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方式
【用途与目的】
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1)保证,是指保证人 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 向债权人 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3)质押 ,是指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 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 占有,用以担保债权 履行的担保。(4)留置。是指在保管、运输、承揽加工合同及其他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系统中的担保方式预置了保证、信用、抵押、质押、其他五种,供借款申请、授信额度、借款、应付票据、信用证、银行保函、发行计划、发行情况公告、借款合同、提款引用,为全局维护、全局共享基础资料。
【操作路径】
〖资金管理〗->〖融资管理〗->〖基础设置〗->〖担保方式〗
【使用时机】
需要维护担保方式时
【操作说明】
在金蝶EAS Cloud主界面,选择〖应用中心〗→〖资金管理〗→〖融资管理〗→〖基础设置〗→〖担保方式〗,进入“担保方式”列表界面,如下图所示:
• 新增担保方式
在“担保方式”列表界面,单击菜单栏〖文件〗→〖新增〗,或工具栏里的〖〗,进入担保方式编辑界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 1、 已使用过的担保方式不能删除。 2、 已使用过的担保方式的编码不能修改,但名称可以修改。 3、 只有属性为“其他”时,才可新增担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