入各组合分摊的比例,组合的比例之和应当为100%。


这样我们便设置了“按固定比例”分摊的规则,按照各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来分摊。


2.4 分摊规则-按分摊因子分摊


前提条件

用户已创建分析体系,分析体系中设置了可用的分析模型,并且用户设置了可用的分摊因子。


操作步骤


步骤1: 在“处理类型”下拉单选框中,选择“分摊”


步骤2: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


在【发送方】页签下,设置需要分摊的度量值:点击【分摊度量值】后的放大镜图标,将会出现当前分析模型的度量(普通型),用户选择需要分摊的度量值。

步骤3:设置发送方范围


假如用户需要按照产品类型的数量信息分摊给各业务单元。


那么需要将发送方设置为“本期_实际数”,发送方值范围设置为“会计科目”为“产品销售收入”,如下图所示:

步骤4:设置接收方


在该步骤中,需要设置“分摊方式”、“接收方值范围”和“关联分组维度”。


注:接收方值范围中条件,针对按照分摊因子分摊增加全部条件。

首先,设置“分摊因子”,我们选择已设置好的“业务单元分摊因子”(分摊因子);其次,“关联分组维度”选择产品维度;

最后,在【接收方条件】中设置维度值,我们可以从分摊因子中设置的维度值中,再次选择所需的维度值范围;

这样,我们便设置成功了“按分摊因子分摊”。若执行该规则,则系统将会按照产品类型的数量信息分摊给各业务单元


2.5 保存和提交


前提条件

用户设置了有效的规则。


操作步骤


步骤1: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业务规则。



步骤2:点击“提交”按钮,将业务规则提交审批



步骤3:点击“审核”按钮,审核已提交的业务规则



步骤4:已审核的规则可以执行,详情见规则执行


2.6 业务规则引入引出

前提条件

用户设置了规则。

操作步骤

用户选中一条业务规则,点击“更多”,点击“引出”,引出dts文件格式的业务规则;用户点击“引入”,引入业务规则。


变更记录

产品版本

更新内容更新日期

V6.0.4

1、优化了按科目金额分摊的功能,优化后接收方的参考度量值只支持普通型度量

2、优化了按照科目金额和分摊因子方式分摊功能,将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关联分组维度,适用于同一数据组内分摊的场景,满足用户实现分组分摊和复杂分摊需求

3、增加了业务规则引入引出功能,帮助用户快速实现业务规则引入引出,极大降低操作成本


2023年12月
V6.0.8
【新功能】增加了发送方发送比例设置功能,适用于仅分摊部分金额的场景2024年03月
V7.0.0
【新功能】增加了分摊标识的功能,用户可在业务规则中通过设置分摊标识,来对分摊数据进行打标签,帮忙用户便捷地辨别不同场景的分摊数据和直观查看分摊数据的来源2024年10月








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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