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存货核算方式的注意事项
【问题描述】
旗舰版的存货核算方式有分仓、总仓、分仓组核算,正常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实际业务的变更去调整核算方式,但是在调整务必检查账套中物料的计价方法使用情况,如果盲目调整导致的异常数据影响面会比较大、而且修复的工作量也需要依据数据量、使用时间进行评估。
【场景介绍】
上述提到调整存货核算方式务必检查账套中物料的计价方法使用情况,是涉及到这三种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分批认定法(批内先进先出法),只要是这三种为计价方法的物料在初始化余额已录入数据、或者已发生往期的库存单据,则不建议修改存货核算方式。
因为这三种为计价方法的物料在初始化余额已录入数据、或者已发生往期的库存单据,则会在总仓余额表ICBal.FBillinterid存储顺序号的数值,该数值会影响出库核算时期初数据的获取、当期出库单的成本核算。而修改存货核算方式时,系统会将FBillinterid的数据全部置为0,从而导致出库核算时期初数据获取异常、当期出库单的成本核算异常。
对于不确定账套中是否存在这三种计价方法的物料,并且是否已发生上述的业务,可执行以下脚本检查:
--78先进先出、79后进先出法、20308分批认定法(批内先进先出法)
select * from ICBal where FItemID in (select FItemID from t_ICItem where ftrack in (78,79,20308))
如果上述脚本查询有结果,则不要去修改存货核算方式。
而对于如果存在着三种计价方法的物料并且是否已发生上述的业务,同时又已经修改了存货核算方式,可参考以下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
有调整存货核算方式前的备份账套的场景,可参考以下思路:
恢复:把备份账套恢复出来(该账套供应链的最新期间假设为2022年7期)
还原存货核算方式:把当前使用账套(该账套供应链的最新期间假设为2022年9期)的存货核算方式前台修改为原来的选项,比如原本是分仓核算、之后修改为总仓核算,那么现在前台修改为原来的分仓核算
反结账:把当前使用账套的供应链模块反结账至2022年7期(即反结账至备份账套的最新期间),因为反结账可能涉及凭证的删除,总账也可能需要正常反结账。
删除余额表数据:后台将当前使用账套分仓余额表icinvbal、总仓余额表icbal的数据全部删除
插回余额表数据:接着把备份账套的分仓余额表icinvbal、总仓余额表icbal的数据插回到当前使用账套
在当前所在年度期间进行出库核算、暂估、结账等业务。
没有调整存货核算方式前的备份账套的场景,可参考以下思路:
将当前使用的账套反初始化,重新结束初始化、正常结账。此思路的内容虽然简单,但实际涉及的工作量要看账套使用年度期间数、外购暂估的模式涉及的业务量。也可以提交数据提单至总部进行后台分析,但修复会涉及费用(不分公有云、私有云)
【注意事项】
· 建议在调整存货核算方式前做好账套备份。
调整存货核算方式的注意事项
本文2024-09-22 16:38:31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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