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出库单
1 简介
1.1 功能介绍
销售出库单是确认货物出库的书面证明,是体现库存业务的重要单据。它不仅表现了货物转移、同时也是所有权实际转移的重要标志。财务人员根据销售出库单进行记账、核算成本。
一般来说,销售出库单可以通过手工录入、订单关联和销售发票关联等多途径生成。销售出库单确认后,需要继续处理销售发票与销售出库单的勾稽、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成本的核算,从而为正确进行成本核算和结账打下基础。
1.2 字段/按钮说明
1)销售出库单表头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可否修改 |
客户 | 销售的对象。支持双击该空格或按F7快捷键进入核算项目-客户选择,或直接输入进行模糊匹配 | 是 |
日期 | 当前销售业务的发生日期。不支持保存以前期间的单据 | 是 |
编号 | 销售出库单的单据编号 (1)默认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法修改 (2)支持通过【系统设置】-【单据设置】-【编码控制】路径修改编码规则。如允许手工录入,则支持修改 | - |
源单类型 |
| 是 |
选单号 | 选择源单类型后,支持双击该空格或按F7快捷键进入单据过滤界面选择源单 | 是 |
销售方式 | 即采用哪种销售业务的处理方式,系统提供现销、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委托代销四种方式,用户根据需要选择。或者按F7进入销售方式的辅助资料界面,将常用销售方式设为默认值,新增销售出库单时系统默认带出该值 | 是 |
发货地点 | 销售业务的发货地点。支持双击该空格或按F7快捷键进入交货地点辅助资料界面选择 | 是 |
收货地址 | 如该客户的基础资料中设置了主联系人,并设置了地址,则销售出库单输入该客户后自动带出主联系人的地址为收货地址 | 是 |
摘要 | 该笔业务需要备注的其他信息 | 是 |
物流公司 | 本次业务执行的物流公司。支持双击该空格或按F7快捷键进入核算项目-物流公司选择 | 是 |
物流单号 | 本次业务的物流单号 | 是 |
驳回原因 | 已保存未审核的单据支持驳回,驳回时填写的驳回原因会保存到销售出库单表头该字段 | 是 |
2)销售出库单表体字段说明:
字段名称 | 详细解释 | 可否修改 |
批号 | 进行业务批次管理的物料的必录项,如果不进行业务批次管理,该字段不能录入。如果该单据是通过关联生成,则批号取自所选源单据的批号信息,用户可以修改。批号可自动生成,也可手工录入。支持同一批次物料多次出库 | 是 |
发货仓库 | 该项为必录项。可以显示和录入所有仓库(被禁用的仓库除外),支持全部录入虚仓。录入物料代码后系统会根据规则取一个默认仓库,用户也可以手工修改。 | 是 |
应发数量 | 当前产品按所选计量单位计算的应该发出的数量。如果单据手工新增,则默认为空。如果关联生成,应发数量等于实发数量,基本单位应发数量等于基本单位实发数量 | 否 |
实发数量 | 当前产品实际发出数量:
| 是 |
单位成本价 | 指当前产品的单位销售成本,期末成本核算时由系统自动填入,当前录入内容可能会被刷新、清除,因此该字段可以不用录入 | 是 |
成本 | 当前产品销售成本,系统自动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成本=单位成本×数量 | 是 |
生产/采购日期 | 选择进行保质期管理的物料必录入的数据,为日期型。日期可以直接手工录入,也可以使用快捷键F12,系统将弹出库存查询窗口,显示当前物料、当前批次的所有保质期信息,用户查询后选择获得。 不进行保质期管理的物料该字段不能录入 | - |
销售单价 | 新增时从价格管理资料或物料的销售单价中取数,关联生成时取上游单据的含税单价 | 是 |
2 单据选项
2.1 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
1)不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参数
当系统日期大于账套期间最后一天,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取账套期间的最后一天。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而账套业务期间是第七期,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为2022-07-31,即账套期间的最后一天。
当系统日期小于账套期间第一天,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取账套期间的第一天。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而账套期间为2022年第9期,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为2022-09-01,即账套期间的第一天。
当系统日期与账套的期间一致,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取系统日期。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账套期间也为2022年第八期,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为系统日期,即2022-08-22。
2)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参数
当系统日期大于账套期间最后一天,则新增单据时,默认取系统日期为单据日期。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而账套业务期间是第七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显示为2022-08-22。
当系统日期小于账套期间第一天,则新增单据时,默认取账套期间的第一天为单据日期。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而账套期间为2022年第9期,则新增单据的单据日期显示为2022-09-01。
当系统日期与账套的期间一致,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取系统日期。如当前系统日期为2022-08-22,账套期间也为2022年第八期,则新增单据时单据日期默认为系统日期,即2022-08-22。
2.2 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日期取源单日期
2022年Q2综合补丁PT166046补丁中更新了该功能,使用过程中具体取数规则如下:
1)不勾选【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日期取源单日期】且不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参数。
取数规则与2.1中不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参数相同。
2)勾选【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日期取源单日期】参数
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的表头日期将与当前销售出库单的表头日期一致。
3)勾选【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日期取源单日期】参数且勾选【单据新增时取系统日期】参数
下推生成发票时,发票的表头日期将与当前销售出库单的表头日期一致。
3 关联介绍
操作说明:可以通过引用源单制作销售出库单,源单都必须已审核但未完全关联完毕。
蓝字销售出库单支持选委外产品入库单、销售发票、销售订单、产品入库单、采购入库单为源单
红字销售出库单支持选委外产品入库单、销售发票、销售订单、蓝字销售出库单、产品入库单、采购入库单为源单
通过引用生成的单据,都可以通过销售出库单序时簿中【上查】【下查】功能对单据的引用关系进行查询
4 单据的拆分与合并
4.1 背景介绍
对于用户来说,由于实际业务处理的需要,在以前期间或当前期间的单据可能会因为分期收款、或开票时间固定造成某些销售出库单的部分数量必须分期处理,导致一张单据不可能在同一期间作为销售成本。 比如,企业有可能月末统一开一张发票,并且很多时候不是把上几次的送货开完,但仓管是在发货时就录入单据,也就是说出库单上的记录可能比发票上的要多。 另外,对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和委托代销业务来说,是在本期将产品全部发出,然后分期或按代销清单来确认收入。 这样,每期都会有部分销售收入需要确定。 因此,系统提供销售出库单的拆分与合并功能。拆分是便于将需要在本期钩稽的部分拆分出来,从而解决上述实际销售业务问题。
4.2 先决条件
1)进行拆分的销售出库单
必须是已审核单据
必须是尚未与销售发票钩稽的单据
必须是尚未与另一张业务信息相同、数据相反的销售出库单对等核销的单据
2)进行合并的销售出库单
必须是以前被拆分的子单
必须是尚未与销售发票钩稽的单据
必须尚未被其他单据关联
必须是尚未与另一张业务信息相同、数据相反的销售出库单对等核销的单据
如果该单据已记账,且凭证号与母单相同,支持进行合并操作
4.3 拆分操作
1)进入销售出库单序时簿,选中一张符合条件的销售出库单
2)选择【操作】→【拆分单据】,或鼠标右键单击选择【拆分单据】,调出该单据界面
3)单据新增了一列【拆分数量】,用户在该字段上直接录入按当前计量单位计算的拆分数量
4)操作完毕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拆分单据成功,新单编号为XXX”。注意:
已拆分出子单的母单不能反审核
已拆分出的子单不能再进行拆分
已拆分出子单的母单可以继续被拆分,单据编号为原母单编号依次加上后缀A、B、C。如母单编号为XOUT00096,拆分出的第一张子单编号为XOUT00096A,该母单继续拆分后的第二章子单编号为XOUT00096B,以此类推。
4.4 合并操作
系统提供单据拆分功能,也提供将已拆分的销售出库单(子单)合并到母单的功能。拆分的子单可合并如母单,但需要一张子单与一张母单逐张合并。
1)进入销售出库单序时簿,选中一张符合条件的销售出库单
2)选择【操作】→【合并单据】,或鼠标右键单击选择【合并单据】。如本次选择单据XOUT00096A进行合并
5 对等核销
这里主要指销售出库单的红单和蓝单核销,主要应用于退货业务。
5.1 先决条件
对等核销的必须分别为红字和蓝字的销售出库单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全部为已审核、但尚未核销的出库单
对等核销的单据必须是两张业务相同、数据相反的单据,包括两张单据的客户、销售方式、物料、辅助属性、批次、条目数、仓库等内容均一致,而每个条目的数量相反(即相加为零)的情形下才能予以对等核销;
一次只能选择两张单据进行对等核销;反核销时选择其中一张单据就可以
5.2 核销操作
进入销售出库单序时簿,使用快捷键Ctrl选中两张符合对等核销条件的销售出库单
单击工具栏的【核销】、或选择【操作】→【核销】,或鼠标右键点击【核销】,系统会检查两张单据是否符合要求,然后予以对等核销。如果不符合,系统会给予提示,请按照提示修改单据后再进行核销操作
核销成功后,两张单据都会变成已钩稽状态
注意:
对等核销后的销售出库单不能执行反审核
对等核销后,该笔销售业务终止,不能再下推生成发票。如果此前销售出库单已下推生成发票,则该销售单不能再与销售发票钩稽
5.2 反核销操作
进入销售出库单序时簿,选中一张需要反核销的单据
选择【操作】→【反核销】,或鼠标右键点击【反核销】,系统会检查该单据是否符合要求,将两张单据一起反核销处理,两张单据同时变为非钩稽状态。如不符合,系统给予提示。
销售出库单
本文2024-09-22 15:36:51发表“kis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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