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开具适配改造,支持特定业务开票
发布说明
发布版本:EAS Cloud 861(计划仅支持861及以上版本)
适用范围:开票管理
上线日期:2023-08-11
补丁号:PT172918
更多内容
1. 新特性介绍
场景:金税四期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随着开票试点的扩展,用户逐步由航信百望等开票软件开票 转变为在地方电子税局开具数电票,涉及发票限行、限额、清单等功能的变动。根据经营的业务,部分用户还需开具特定业务类数电票,必须适配补充传入对应特定信息。
功能: 针对数电票与原税控发票的区别做适配改造
(1)开票类型新增“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电票(普通发票)”;
(2)客商开票资料等支持数电票,对历史客商开票资料等数据升级,自动适配数电票;
(3)参数设置新增数电专票限额、数电普票限额、数电票限行参数,默认值为"0",即不限额、不限行;
(4)应收单、开票申请单(增值税)支持一键/分步开具数电票;
(5)开票申请单(增值税)、开票单(增值税)支持维护数电特定业务信息,支持开具建筑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动产销售、货物运输服务类数电票。
2. 操作指引
2.1 环境准备
税务补丁:使用新功能前,需更新对应税务开收票补丁PT172918(或更新的开收票补丁)
依赖补丁:税务开票的发票类型在基础模块设置,如需选择“数电票”类型开具,必须更新基础模块补丁;
应收补丁:如用户通过应收单一键/分步开票,需同步更新对应的应收补丁PT170790(或更新的应收补丁)。如不涉及应收模块开票功能的使用,可忽略此补丁。
表2.1 数电开票适配补丁详情
版本 | 税务开收票补丁号 | 税务补丁日期 | 依赖基础补丁 | 应收补丁号 |
EAS Cloud861 | PT172918 | 2023-08-11 | PT172493 | PT170790 |
2.2 确认金蝶发票云已升级配置
可根据链接文档EAS升级全电配置(RPA)的第2与第3章节内容做升级申请,安装并部署配置新版“发票智慧管家”组件。主要步骤包括:
(1)提交升级数电申请;
(2)发票云新版客户端安装并激活配置;
(3)网络访问环境确认。
开票时,需保证发票云本地客户端或云化客户端已登录成功。
2.3 确认已获取新版开票长链接
目前EAS开具数电票有两种长链接:
版本1:固定前缀+企业税号+企业的clientID
使用此本版本长链接时,所有发票类型不区分纸质/电子,转换为开具数电票(普通发票)/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更新问题,系统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类型的用户必须使用此链接,否则无法开具数电专票
表2.2 EAS开票类型转换对照表(版本1长链接)
EAS选择的发票类型 | --》》》》》 | 实际开具的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①固定前缀为:https://api.piaozone.com/bill-websocket/v3/invoicewebsocket/push?taxNo=
②taxNo:即企业税号或纳税人识别号
③中间固定格式:&clientId=
④clientID:为发票云提供的发票云ID,clientID对应的字段值可以在激活发票云账号的邮件确认获取,也可以在原配置的金税互联设置“发票云ID”直接获取使用
【长链接组装举例】
企业税号为:123456789012345
企业的发票云ClientID:aaaaaaaaaaaaaaa
则长链接为:https://api.piaozone.com/bill-websocket/v3/invoicewebsocket/push?taxNo=123456789012345 &clientId=aaaaaaaaaaaaaaa
②固定前缀+企业税号+企业的clientID+固定后缀
使用此本版本长链接时,区分纸质/电子类型,原纸质类型转换为开具数电纸质发票(普通发票)/数电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电票类型转换为开具数电票(普通发票)/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数电纸质发票为过渡期产物,系统不再针对该类发票做适配,用户在过渡期间如需使用数电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必须使用此链接,通过原纸质发票类型,转换为开具数电纸质发票。
表2.3 EAS开票类型转换对照表(版本2长链接)
EAS选择的发票类型 | -》》》》》 | 实际开具的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数电纸质发票(普通发票)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数电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数电票(普通发票) |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
①固定前缀为:https://api.piaozone.com/bill-websocket/v3/invoicewebsocket/push?taxNo=
②taxNo:即企业税号或纳税人识别号
③中间固定格式:&clientId=
④clientID:为发票云提供的发票云ID,clientID对应的字段值可以在激活发票云账号的邮件确认获取,也可以在原配置的金税互联设置“发票云ID”直接获取使用
⑤固定后缀为:&paperInvoiceFlag=1
【长链接组装举例】
企业税号为:123456789012345
企业的发票云ClientID:aaaaaaaaaaaaaaa
则长链接为:https://api.piaozone.com/bill-websocket/v3/invoicewebsocket/push?taxNo=123456789012345 &clientId=aaaaaaaaaaaaaaa&paperInvoiceFlag=1
2.4 确认金税互联设置配置正确
EAS在金税互联设置的“HTTP地址”中配置连接发票云组件的链接,开具原税控发票还是开具数电票,均通过该HTTP地址链接标识判断。因此用户需确认已将开具数电票组织的金税互联设置HTTP地址更新为本文档2.3中的新版长链接。
操作路径:〖税务管理〗->〖发票管理〗->〖基础设置〗->〖金税互联设置〗
操作说明:如需开具数电票,但HTTP地址未更新,选择需升级数电组织的开票金税互联设置记录,禁用后点击“修改”,将新版本长链接粘贴至“HTTP地址”字段中,其余配置不做改动,保存并启用金税互联设置。
注意事项:如数电票最终票面备注中不希望携带复核人、收款人信息,请勿在金税互联设置中配置固定复核人和收款人,否则将携带至数电票备注栏
图2.1 金税互联设置配置界面
{注:如还需开具原税控发票,可禁用原金税互联设置,复制新增一条数电金税互联设置,两条金税互联设置通过“启用/禁用”或“金税互联设置匹配条件”切换使用,如使用“发票类型”作为匹配字段,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变通实现双规制的方式】--自定义金税互联设置匹配条件
(1)单据名称=开票单(增值税)、匹配字段=发票类型、匹配字段值=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原税控IP/长链接
(2)单据名称=开票单(增值税)、匹配字段=发票类型、匹配字段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对应原税控IP/长链接
(3)无匹配条件-即除了(1)、(2)的特定场景,其余情况下开票都使用此配置:对应数电长链接
2.5 参数配置(非必须)
因数电票实际无发票限额、发票限行。因此系统默认数电票不设限额、不设限行,如用户因业务需求或客户需求,需控制开具数电票的金额或者行数,可设置对应数电票类型的发票开具限额、数电票开具行数。
【场景1】因业务需求原因,整个组织需控制开具单张数电票的金额、数电票开具行数。
操作路径:〖系统平台〗->〖系统工具〗->〖系统配置〗->〖参数设置〗->〖税务管理〗->〖发票管理〗
操作说明:根据业务需求,修改该组织的数电票限额、限行参数即可
参数值为0或正数,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超过开票限额(0代表不设限额),下推开票时如超过限额,;
参数值为0或正整数,数电票分录行不能超出开票限制行数(0代表不设限行);
图2.2 系统参数设置列表-发票管理节点
【场景2】因部分客户的要求,给对应客户或供应商开具数电票时需控制单张金额
操作路径:〖税务管理〗->〖发票管理〗->〖基础设置〗->〖客商开票资料〗
操作说明:找到对应客户/供应商的开票资料,按需求修改数电票对应的开票限额即可,最终针对该客户/供应商开票的限额,取客商开票资料与组织整体参数设置的限额孰小值(0代表不设限)
图2.3 客商开票资料编辑页面
2.6 数电票开具
以应收单分步下推开具特定业务类发票为示例(截图操作以客户端为例,网页版操作同理)
(1)维护应收单信息
操作路径:〖财务会计〗->〖应收管理〗->〖应收业务处理〗->〖应收单维护〗
操作说明:在开票信息页签可选择需开具的发票类型,包括数电票(普通发票)、数电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图2.4 应收单编辑页面-维护开票信息
(2)审核后的应收单“分步开票”(如不涉及特定业务,可直接“一键开票”)
选中需开票的审核状态应收单,点击“分步开票”功能按钮,如在应收单内未维护开票信息-发票类型,则需点击“分步开票”下拉选项中的特定类型按钮。涉及多张应收单或应收单内的合并拆分开票同原流程,下推过程中选择合并拆分规则即可。
图2.5 应收单列表页面-分步开票
(3)维护开票单特定业务信息并提交开票
以不动产经营租赁特定业务开票为例,非特定业务类无需维护,可直接一键开票
操作路径:〖税务管理〗->〖税务管理〗->〖开票管理〗->〖开票单(增值税)〗
操作说明:在对应的开票单编辑页面,维护“特定业务”字段为“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下方联动出现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类的特定信息页签,用户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维护租赁不动产的地址、详细地址等信息。维护后保存-提交-审核,并点击“开票”。开具完成后,将反写开票单“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信息,如上游有业务单据(如应收单、销售订单),同原税控开票,反写已开票金额等信息。
注意事项:数电票实际并无发票代码,为兼容适配业务单据的反写逻辑,默认反写“发票代码”为“0”,用户可忽略此信息。
图2.6 开票单编辑页面-特定业务信息维护(以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为例)
图2.7 开票单列表页面-数电票开具反写
图2.8 应收单列表页面-数电票开具反写
2.7 数电票红冲
数电平台对于数电票红冲、部分红冲有新的要求。无论数电普票、数电专票红冲,均需发起红字确认。用户如需部分红冲,需注意开票单上选择的红冲原因,销售退货等合理场景才允许部分红冲,开票有误只能全额红冲。数电专票红冲需由购买方做用途确认后,才能发起部分红冲。
表2.4 数电票红冲操作(仅供参考,以税局最新政策为准)
受票方系统 | 是否用途确认 | 红冲发起方 | 红冲发起系统 | 信息确认方 | 信息确认系统 |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数电平台) | 否 | 开票方 | 数电平台 | 无需确认 | - |
是 | 开票方 | 数电平台 | 受票方 | 数电平台 | |
是 | 受票方 | 数电平台 | 开票方 | 数电平台 | |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 否 | 开票方 | 数电平台 | 无需确认 | - |
是 | 开票方 | 数电平台 | 受票方 |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
图2.9 数电票部分红冲原因选择参考
操作路径:〖税务管理〗->〖税务管理〗->〖开票管理〗->〖开票单(增值税)〗
(1)选中需红冲的已开票蓝字开票单,点击“红冲”,生成红字开票单
图2.10 开票单列表--红冲操作
(2)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维护红冲原因、红冲发票数据
图2.11 红字开票单编辑页面
(3)对“已审核”状态的红字开票单,发起销方红字申请,或者直接发起“开票”
图2.12 开票单列表-红字开票操作
注意事项:购买方发起的红字确认单,用户如需下载购方红字申请,需更新9月或之后的补丁EAS Cloud 861税务管理补丁汇总。如果环境无法更新补丁,用户需变通处理:拿到对应的红字确认单编号,对保存状态下的红字开票单编辑页面,通过“红字”功能按钮手工维护确认单编号,维护后提交、审核并开票即可。
图2.13 红字开票单编辑页面-手工维护红字确认单编号操作
数电票开具适配改造,支持特定业务开票
本文2024-09-22 19:20:38发表“eas cloud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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